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址: http://ppt.cc/~q7Y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楊國文/台北報導〕「雨刷」蔡政宜職棒簽賭案昨二審判決定讞
,多名球員獲減刑改判並可易科罰金,僅前職棒中信鯨隊長曾漢州,因恐嚇、毆打球員脅
迫打假球,被依恐嚇罪判刑一年,不可易科罰金,是本案唯一須入監服刑的球員。
在本案中,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吳的手下兼組頭黎紹君,也因恐嚇、毆打球員脅迫
打假球,各被依恐嚇罪判處不可易科罰金之刑三年二個月、一年十個月,都必須入監服刑
。
放水失利 10名球員遭三字經訐譙
判決指出,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吳健保與蔡政宜運作打放水球失敗,損失慘重,當晚
吳健保指示黎紹君「教訓」配合不力的中信球員,黎聯絡曾漢州召集紀俊麟、鄭昌明、黃
貴裕、陳健偉、陳嘉宏、柳裕展、謝承勳、杜章偉、陳永哲九名球員,趕赴吳健服務處旁
的鐵皮屋,一字排開任由黎紹君三字經訐譙、恫嚇:「下次打放水球再失敗,給我試看嘜
!上面(吳健保)已經生氣了,下一場再沒配合成功,大家走著瞧!」
同年五月某日,黎又命令曾漢州帶同樣的九名球員至汐止好樂迪包廂罰站,黎朝球員怒摔
酒瓶、踹冰桶,恐嚇:「你們家人住哪裡我都知道,下次再打這麼差(指放水未過),上
面會處理你們,給我小心點!」
高院合議庭認定,吳健保是恐嚇案幕後指揮者,黎是執行命令者,曾漢州是連繫球員者,
三人威脅利誘球員詐賭,危害職棒與社會風氣,三人一路不認罪,且二審辯論終審前才承
認犯行,因此判須入獄。
心得: 還是有人放水要入監啊...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