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rry0225 (BARRY)》之銘言:
: 這星期日去比賽慢壘守二壘,當時情況是這樣的,一人出局,一壘有人,打者打了一個二
: 壘內飛,我用餘光瞄到打者並沒跑,我就故意在我面前落地,傳二壘再傳一壘,但裁判(
: 正式的)說打者出局,說有這個條例認定我故意漏掉,我以為只有壘球有就認了,但裁判
: 說棒球也有,那以後內野高飛就不用跑啦!有請專家解惑,謝謝!
這個案例棒壘球判決一樣
依原PO描述
在未碰到球前 球已經落地
不屬於故意落球的定義
故意落球要先接觸到球才成立
內野高飛球的規則會限定一二壘有人或滿壘才成立
是因為守方故意讓球落地會讓攻方損失過大
對攻方太過不利 也降低比賽精采度
一壘有人和一三壘有人的情況
正常來說 還是只會形成一個人出局
所以並不在內野高飛球的規定範圍內
業餘裁判不管有牌沒牌
夠專業的寥寥可數
出去打球別計較太多
不然只會氣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