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 敗 和 勝率 勝 敗 和 勝率
2014 3 1 0 0.750 2002 7 5 2 0.583
2013 6 10 0 0.375 2001 2 10 1 0.167
2012 9 9 0 0.500 2000 7 5 0 0.583
2011 10 4 0 0.714 1999 6 6 1 0.500
2010 9 6 0 0.600 1998 5 5 0 0.500
2009 6 9 0 0.400 1997 5 2 1 0.714
2008 7 5 1 0.583 1996 10 4 1 0.714
2007 6 6 0 0.500 1995 6 5 0 0.545
2006 2 9 0 0.182 1994 9 3 0 0.750
2005 6 7 2 0.462 1993 6 4 0 0.600
2004 5 6 0 0.455 1992 7 6 0 0.538
2003 9 1 2 0.900 1991 9 1 1 0.900
1990 6 7 1 0.462
163勝 136敗 13和
勝率 0.545
早些年六月好像比較好一點
作者:
abc06 (阿咧)
2014-06-07 22:22:0075%
作者:
e347331 (中國台灣省)
2014-06-07 22:22:007月 8月 9月 狂象
作者:
zxc70227 (第一考不上)
2014-06-07 22:23:00下禮拜六月狂象要挑戰地獄級關卡:米糕全猿主場
作者:
e347331 (中國台灣省)
2014-06-07 22:23:00亞洲職棒 狂象
可是蘇州說要退出棒球版 應該沒那麼不要臉 可能不是?
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éŠ)
2014-06-07 22:23:00蘇州大 晚安
作者: peter458z 2014-06-07 22:23:00
兄弟 連勝文
作者:
Lackland (拉克è˜)
2014-06-07 22:23:00蘇州大
我只知道曾被抓包ip一樣 外加蘇州在某版被桶時這個帳
作者: zarono1 (zaro) 2014-06-07 22:25:00
聽說兄弟在桃園好像還沒贏過?
作者: duo0518 (Kira) 2014-06-07 22:26:00
跑來棒球板說棒球不好 結果就永久水桶?
我記得他的水桶不是永久的 時間上應該早就出桶了才對
作者:
psku (@(o‵ェ′o)@)
2014-06-07 22:26:00惱羞呀 結果開分身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Dawei1165 (愛新覺羅與葉赫那拉相é‡)
2014-06-07 22:27:00痾 一堆_壇人物也說要退出啊
作者:
nsk (nsk)
2014-06-07 22:28:00這位政治傾向跟蘇州大是粉像 但絕對不是蘇州大XXD
蘇州是一個專業的球迷 我相信他的人格0.0 (挺)
他上次被桶也說再也不來棒球版了 結果過一陣子又出現了
作者:
k33536 (是什麼?)
2014-06-07 22:31:00抓穩惹 準備起飛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06-07 22:31:00蘇州?自己說永遠不再來棒球版的,再出現不就打自己嘴巴?
作者:
epw (Epw)
2014-06-07 22:31:00少看到一些韓職資料 覺得有點可惜又覺得有點...清淨(?)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ä¸æœƒå˜´ç ²)
2014-06-07 22:31:00幾月狂象我好像都聽過了,有沒有新一點的說法
作者: MessiWang 2014-06-07 22:31:00
鹹鴨蛋哥 你好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06-07 22:32:00但有沒有分身在棒球版繼續捧兄弟,尤其是某曹就不知道了。
問題是除了韓職以外的認知都很淺薄 脾氣又大 讓人受不了
作者:
psku (@(o‵ェ′o)@)
2014-06-07 22:35:00蘇州是外國人?
作者:
pkqooet (油口皆悲)
2014-06-07 22:35:00蘇州是那個棒協打手嗎 印象中很吵 只會酸酸
沒有喔 這ID也用很久了 通常發言持和蘇州同一立場
作者:
agantw (←高級鍵盤七逃郎)
2014-06-07 22:37:00蘇州會不會怒起來對版友提告呀XD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06-07 22:37:00蘇州的文章真的只有韓職部分能看...
作者:
wglhe (阿美阿美幾時辦嫁妝)
2014-06-07 22:38:00PO有關洪瑞河or小曹的文就能釣出來了
作者:
epw (Epw)
2014-06-07 22:41:00蘇州好像有講過是在阿根廷長大的.....印象中 真的假的?
作者:
epw (Epw)
2014-06-07 22:42:00蠻想聽他聊足球喇 XD 剛看一年多歐冠很想了解一下有的沒的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4-06-07 22:43:00沒有象
作者:
tcavs18 (LoveNeverStop)
2014-06-07 22:44:00可是今年六月狂象也沒用 上半季已經再見 下半季七月才開始
作者: djcc 2014-06-07 22:45:00
老闆在說話 你都沒有在聽 請正名 六月狂兄弟
作者: paul810928 (阿波~) 2014-06-07 22:47:00
我相信蘇州大不是無恥噁心的人 不會開分身來亂!!!
作者:
suzhou (☂☁☁☁☂)
2014-06-07 22:48:00拿不出證據不斷亂抹黑的事情 當然會告! end
蘇州來了 我那麼相信你會退出棒球版的 居然!!!!
作者:
adam27 (LUC)
2014-06-07 22:50:00蘇州發兄弟文都很偏激 不被認同就惱羞 只有韓職文能看
這支不是分身 蘇州不是不是無恥噁心的人 不會開分身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ä¸æœƒå˜´ç ²)
2014-06-07 22:51:00原來有高級反串在XDDDD
作者:
agantw (←高級鍵盤七逃郎)
2014-06-07 22:51:00法律州來惹
作者: rbull (假高尚一大堆) 2014-06-07 22:51:00
如果是真的分身 蘇州又有177篇文章可以自砍 太棒了 XD
就這麼剛好蘇州又出現了 就這麼剛好在trilove的文
作者:
suzhou (☂☁☁☁☂)
2014-06-07 22:52:00拿出證據再來質疑 有板友私信告訴我有人在這亂造謠
作者:
psku (@(o‵ェ′o)@)
2014-06-07 22:53:00蘇州為人正直 說到做到的人 你們這些人不清楚就汙衊他
作者: paul810928 (阿波~) 2014-06-07 22:53:00
蘇州韓職的文蠻專業的 為什麼不發了?
作者:
wglhe (阿美阿美幾時辦嫁妝)
2014-06-07 22:54:00為什麼我一直想到莎拉
作者: rbull (假高尚一大堆) 2014-06-07 22:54:00
因為蘇州是說到做到的人 他不會留文章在棒球版了啊
你們不要用巧合就來當真好嗎?蘇州是那種無信之人嗎?
作者:
jslee (Go Slaughtering!)
2014-06-07 22:55:00純噓trilove這個ID~~~~~~~~~~~~~~~~~~~~~~~~~~~~~~~~~~~~~~~
作者:
psku (@(o‵ェ′o)@)
2014-06-07 22:56:00我也不信蘇州是這樣的人 一定是有什麼誤會 別以小人度君子
其實我整篇都沒說他是喔 只是說有很多巧合而已另外被告是一回事 我很好奇有因為說人分身 所以被判罰
作者:
rotusea (M.Y.)
2014-06-07 22:58:00太專業了
作者: paul810928 (阿波~) 2014-06-07 22:59:00
在下鍵盤鄉民 我認為沒有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ä¸æœƒå˜´ç ²)
2014-06-07 22:59:00可能跟何汝大一樣被告侮辱斯文
作者: woulin (woulin) 2014-06-07 23:00:00
小李子上台後 兄弟贏多輸少
作者:
suzhou (☂☁☁☁☂)
2014-06-07 23:00:00在此造謠就算了 跑去ptt2也造謠 沒證據的推文 是可走法院的
人家就說了不是分身 人家言而有信 不要侮辱斯文好嗎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4-06-07 23:01:00請問蘇州大大 為什麼這邊可以造謠ptt2就不可以
想走法院可以告的多很多 之前八卦不就鬧過 只是都無罪
作者:
suzhou (☂☁☁☁☂)
2014-06-07 23:03:00如果我公開提出證據 是要走法院?還是要在ptt洗門風?
我有一個假設啦 如果真的有分身 那說他沒分身是不是也可以告呢^_^因為要說造謠的話這也算阿 沒證據就說人沒分身
好奇的是說這隻帳號是誰的 會有損被指定者的現實名譽?
作者:
psku (@(o‵ェ′o)@)
2014-06-07 23:04:00走法院 我相信你蘇州 有人些鬧得太過分了 棒球版清流被逼走
作者:
rotusea (M.Y.)
2014-06-07 23:05:00不會啦 現在很多檢座也是鄉民
作者: xxxxcat (...) 2014-06-07 23:05:00
道德標準低又崩潰砍文說要退出的怎麼又出來推文了XD
作者:
suzhou (☂☁☁☁☂)
2014-06-07 23:05:00原po跟我並非同人 僅在兩次大賽期間我被水桶借帳號代po文
作者:
psku (@(o‵ェ′o)@)
2014-06-07 23:05:00讓法院還你一個清白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4-06-07 23:06:00結果蘇州成為第一個被法院認證有沒有分身的鄉民 XD
我也覺得蘇州不會開分身啊 但用這個告人我覺得機會不大
作者:
rotusea (M.Y.)
2014-06-07 23:06:00每個人都能上法院 差別只在於是聲張正義還是自取其辱XD
作者:
suzhou (☂☁☁☁☂)
2014-06-07 23:06:00我這邊都還有第一次借帳號的站內信 2009.2.16那天借的!
作者: paul810928 (阿波~) 2014-06-07 23:06:00
蘇州大這解釋我信了 但還是先拔個草 XDD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ä¸æœƒå˜´ç ²)
2014-06-07 23:07:00草被羊吃掉了,拔別的吧
蘇州大你何必隨那些無聊人士起舞呢?~別理他們...
作者:
psku (@(o‵ェ′o)@)
2014-06-07 23:07:00你跟鄉民講有什麼用盲理又濫情 快去法院只有法院能還你清白
作者:
suzhou (☂☁☁☁☂)
2014-06-07 23:07:00至於原po的真實身分 礙於答應不公開 但跑法院我是會公開的
就上個法院 4x貓有示範過了 不要怕支持蘇州提告!!
作者:
K30342 (龍魂不滅3.0)
2014-06-07 23:08:00蘇州出現了!@@ (所以這是要告什麼?是蘇州要告還是原po要告?
看來大家要準備答辯用詞了 蘇州要告人了 大家六個月
作者:
Gamer1028 (我感覺™ 我認為™)
2014-06-07 23:09:00雖然不知道可告甚麼 不過支持 告下去!
作者:
golove (生活)
2014-06-07 23:10:00有些人沒告下去可能不知道痛吧 捍衛權益告下去吧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4-06-07 23:11:00(挖鼻)
兄弟歷年5月戰績 勝率0.532 比6月還低阿 哪來五月狂象
作者:
golove (生活)
2014-06-07 23:11:00雖然我不知道要告誰就是了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ä¸æœƒå˜´ç ²)
2014-06-07 23:12:00好像n年前也一篇類似的文,也是有人說要告人,底下一堆說快告快告,但大家都是想看戲沒人想知道怎麼了XD
作者:
nsk (nsk)
2014-06-07 23:13:00這ID經營粉久了 跟蘇州大無關 是跟愛情白皮書致敬的ID吧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ä¸æœƒå˜´ç ²)
2014-06-07 23:13:00原來是要告五月狂象(恍然大悟)
作者:
suzhou (☂☁☁☁☂)
2014-06-07 23:19:00不需要 我找在理律的舅舅就可以了 親戚價更好談
作者:
nsk (nsk)
2014-06-07 23:22:00搞笑了 愛情白皮書是true love
作者: xxxxcat (...) 2014-06-07 23:25:00
原來被水桶還可以借帳號代po,朋友多果然有好處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ä¸æœƒå˜´ç ²)
2014-06-07 23:26:00欸對阿,水桶期間可以借帳號PO文喔
作者: theDorcus 2014-06-07 23:29:00
快啊!!!等著看呢!!!!!!! 呵呵.........................
作者:
skvis (乳房觀察家)
2014-06-07 23:31:00等著看某人被親戚打槍 說這個告不成
作者:
wl3532 (Liese)
2014-06-07 23:33:00消化試合狂象
沒有告不成這回事..... 只要提訴訟 檢警就要受理應該適用刑§310來告吧
作者:
skvis (乳房觀察家)
2014-06-07 23:34:00不起訴就等於告不成阿
作者:
msun (m桑)
2014-06-07 23:38:00有雞排可以領嗎?
作者: frozen0703 2014-06-07 23:45:00
蘇州大最近要踢世足了 要不要再發一篇足球比棒球好的文
作者: white75724 (忙中偷閒) 2014-06-07 23:46:00
是要告啥? PTT規定不就IP相同視同分身了嗎? 告PTT嗎?
兇悍哦! 水桶借帳號發言呢!阿不是不來棒球板了? 現在是不是又借給別人發言了^.<?
作者:
werger (盃)
2014-06-07 23:51:00韓職大大要復出了嗎
作者:
suzhou (☂☁☁☁☂)
2014-06-07 23:52:00不想來發文 但牽涉抹黑毀謗 難道就放任被人不斷造謠嗎我一直有在發資訊 只是不使用這平台而已
作者:
suzhou (☂☁☁☁☂)
2014-06-07 23:54:00我舅舅不是陳長文 是理律的合夥人之一兼顧問
我不知道310要怎麼成立啦 上頭某s就已經承認借trilove發過文了 這已經符合ptt的分身定義 此時再說是分身不過就是沿用這定義 不知要怎麼構成毀謗喔
作者:
suzhou (☂☁☁☁☂)
2014-06-07 23:58:00原po帳號借給很多人過 但拿原po的文章扯成是我寫的 對嗎?
§309也怪怪的 不過ricy大不要這麼快破梗啦 這樣律師
作者:
suzhou (☂☁☁☁☂)
2014-06-07 23:59:00是我寫的文章我會說是我寫的 但在這邊一直抹黑不是我寫的
如果蘇州這麼不開心 小弟在此向你說抱歉喔 造成你的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01:00硬扯說我跑來這po文 請拿出證據證明原po所寫 是我寫我po的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05:00這幾個月下來已經不是一兩篇持續拿原po的文章說是我寫的
我不知道說一篇文章是誰寫的這算什麼抹黑 難不成那篇
作者: xxxxcat (...) 2014-06-08 00:05:00
好委屈喔拜託要告趕快告,打鐵要趁熱
作者: haushau 2014-06-08 00:05:00
真的不需要對酸民認真 他們就喜歡沒事找碴而已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06:00那些文章的推文我都有備份下來 包括p2
作者: haushau 2014-06-08 00:06:00
有時候跟他們認真你都會覺得再浪費自己生命
沒事不要去法院是非之地比較好啦 推文如有讓蘇州不舒服的小弟也在此向蘇州致意 另外想問韓職文是PO在哪個平台呢
作者: frozen0703 2014-06-08 00:08:00
那以後都說是我寫得好了 我不會告大家的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08:00如果我只是在ptt發文那沒關係 但我同樣也用這筆名在寫稿
講到P2 蘇州你好像有些推發文可能更符合毀謗成案的標準喔 >.^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10:00寫稿就牽涉到其他名譽事務 在這抹黑不是我的文章是何居心?
因為這文章感覺寫得很好阿 就像你寫的一樣 不行嗎^^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12:00不好意思 我也跟原po致歉 不僅此文被轉移焦點 還說太多秘密寫的好不好不關我的事 但不屬於我的東西跟文字 就別亂扯還有 我至今還不會使用bbs色碼 我過去文章從沒用過至於要問哪個平台 可以搜我這幾個月發過的文 我有寫出來了
是你說想告人的咩 結果一下子承認自己做過的事符合ptt的分身標準 一下又說別人寫的文章不關你的事 搞得你到底想怎麼告人阿我很好奇耶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20:00這幾個月下來 原po寫的文章有多少人推文說是我反串寫的?
你說要告人 ptt最常見的就是毀謗嘛 問題是一來你的行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24:00是讚美還是其他用意 我不知道 但不是我寫的 別扯到我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25:00呵 我只知道四月份時 好幾篇推文不斷扯原po文章是我反串寫
身 但你說要告人我就很好奇要怎麼告拉阿就說你的行為曾經符合分身定義咩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26:00上週有人在p2 直接把原po文章+我+反串字眼放一起....原po現在的文章既然沒證據證明是我寫的 扯是我反串 啥用意?
阿你曾經幹過符合分身的事情阿 你自己也承認了不是嗎
作者: xxxxcat (...) 2014-06-08 00:29:00
自己要讓他人代po還不只一次,真的怪不得別人會誤會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29:00一兩次就算了 但長期下來的文章跟推文 是我決定要走趟法院
講半天只說要走法院 說不出要告什麼 我看到頭來幫棒球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31:00兩次使用代po是特殊需要 當時楊教練是透過這裡看我給的情報
版開版聚的意義搞不好還比較大問題就是你有代po那就符合ptt的分身認定標準 懂?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32:00有興趣去找09WBC楊教練在緯來當球評時 有說過看這找情報
作者: xxxxcat (...) 2014-06-08 00:32:00
p2算是他版事務吧,關這裡什麼事...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33:00所以咧?曾使用過分身=/=反串+持續代表原po在這發文 好嗎?
作者: xxxxcat (...) 2014-06-08 00:34:00
嗯沒興趣
問題ptt的定義上就是這樣阿 你做了就別人懷疑合情合理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34:00推文不斷抹黑 這段期間持續跑來用分身po文還反串 這可告!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4-06-08 00:35:00都沒人想說為何蘇州跳出來後原PO怎麼都沒出來澄清?
說到底 你知不知道想走法院 行為定義就很重要...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35:00沒證據的懷疑還不斷誇大造謠 幾個月下來的文章我都有收錄原po有跳出來過啊XD 他跳出來說明他取名的來由吧....
證據你自己在上面跟大家承認說你借這帳號幹過符合分身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4-06-08 00:37:00可是...這就不說了我想大家都...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37:00如果只是一篇文章講講就算了 但同一批人持續幾個月推文...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39:00曾借過 不代表持續性的文章都直接說是我寫的 還扣我反串一開始這類推文我沒在意過 但持續幾個月累積收錄下來總數已經是有連續性的意圖 在這狀況之下 我才必須走法律這條
不好意思喔 定義是ptt下的 你就算只弄過一次也算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42:00沒關係 連續性的意圖與否 也是可以請法院來處理的至於有推文直接推我是棒協打手這種造謠文句 證據更薄弱...
講得好像前面那個要件已經成立了一樣XD 有連續性就叫犯法的話 那請問連續性推文有沒有犯法呢
作者:
suzhou (☂☁☁☁☂)
2014-06-08 00:46:00反正可以走趟法院處理再說 不再繼續推偏原po的文章...
要走法院很容易阿 不然八卦那群沒怎樣也被告怎麼來的只是到時候法院認證的是什麼就不知道囉
問題是法律並不是你說我不爽就會判有罪的東西 不然我隨便找個理由都可以說我不爽 告了都成立還得了
作者:
yuta02 (火車上面有鱷魚~)
2014-06-08 06:23:00你們吵這麼多 可以回文嗎
作者:
jslee (Go Slaughtering!)
2014-06-08 12:53:00管他誰是誰~~~我只噓trilove這個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