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看到這篇,跟大家分享。
來源:http://www.sportsv.net/articles/970
今年度美國職棒大聯盟跨大即時重播輔助判決的項目,當初僅用在全壘打的判定與否,今
年增加到13項包含全壘打、場地安打、外野界內界外、一壘上壘、本壘攻防等。而截止至
9月22日止,共累積了1216次的即時重播輔助判決的CASE,其中的637筆CASE挑戰失敗,挑
戰成功的機率是47.62%。而被挑戰最多次的項目為封殺、強迫進壘(force play),其二為
觸殺(tag play)。
項目 次數 佔總比例
封殺、強迫進壘 480 39.47%
觸殺(含盜壘與牽制) 404 33.22%
全壘打 91 7.48%
本壘攻防戰 84 6.91%
韓國職棒也在今年下半季實施即時重播輔助判決,而申訴項目僅有五項:全壘打界內界外
之判決、觸殺與進壘封殺出局之判決、界內界外飛球之判決、野手是否接到球出局之判決
、觸身球與否,故此規範的設立將是職業棒球的趨勢。
而中華職棒在9月23日的比賽也將開始實行即時重播輔助判決,如此一來將可以降低因為
誤判而影響到比賽的公平性與勝負,而另一方面,中職裁判也會因為有了即時重播輔助判
決而更加要求自己在每個判決的正確性。
目前中華職棒所實行的即時重播輔助判決的項目如下:
(1)全壘打(只有裁判可以任意使用此重播權)
(2)封殺、強迫進壘(不包括雙殺時,野手是否有踩二壘壘包)
(3)觸殺(包括盜壘、牽制)
(4)外野界內、界外判定
(5)外野觸地與否之接殺
(6)觸身球(投球是否擊中擊球員)
(7)三出局時本壘得分與否
而在本項規定中,總教練或總教練代理人每場有一次的挑戰權利,如該此啟動即時重播輔
助判決後導致改判,該總教練仍保有下一次即時重播的挑戰權利,但每一場即時重播的挑
戰總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此外,總教練必須在每個判決結束後30秒內提出挑戰,若是三出
局換局的狀況,必須在10秒內提出挑戰。
如因轉播單位無法提供明確的判決結果畫面,而造成的不更改原判,此次挑戰權無須計算
,仍保有下一次「即時重播輔助判決」的挑戰權利。
第七局以後,主審面對有疑問的判決仍然可以主動提出「即時重播輔助判決」來防止誤判
。
即時重播輔助判決啟動時,即時重播檢閱小組(審判委員、聯盟賽務主管、現場裁判、預
備裁判)在檢閱重播後做出判決,即向參與檢閱小組的主審或一壘審提出檢閱結果,由主
審或一壘審以手勢作最後判決;主審或一壘審並依據判決及判斷給予壘上各個跑壘者的合
理位置。
而本次即時重播輔助判決會如此倉促在23日就上路,可能是因為下半季戰況相當激烈而造
成,下半季戰況激烈有些球隊也因為幾次誤判而造成該場比賽輸球收場,故為了在避免如
此狀況發生,中華職棒才會確定完規範後,隔日立即上路。
但立即上路的結果,或許考驗的是球場裡的檢閱小組,另一方面考驗的則是民視製播團隊
,民視製播團隊今年為第一年協助中華職棒轉播賽事,在跟球與追球方面雖然已經逐漸在
進步,但成長空間依然很大,所以若要他們對於在某些PLAY提供多角度的鏡頭,或許會是
一個極大的考驗。
但中華職棒的改變是值得大家肯定與讚許的,但啟用即時重播輔助判決並非對於裁判的不
信任,而是希望能夠用不同方式提供更公正的比賽環境,更能讓拼戰的球員們不因為一些
誤判而抹煞他們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