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球團老闆就是常務理事
理事會議就是中職最高層級
但中職理事長卻不是四球團推派
而是另外找外人
所以有事找會長 卻沒人找四個理事
當然會長是對外代表,他要面對媒體跟球迷
但不等於會長該負責任
現在會長有責無權
四個理事有權無責
這麼詭異的現象真的很怪
也造成中職裹足不前的情況
理事們面對改革當然很消極,特別是要花錢的改革
當然要過半的話,會長只需要拉攏兩隊就能過半
但實際上是做不到的,因為會長如果經常這麼做,那這兩隊還會挺他嗎?
從黃鎮台都不要球團出錢辦冬聯就知道,黃鎮台已經有統一跟米糕挺
還是個小媳婦貌
這麼詭異的最高層級掌握權力,難怪中職都難有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