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即時重播判決不包括雙殺 全壘打只有裁判可提出
原本中職聯盟規章第九章第四十五條的「全壘打輔助判決」,
更改為「即時重播輔助判決」,從單純全壘打一項,增加到7項。
一、即時重播適用性:可提出挑戰之判決僅限下列七項
(1)全壘打(只有裁判可以任意使用此重播權)
(2)封殺、強迫進壘(不包括雙殺時,野手是否有踩二壘壘包)
(3)觸殺(包括盜壘、牽制)
(4)外野界內、界外判定
(5)外野觸地與否之接殺
(6)觸身球(投球是否擊中擊球員)
(7)三出局時本壘得分與否
全壘打的重播權仍然由主審來判斷是否要執行。
總教練可以要求裁判去針對全壘打進行即時重播,但是不得去挑戰全壘打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