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球案定讞 劉玠廷:涉案的不會放過
http://www.nownews.com/n/2014/08/13/1368987
記者王真魚/桃園報導
假球案13日二審定讞,陳致遠、張誌家皆可易科罰金免入監服刑,整體結果被認為是「輕
判」,Lamigo桃猿領隊劉玠廷表示,刑事方面尊重法官判決,至於民事部分仍會積極進行
。
這波讓中職受挫的假球案,多達67人涉案,球員和教練就有44人,前La New熊強投張誌家
涉案2場假球案,法院判定一場無罪、一場詐欺取財未遂,2年2個月有期徒刑改判4個月,
可易科罰金12萬元。
中職史上率先對涉案球員提出民事賠償要求的La new熊、現改名為Lamigo桃猿,球團領隊
劉玠廷說:「求償還在進行,有涉案不會放過。」
桃猿先前對13名涉打假球的前球員、教練,向高雄地方法院提起「給付違約金」告訴,合
計求償逾1億元,當中判決書指出,張誌家打假球後,球團根據雙方契約依法求償,張誌
家須償還年薪10倍、共1500多萬元,但球團僅先依600萬元求償。
劉玠廷指出,求償目的在於警示作用:「發生假球案,無疑造成球迷的崩解,我們要花時
間重建,精神上兩方都是損失,物質上我們損失更多,好不容易建立的市場瞬間瓦解,希
望大家能愛惜這個棒壇。」
2位過去的知名球員涉賭,只要繳納罰金皆可免入監服刑,被外界認為是「輕判」,劉玠
廷認為法官會這樣判,自然有它的道理,判決已定讞,謹表尊重。
劉玠廷坦言,現在的棒球環境經不起假球事件,要是再發生一次,辛苦建立的終究會瞬間
崩壞:「建立需要很長的時間,破壞只要一個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