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嘉仁與義大所簽合約,是中職有史以來第一張較為特殊的合約,類似大聯盟計算方式,
球員在球季期間才能領薪水,羅嘉仁說:「這是我跟經紀公司討論的結果。」他的經紀人
陳德倫則說:「其實就是月薪42萬元,非球季期間所領的7萬元,就好像是大聯盟球員的
meal money(膳食費)。」
會簽此合約,主要是羅嘉仁還想保留旅外打球機會,而義大也同意讓他在明年1月31日前
都保有可以旅外的選擇權,才會簽訂此合約,雙方算是你情我願,沒有不對等情形,且明
年談新合約,就是以月薪42萬元來當作基準,陳德倫說:「我們會持續幫嘉仁找,無論美
國、日本或是韓國都會去試。」
羅嘉仁也表示,只要有機會,美、日、韓都在考量範圍內,但他強調:「如果薪資跟在台
灣差沒多少,當然會留在台灣。」(賴德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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