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 以後聯盟早就已一再表示無法律問題。
中間情況大家很清楚:
1.緯來說可以轉播,但要聯盟主動。
2.媒體傳出福斯有接洽。
3.象隊氣得跳腳,抨擊黑箱,並要求鎮神下台。
4.緯來也才變得主動跟聯盟接洽。
這大概是發生在7/22~7/28的事
然後7/28 常務理事會。
以下是我的看法:
多重管道播出基本上在7/28常務理事會後已幾乎成為定局。
這時桃猿已和福斯達成默契,但是卡在肖像權授權,一旦此問題解決,當可立即轉播。
(鄉民認為,還沒簽約就要求象隊授權,哪有這種事。但事實上若沒有授權就不可能轉播
,獅隊也是在拿到猿隊授權後,才與福斯簽約,這在蘇泰安的訪談中說得很清楚)
因此桃猿7/29行文其他球隊要求授權,好讓福斯轉播,但只獅隊回應。
象隊此時仍希望做最後掙扎,所以一方面不授權,企圖阻擋轉播,這導致猿隊放話若不授
權,將影響8/8、8/9授權。
一方面又以法律疑慮為由,企圖拖延。
(如果有法律疑慮的話,為什麼7/22~7/28這段時間都不提? 7/28還是常務理事會耶!)
後者導致8/2聯盟法律顧問再度出面與會,給了一個明確的法律意見並且簽具意見書,澄
清無法律問題。
但即便8/2法顧出面,象隊還是認為有問題。<週末野球時間>主持人問蘇泰安,可是為什
麼還是有球團覺得有問題,蘇說"希望再'更明確'吧!"
8/5獅隊與福斯達成默契,並拿到猿隊的授權,便開始轉播。
此時非緯來獨家轉播木已成舟,逼得緯來和象隊只好跟進。(原有的法律疑慮瞬間解決!)
(這邊發現個問題,訪談蘇泰安說8/2聯盟法顧"與會",並簽具意見書。但李文彬說8/4才收
到聯盟法顧意見,難道李並沒有與會?
還是說一定要說成是8/4收到,8/5談好授權VL,才不會顯得有拖延的樣子?)
一些想法:
1.若要統一由某媒體轉播,那就需要常務理事會全體同意(取得共識)。但這與桃猿理念不
符。這也是為什麼太子要說"唯一的共識就是沒有共識"的原因。
2.緯來仍要求製播合一,那民視只要不同意就無法解決。這不只是聯盟,還牽涉到與民視
是否願意讓出製作的權利。我在猜,這塊民視八成也是鐵板一塊。
以上兩點,我想是導致獅隊後來轉向的原因。
又,現在看來,中信之所以購買象隊,緯來應該也是其中一個,甚至不小的因素呢!
以上個人看法,歡迎大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