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6日電)
旅日球星陽岱鋼胞兄、投手陽耀勳被控2年前擅自終止合約,遭經紀人求償。台北
地院認定陽耀勳違約,應賠償新台幣311萬元。
陽耀勳曾旅日效力於日本職棒軟體銀行鷹隊,今年轉與美國職棒匹茲堡海盜隊簽
下2年合約,但年中遭釋出。
判決指出,陽耀勳與黃姓前經紀人在民國101年簽約,約定陽耀勳當年球季如果在
軟銀鷹隊出賽超過10場,球團隔年就享有展延選擇權,更新合約後,兩人合作關
係就自動延長到下個球季。
黃男指控,陽男片面終止合約,還暗中轉向美國波拉斯經紀公司接觸,並代為和球
團洽談合約。因此他提起訴訟,求償違約金等超過300萬元。
陽耀勳辯稱,球團未依約行使續約,經紀人也未善盡經紀義務,幫他爭取最有利條
件。
法院審理後認為,球團當時確實曾以電子郵件通知展延合約,前經紀人求償違約金
有理,加上經紀人處理委任事務支付的費用,判決陽耀勳應賠償前經紀人311萬元,
全案可上訴。1031016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410160285-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