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8-13 16:16:05【聯合晚報╱記者吳意政/台北報導】
高等法院今天針對5年前中職爆發史上最多球員涉案的假球案進行宣判,結果是「輕輕放
下」,陳致遠、張誌家與蔡豐安等球員都減為6個月內的徒刑,均得易科罰金。中職副秘
書長王惠民表示,對於這樣的判決感到遺憾,擔心無法嚇阻可能不肖的球員再度傷害職棒
王惠民表示,這樣的判決結果顯示法院對於職棒生態環境並不夠了解,且亦未真正了解當
時這起事件對於整個社會傷害的程度。
當時假球案受害最深的兄弟象,已改朝換代。領隊李文彬表示,對於過去球隊發生的事他
不便發表看法,但以目前球團經營者的角度,他同樣對這個判決感到失望,擔憂無法嚇阻
有心人士再度把黑手伸進球場內。
李文彬表示,當事情發生時球團都承受極大壓力與指責,但涉案的球員最終都輕判,代表
公權力無法真實嚇阻這些涉案球員。
Lamigo桃猿領隊劉玠廷對此判決表示還會跟律師進一步了解狀況,唯Lamigo對所有涉案球
員均會求償進行民事訴訟。儘管刑事責任已釐清,劉玠廷表示,包括張誌家等多位前球員
的民事訴訟都仍在進行中。
統一獅領隊蘇泰安表示,這個判決雖是輕判,但也正好是機會教育,他會在今天要求教練
團提醒所有球員,新刑法的刑責遠比舊法重,可判7至10年,罰金5千萬,以此再度加強球
員的法治觀念。
http://udn.com/NEWS/SPORTS/SPO5/8868460.shtml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4-08-13 16:18:00對這次的判決很失望,為啥不判到舊法上限,搞的跟沒事一樣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08-13 16:19:00為什麼要呢
作者:
polor (波羅兒)
2014-08-13 16:19:00是因為使用舊的刑法才這麼輕的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08-13 16:20:00所說的新法不是刑法 是規定在運彩條例裡面
作者:
polor (波羅兒)
2014-08-13 16:21:00了解
作者: ycshds2000 2014-08-13 16:26:00
小李子當時是秘書長還不方便發表看法?
對第一次犯罪的人就直接判到最高刑度??這法官也不用當了法官是用詐欺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考量她們是第一次犯罪,加上詐害的對象是一群本就違法的賭客,這樣判也算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8-13 16:34:00那對累犯的詐騙集團成員要怎麼判??法官這麼判本來就是法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4-08-13 16:34:00
對比一審的量刑當然是輕了點 但是比照一般初犯詐欺的情形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8-13 16:35:00律常態,法已經修了後續不會這麼輕了。法官只是做好自己該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4-08-13 16:35:00
其實去比對已經先判掉的中入伸部分 中入伸沒有用減刑條例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4-08-13 16:36:00
也一罪一罰五次判一年八月 且有緩刑 比對起來落差似乎不大簡而言之 這判決跟一審比當然輕很多 但跟類似詐欺罪比 跟中入伸的部分比 就沒有差很多了 不過二審以舊法連續犯為由輕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08-13 16:40:00連續犯這句我也覺得很奇怪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4-08-13 16:40:00
判應該不是主因 因為張好像只有兩次 一次新法一次舊法 這樣在實務上是不可能論連續犯的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4-08-13 16:48:00兄弟趕快去告民事啦現在中信老闆這麼有錢,不怕出不起訴訟費啦,而且打贏了訴訟費就是對方負擔了,告就對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08-13 16:50:00轉賣過了 中信沒什麼理由可以告阿 頂多兄弟飯店提告吧減損球隊價值之類的 本來6億變4億 不過法官大概不會鳥你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4-08-13 17:52:00刑事都有罪了,告民事是不是穩贏的?
作者: ericguitar (雙重麻煩) 2014-08-13 19:53:00
台灣輕判的不是只有假球而已
作者: fnb10803 2014-08-13 23:20:00
小李子:遺憾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8-14 12:24:00教主都是人前留一線,事後好相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