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mer1028 (我感覺™ 我認為™)》之銘言:
: 規則2.51 妨礙跑壘(OBSTRUCTION)
: 野手在無持球或未處理球之行為時,妨礙了跑壘員跑壘的行為。(7.06(A)、(B))
: 【原註】本項所謂「處理球之行為」乃指該球已直接傳向野手,而該野手不得不進入理想
: 位置接應的狀態,全憑裁判員之判斷球員是否屬於處理球之行為。
: 有沒有接到球 是不是在跑壘線上
: 只要是"處理球"狀態 照規則是跑者要閃的
: 至於是不是故意的
: 就要問當事人了 :v
剛剛紅中上身,突然想到一個防堵本壘得分的方法
我把它取名叫 正●本壘金鐘罩
不曉得這樣可不可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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