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忘錄具法律效力 博斯自打嘴巴不訴訟走完合約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法律顧問告訴我們,只要口頭承諾都有法律效益,更何況是簽備忘錄。」
博斯母公司華人衛星台執行董事葛樹人表示,就依合約去走,會走完2年的
合約。
葛樹人2日希望跟中職共同經營CPBLTV網路轉播,否則不排除停止轉播中職
的賽事,而且跟中職轉播代理商MP & Silva之間所簽的合約僅是備忘錄,
應不具法律效力,而且博斯上半季已賠1.7億元,下半季再賠下去,並不合
理。
然而中職的態度也很強硬,2日回應「不考慮」跟博斯共同經營,讓博斯吃
了閉門羹,緊急在3日跟法律顧問開會了解。
葛樹人3日上午跟法律顧問開會,馬上自打嘴巴,他表示,律師表達口頭承
諾就是一種合約,何況是備忘錄,文字合約只是增加可性度與 強度,備忘
錄其實是有法律效力。
「我們會走完2年的合約。」葛樹人表示,博斯會秉持合約的精神,履行完
跟MP & Silva所簽的合約,而且不想走上訴訟這一條路,不要觸及到法津
問題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703/3746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