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蘇州大請我幫他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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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職棒正式公布下半球季投入重播判讀制度:
每場原則可挑戰1次,但七局過後,裁判可視狀況多給予1次挑戰機會。
每局進行過程中,每Play結束之後30秒內申訴,三出局換局過程則在10秒內申請。
申訴後,四裁判進入轉播室看畫面協議判決結果。
可申訴範圍:
1.全壘打界內界外之判決
2.觸殺與進壘封殺出局之判決
3.界內界外飛球之判決
4.野手是否接到球出局之判決
5.觸身球
除了全壘打界內界外以外 其他申訴都受到每場次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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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個人加書
參考:爆米花夏季棒球聯盟的規定
球賽若有配合電視轉播時,將採取電視輔助判決。(規則2.44之妨礙,執法裁判
得主動提出電視輔助判決)。即時重播輔助判決範圍有:
1. 全壘打爭議球。
2. 場地二壘安打。
3. 球迷干擾接球。
4. 防守者或球進入看台。
5. 被迫進壘出局。
6. 觸殺(含盜壘與牽制)。
7. 外野界外或界內球。
8. 外野接球接殺。
9. 觸身球、擦棒球。
10. 第3出局關鍵得分。
11. 飛球接殺,跑者推進是否確實回壘。
12. 跑者越位。
13. 球數錯誤、出局數錯誤、得分數錯誤。
14. (2.44)擊球員(跑離3尺線)妨礙守備,三壘跑者是否先進壘之判定。
備註:即時重播輔助判決使用時間及條件。
(1)第1- 9局,總教練有1次挑戰的機會,若失敗則不能再挑戰,挑戰成功再擁有
一次挑戰權,最多2次。
(2)突破僵局則不允許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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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不知明年否能跟上世界潮流
也加入擴大重播輔助判決與挑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