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假球二審宣判 陳致遠、張誌家、蔡豐安輕判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高院13日早上二審宣判,前兄弟象球員「黃金戰士」星陳致遠,與曾旅日的La
New熊隊強投張誌家,因配合組頭打放水球,陳致遠處6個月,張誌家處4個月
,另外同案象隊黃金三劍客之一的蔡豐安也被判6個月,象隊野手楊博任被判
6個月皆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http://static.ettoday.net/images/292/d292057.jpg
▲張誌家轉行鐵板燒師傅和開業。(圖/資料照)
2009年職棒賭博黑象和黑熊事件,以及中信鯨涉案人數是中華職棒歷次職棒賭
博假球案,最多人被牽連,包括曹錦輝在內,但小曹並未被起訴,小曹之後最
大咖球員就是陳致遠、張誌家和蔡豐安。
當時板橋地檢署共起訴24人涉犯詐欺取財與賭博罪嫌,包括拒絕認罪的「黃金
戰士」陳致遠、張誌家,一審各被判刑1年到2年半,這次二審反而罪刑較輕。
另外蔡豐安1年、楊博任2年、前中信鯨隊許人介1年3個月,曾漢州4年,改名
莊侑霖的莊宏亮3年2個月。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813/3892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