九上鄉長開始練投後裁判不給換投我覺得這個裁定是有問題的
不過似乎沒人討論?
根據中華職棒官網所列的規則
節錄部分條文
規則3.05
首任投手及後援投手之義務:
(A) 依照本規則4.01(A)(B)之規定交付主審之打擊順序表上所列投手有投球至第一位擊
球員或其代打者出局或上一壘之義務。但主審認定投手負傷或生病無法勝任投球時不在此
限。
(B) 更換投手後,代替出場之投手具有投球至當時之擊球員或其代打者出局或上一壘或至
攻守交換為止之義務,但主審認定投手負傷或生病無法勝任繼續投球時不在此限。
鄉長早在前面就上場了,九上練投並未開始第一個打者的打擊,裁判也還沒喊play
為何禁止更換投手?
或者裁判是根據其他我沒看到的補充條款裁定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