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wrence1 (喵)》之銘言:
: 這個問題一直想了很久
: 雖然之前廢除了尼洛條款 當季離隊的洋將 可於隔年轉投其它隊
: 像是今年的米吉亞 就是一個好例子 轉投Lamigo後 現在成為救援王
: 但是大家不知道有沒有印象
: 中職最早之前 是可以讓洋將當季離隊 可馬上立即轉投其他隊的!!
: 這才是正確的做法阿
: 如果這樣 就可以看到銳 費古洛 等人氣洋將提早轉投其他需要他們的隊伍 不用等到隔年
: 台灣球迷也不會損失看優秀洋將得權利
: 該不該 開放洋將當季離隊 可直接轉投其他隊
: 應該是下次改革的重點吧
自由開放是職業競賽的目標
但你有無配套呢?
第一 找尋洋將需要球探跟一些無形成本的觀察,有些球團比較窮,利用球探
觀察一段時間花較少的錢,去找可用性高的洋將,如果其他球團不用觀察
不用尋找,直接多花點錢搶走你的洋將,這樣公平性有疑慮
第二 會不會造成私下交易,今天假設某洋投投得好,某球團私下跟他開雙倍薪
之後洋投為了離開舊球團裝傷或故意投爛被火掉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
真要做到完全開放一定要有配套
其中最重要的一點
禁止球團私下逕行跟別球團洋將接觸
說的容易要如何防止? 你能想到更好的方法完全防堵嗎?
球團可能找第三者跟你談,不以球團名義,也許是領隊朋友的朋友來做洽談
來做規避
如果改成年簽問題還是沒有解決,簽一年結果對方球團開1.5倍年薪
洋將可以裝傷或故意投爛,然後跟球團說希望中止合約
一般球團對於成績差或受傷的洋將,聽到可以中止合約有會不答應的嗎
擺一個不能用的洋將還是要付一年薪水 他自願中止爽都爽歪了 當然願意中止合約
所以我認為改成洋將季簽+當季不可轉隊 是配套還無想出來前
比較適合的方法(偏洋將權益) 當然對於球團不見得是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