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免有人誤會,這邊補上活動原文,
http://ppt.cc/Ys3X
節錄許多版友質疑規定就是規定的該段
「(四)試卷日期:
2014年3月22日至2014年10月31止,期間內的考卷皆有效。
考試卷若沒日期,請老師在簽名蓋章處旁寫日期以茲證明即可。」
並補上後援會的回應:
http://ppt.cc/RPh1
後援會相當用心的說明他們的處理方式
兩邊說法符合,所以版友們不需要去質疑是否有某一方在說謊,
後援會是因為之前發生的案例,為求公平所以嚴格把關,
而老師詢問過學生心意後,委婉拒絕說沒關係下次再換就好,
我相信後援會的用意良善,
因為在現場另外一個角落發生了幾個畫面:
有一群後援會的大哥們奮力的喊著加油口號,
甚至跟著吸睛女孩一起跳舞帶動氣氛,
有個小孩子好奇的看著他們,
他們也開朗的說著,看不到沒關係~看叔叔也可以!
帶動了孩子的興趣,孩子甚至還主動分了糖果給他們一起享用,
後來旁邊有人撿到界外飛球,送給了那孩子,
後援會的大哥們還向該名撿到球的民眾比了個讚。
原文納悶的是有一張考卷本身沒有日期,所以學生去被拒絕了,
但既然老師也去說明這是最近的考卷了,
又怎會比不上「老師在簽名蓋章處旁寫日期以茲證明即可」呢?
總不能要老師隨身帶著課本到球場,翻閱給工作人員比對單元才算證明吧...
當然後援會提出了先給後補的解決方式,
但意義上並無不同,就是該張考卷做不得數,
我不清楚孩子為了收集九張100分考卷花了多少時間,
也不清楚他是否還有第十張滿分考卷可以補上(因為已經畢業考完了),
但確實知道孩子已經不想換了,
所以討論的癥結點一直在於經營球迷是否需要如此「依規定辦理」,
另外補充幾個版友疑惑的點,
1.我並非別隊看戲等著補刀的球迷,不然也不會跟著他們一起進場支持,
只是不希望變成發文萬年起手式「個人也是x迷,只是今天...」
所以並無提及,不需把文章牽引向陰謀論來做謾罵。
2.有人質疑老師為何不當下簽名,我相信老師也跟絕大多數的你我一樣,
在這篇文章出來之前並不知道兌換簽名球的活動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只是因為學生被退回後說明因為考卷沒有時間不能換,
老師才再次前往,希望能替孩子證明考卷是正確無誤的,
工作人員也只說老師無法證明考卷時間,並沒有叫老師簽上時間即可,
(該張考卷本身是有老師簽名的)
所以回家去看了FB活動後,我才發了文覺得有需要這樣吹毛求疵嗎?
3.當然可以討論規定就是規定,但問題的討論應該在於經營球迷需不需要這樣按照規定,
而不是去爭論「該張考卷是否符合規定」
這已經太枝微末節了,
像我覺得老師親自到場,比隨便有個日期寫在考卷上更能證明、符合規定,
但你可能覺得白紙黑字,工作人員就是該看簽日期來決定,
而這樣的爭論不但永遠不會有結果,而且偏離問題的討論,
如果有人提出的例子並說明,如
「球員簽名會說好只簽100個,多簽了第一百零一個,是對不起其他球迷的行為,
這樣對於經營球迷是不妥當的做法,因為.....」
那還比較能討論出結果。
4.我確實感到抱歉,因為是看了義大粉絲頁的FB活動後發文,
所以一開始是說主場活動並未劃分清楚這是後援會自己的活動,
致使不必要的爭論與誤會,但更重要的是我對孩子感到抱歉,
因為孩子是益全的忠實球迷,所以很早就有加入FB追蹤訊息,
今天後援會貼文說明了情況,而孩子也一定看得到該篇文章,
我們知道是要去探討事件如何處理才得宜,但孩子還只能知道對錯,
本來就覺得是自己的錯,所以才換不到球,如今又看到貼文,
只會是再次覺得自己有錯,這已經不是我原先發文跟大家討論的本意了,
當然,有人質疑後援會,後援會當然要出來進行澄清,這是負責任的做法,
所以我才說造成了這樣的結果,對孩子真的感到相當抱歉,
這是一開始思慮不周造成的傷害,更是我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