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轉播爭議 中職確立三點原則

作者: a111111zz (嘿嘿嘿)   2014-07-21 22:50:27
【中央社╱台北21日電】
中華職棒聯盟今天開會討論與代理商MP & Silva的轉播權糾紛,做出包括暫停提供轉播訊
號給博斯的3點結論。
從22日開始的中職賽程,中華職棒確保MOD愛爾達頻道、CPBL TV兩個管道正常播出。
與會人士轉述,3點結論一是從22日起暫停提供博斯台訊號,二是電視直播由MOD數位頻道
愛爾達接手,三是對於MP & Silva的訴訟部分,需要再討論。
中職轉播權代理商MP & Silva在19日宣布終止合約,並點名中職違約是主因;但中職強調
絕未違約。雙方隔空喊話,全無交集。
中華職棒今天沒有比賽,聯盟邀集4球團開會。與會人士轉述,原本會長黃鎮台立場堅定
,認為「聯盟沒有違約,準備提告」,但因有球團認為,與MPS跨海訴訟需從長計議。
知情人士指出,中職與MP & Silva在新加坡簽約,屬於國際合約,若中職聯盟打算提出仲
裁,預計要花費半年時間打官司,仲裁期間,聯盟有權將自身損害降到最低,也就是可以
拿回電視轉播的版權,自行再找媒體轉播。
不過博斯總經理黃敬庭表示,若中職對博斯斷訊,希望透過法律程序釐清。
至於華視是透過博斯而取得中職的播放權,博斯退出之後,是否繼續播中職,還要看聯盟
的態度。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7/8818834.shtml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7-21 22:51:00
好慘阿 要轉進復興基地了嗎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7-21 22:51:00
但因有球團認為,與MPS跨海訴訟需從長計議
作者: starmi (海星星)   2014-07-21 22:52:00
簡單講,球團認為目前不告是可以接受的停損點
作者: asd0112   2014-07-21 22:52:00
聯盟爛到一個極致了
作者: wuklean   2014-07-21 22:52:00
從長計議 的翻譯就是 XX的錢要誰出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4-07-21 22:52:00
為何不讓博斯至少轉完今年 也是很奇怪..雖然他們早就想走
作者: ohmygodf11 (^^")   2014-07-21 22:52:00
爛成這樣還一直高姿態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7-21 22:52:00
我看是球團不想再多花冤枉錢了 單純認賠今年撐過去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21 22:52:00
那錢真的會是天價數字,當然得從長計議,訴訟在台灣就直接告
作者: ivan609 (伊凡)   2014-07-21 22:53:00
應該是覺得這官司如果打了贏面也不大吧
作者: starmi (海星星)   2014-07-21 22:53:00
不對..是1250萬..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7-21 22:53:00
告了如果輸的話這條算誰的 還不是球團得出
作者: yang1026   2014-07-21 22:53:00
4隊明年一起去打爆米花 會更省錢的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21 22:53:00
了,而且看目前狀況到底幾個人清楚合約內容及勝算如何?
作者: yang1026   2014-07-21 22:54:00
合約又不公開 就算仲裁或上法院雙方也能以營業秘密為由選擇不公開
作者: LoveMakeLove (愛製造愛)   2014-07-21 22:55:00
超級棒球聯賽這樣業餘跟前職棒四隊也可以打了
作者: yang1026   2014-07-21 22:55:00
樓上英文縮寫也是SBL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4-07-21 22:55:00
下半季才剛開打,就要打季後賽了
作者: ppp111683 (湯姆熊)   2014-07-21 22:56:00
在讓博思轉下去大家都不用看球了 看他鬧就好了
作者: jenchieh5 ((」T□T)<喔~喔~喔)   2014-07-21 22:56:00
乾脆季後賽直接開打結束這一年 大家少賠一點
作者: yang1026   2014-07-21 22:56:00
跟爆米花合併更多對戰組合 又有第四台轉撥 球團省錢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7-21 22:57:00
我也覺得縮水球季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7-21 22:57:00
這個新加坡國際官司的訴訟費大概是多少有神人知道嗎???
作者: kaihsin (J.P.)   2014-07-21 22:57:00
簡稱超棒賽sbl
作者: yang1026   2014-07-21 22:57:00
真的是媒體 球團 球迷 三贏 來個和解共生吧
作者: t55020255 (YO~~)   2014-07-21 22:57:00
我想四球團 大概就是認賠殺出 XDD 臉拉著去跟母集團要錢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14-07-21 22:58:00
果然是要打跨海官司了
作者: yang1026   2014-07-21 22:58:00
訴訟費用看律師的良心阿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4-07-21 22:58:00
今年的中職 沒有極限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7-21 22:59:00
真的滿好奇這國際訴訟的費用行情是....??? 這事關重大
作者: yang1026   2014-07-21 23:00:00
基本上合約這麼大 律師會選擇抽成方式算律師費
作者: s5894143 (任飆飆)   2014-07-21 23:00:00
已經有人等著看好戲了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4-07-21 23:00:00
從長計議大概就是打跨海官司 一來花錢二來又要花時間搞清楚國際相關法律 難阿
作者: simon0131 (simon)   2014-07-21 23:00:00
訴訟費加律師費 可能全勝才夠本
作者: asstitle (ass)   2014-07-21 23:00:00
會長的麻吉太子怎麼都沒出來讚個聲
作者: starmi (海星星)   2014-07-21 23:01:00
怕輸吧? 穩贏就一定告啊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4-07-21 23:01:00
MPS真是老奸巨猾,搞不好他還可以全身而退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7-21 23:01:00
現在中職變成告也是不告也不是......告了曠日費時而且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4-07-21 23:02:00
上週六凌晨這一招真的又快又狠,中職看來打算認賠了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7-21 23:02:00
訴訟成本又這麼高,不告的話MPS中離你1毛都拿不到......
作者: yang1026   2014-07-21 23:02:00
如果MP要陪個10E律師抽個1成律師費大概就1E吧中職告輸的話還是要付律師費可能連MP的都要出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07-21 23:03:00
還好球團背後母企業都不錯, 不然還沒打完搞不好有人要倒
作者: orion (火星上的人類學家)   2014-07-21 23:04:00
為什麼當初會跑到新加坡簽約?以台北地院為管轄法院不是很好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14-07-21 23:04:00
還好洪家去年就賣給中信了.....
作者: yang1026   2014-07-21 23:05:00
鎮神應該會找理律吧 理律跟689關係很好 可以殺必死一下
作者: jenchieh5 ((」T□T)<喔~喔~喔)   2014-07-21 23:05:00
洪瑞河根本是神
作者: soulisten ( ′_>`)   2014-07-21 23:05:00
怕什麼 統一,中信,義大都是大企業 塑化劑都能全身而退
作者: orion (火星上的人類學家)   2014-07-21 23:06:00
要找當然只能找當地的律師啊,台灣律師可能連執業都不行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4-07-21 23:06:00
加油!!!!!!!!!!!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14-07-21 23:06:00
MPS就不願意在台北啊 然後MPS在新加坡也有區域總部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7-21 23:06:00
真的很莫名其妙,當初訴訟地點約定台北法院不就好了,到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14-07-21 23:07:00
且新加坡是台灣和大英國協體系的國家都可接受的商務糾
作者: orion (火星上的人類學家)   2014-07-21 23:07:00
可以約定,可是為什麼約新加坡去?對自己很不利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7-21 23:07:00
底為什麼要讓地點在新加坡???這隊中職太不利了吧......
作者: enoch82828 (神奇Eno)   2014-07-21 23:07:00
國際條約,在第三地簽約吧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07-21 23:07:00
合約上寫仲裁要在新加坡? 那中職自己腦殘 這種鬼東西也簽
作者: edisonlee (this sucks)   2014-07-21 23:07:00
20E咧....不告才奇怪好嘛...
作者: hergan (Q.E.D)   2014-07-21 23:08:00
之前新聞不是寫在新加坡這點是某鎮堅持的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14-07-21 23:08:00
香港或新加坡都有常設性的國際商務仲裁中心
作者: asd0112   2014-07-21 23:08:00
提仲裁台灣律師可以參與仲裁程序,但還是要找當地律師卡保險
作者: ruokku (今晚打老虎)   2014-07-21 23:08:00
到公海了嗎?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7-21 23:08:00
與MPS跨海訴訟需從長計議XD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07-21 23:09:00
這只有一個前提下成立, 就是已經確定要賣海外授權
作者: asd0112   2014-07-21 23:09:00
當初選新加坡本來就失策,明明還有香港跟上海能選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7-21 23:09:00
X的新加坡天高皇帝遠的,訴訟地在那中職完蛋了.........
作者: yang1026   2014-07-21 23:09:00
去中國大陸更好 中職直接勝訴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14-07-21 23:09:00
但會長當然會希望折衝平衡 所以就變成"堅持新加坡"了XDD這樣MPS才可能同意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7-21 23:10:00
中職自己腦殘 這種鬼東西也簽,所以就說會長犯錯要下台啊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4-07-21 23:10:00
直接結果是對象是跨國企業沒差, 中職單訴訟費用就貴死人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7-21 23:10:00
可是人家MPS在新加坡有營運總部中職好像沒有耶........
作者: asd0112   2014-07-21 23:10:00
mps亞洲的老巢就在星國,各方面熟悉度都比中職高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7-21 23:11:00
這點我就喜歡中國了(被打)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7-21 23:11:00
新加坡是MPS的主場呀.......他站有絕對的地主優勢= =
作者: asd0112   2014-07-21 23:12:00
上海現在也有國際商務仲裁中心了
作者: yang1026   2014-07-21 23:12:00
拜託 仲裁地 也是雙方能合意選擇的
作者: asd0112   2014-07-21 23:14:00
不然選香港也比新加坡好,怎麼會合意在對方的老巢呢?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4-07-21 23:14:00
沒有什麼主不主場啦 又不是打架烙人 商務仲裁非常見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14-07-21 23:15:00
我也很好奇為什麼不考慮香港 畢竟香港也熟悉大英國協系
作者: airai   2014-07-21 23:15:00
程序要先走完,中職要先斷訊,才能重新跟博斯簽約
作者: yang1026   2014-07-21 23:18:00
新加坡似乎也是走英美法系的國家
作者: abc06 (阿咧)   2014-07-21 23:18:00
從長計議=不會告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14-07-21 23:19:00
計錢........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7-21 23:20:00
從長計議=不會告XD,我查過新加坡走英美法系沒錯
作者: asd0112   2014-07-21 23:20:00
去新加坡唯一的好處就是贏了,你的確定判決在大英國協下的國家都有效力可直接執行,不用再打確認判決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7-21 23:20:00
我覺得中職還是會告,鎮神不會讓MPS過這麼爽.........
作者: asd0112   2014-07-21 23:21:00
但前提是打的贏官司再說.........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7-21 23:21:00
有種戰略叫"以戰逼和",你就告程序都照走,然後且戰且走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7-21 23:21:00
空鎮要自費訴訟嗎 不然又要球團出律師費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14-07-21 23:22:00
在新加坡 老實講我覺得MPS的贏面會比較大 畢竟那是MPS的
作者: wwewcwwwf (桃園吳彥祖)   2014-07-21 23:22:00
挖靠~~~~走海洋法耶~~~納中職一定輸了
作者: sunrise2003 (俠氣與狂醉)   2014-07-21 23:22:00
難不成真有什麼把柄在MPS手上?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7-21 23:22:00
訴訟進行的同時去跟MP談條件,談妥就撤告拿回多少算多少
作者: daniel1344 (人生百態)   2014-07-21 23:22:00
球團沒意見就好啦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7-21 23:23:00
我覺得告會贏 但贏了能拿多少? 訴訟費又要花多少
作者: hccbaseball (...)   2014-07-21 23:23:00
玩夠了沒 真想罵聲__!!!
作者: wwewcwwwf (桃園吳彥祖)   2014-07-21 23:23:00
審判團都新加坡那的人 中職贏的機會.......
作者: hccbaseball (...)   2014-07-21 23:24:00
曠日廢時 你玩得過他?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7-21 23:24:00
我是覺得還是會告,然後告的同時去跟MPS談和解條件,應該多少能拿回一些,拿多少算多少,條件談妥就撤告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7-21 23:25:00
我是支持打啦,但還是有不了了之的可能性
作者: starmi (海星星)   2014-07-21 23:25:00
要球團拿錢告 不見得四支都答應
作者: hccbaseball (...)   2014-07-21 23:25:00
能不能直接對MP&S假扣押阿 可行嗎?
作者: jinmoon (海 神月)   2014-07-21 23:26:00
我也支持告,既然敢說沒違約,不告一下就連還自己公道的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4-07-21 23:26:00
合理的猜測是博斯不願意照本來價格播完剩下比賽
作者: jinmoon (海 神月)   2014-07-21 23:27:00
機會都沒有了,更何況關係到這麼多錢
作者: qazxswptt (...)   2014-07-21 23:27:00
告贏也不可能在合作了 都已經弄的這麼難看
作者: asd0112   2014-07-21 23:27:00
現在對中職而言,找律師,仲裁,訴訟的錢誰要出,怎麼出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4-07-21 23:27:00
不然有更多的錢為何不要? 現在停損重新招標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7-21 23:27:00
你一定要先告,姿態擺硬以戰逼和,不然真的1毛都沒有了
作者: qazxswptt (...)   2014-07-21 23:28:00
中職大概就告個面子 看能不能拿點零頭補貼 有這樣已很好
作者: asd0112   2014-07-21 23:28:00
要假扣押也行啊 錢誰出?? 有預算支應嗎??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7-21 23:29:00
補貼多少算多少呀沒魚蝦也好,順便也賺點面子別被看衰小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4-07-21 23:32:00
砍掉博斯尾巴合約 可以重開招標了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7-21 23:32:00
本來有時候為了面子賠錢也要告之前某中國企業買美國企業東西被美國總統否決就去告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21 23:33:00
折衷平衡你也要選一個MPS沒有據點的國家,倫敦跟新加坡都是他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7-21 23:33:00
雖然告贏也是得不償失,但至少挽回面子
作者: wwewcwwwf (桃園吳彥祖)   2014-07-21 23:34:00
台灣誰是知名會打海洋法的律師~~~~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21 23:34:00
家,英國法還是新國法聯盟了解多少?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7-21 23:34:00
所以那時候會長犯下大錯婁子捅大了啊
作者: asd0112   2014-07-21 23:35:00
因為中國企業有錢啊,爭面子ok, 中職球團就.....除了太子有無限資源可揮霍,其他都預算制吧,股東會怎麼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21 23:38:00
這不算海洋法吧?對各企業來說球團都是持續虧損的單位,今天還要他們拿一筆為數不小的訴訟費出來讓球團打官司,肯的機率有多高?
作者: ORK   2014-07-21 23:44:00
一直轉包下游是怎樣?爛聯盟
作者: anckyX (夜之翼)   2014-07-22 00:01:00
這種案子一定請國外律師吧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14-07-22 00:22:00
一定要先 仲裁費用試算XDD
作者: adaru   2014-07-22 06:27:00
表示是聯盟出包,會長想硬撐,但球團不願幫聯盟背書打官司
作者: pounil (IOU)   2014-07-22 10:17:00
20e 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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