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0-19 15:52:42※ 引述《trilove ()》之銘言:
: 友板是專門賣票的板
: 近來好幾個賣G3新莊的票
: 理由一律都是 朋友有事不能去所以出售
: 然後價格都是這樣
: http://ppt.cc/dp13
: 理由又說我朋友就買黃牛了
: → goldsingle: 很正常啊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又沒違法 10/19 14:38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
利者」是會被處以「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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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沒違法......
作者:
hcbr (hcbr)
2014-10-19 15:53:00老子說沒違法就沒違法啦,有錢最大,頂新最高(戰)
作者:
Q00863 (阿棋)
2014-10-19 15:54:00這抓不完吧
重點是,很難抓,end我如果跟別人買了張三千也找了人來證明我的確付了超出票價的代買費請他代買代買費+票價就是三千,我臨時有事不能看所以還是賣三千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0-19 15:57:00很難抓跟違法與否是兩回事啊..
作者: anoreader 2014-10-19 15:59:00
這條短時間應該是不會修.大法官也很有可能做合憲性解釋
作者:
sakula248 (pflim落榜十年爽XDDDD)
2014-10-19 16:00:00你怎麼證明他圖利? 違法不是你認定就算了 XDDDD
作者:
Lackland (拉克è˜)
2014-10-19 16:06:00頂多算行政罰 沒啥好怕XD
作者:
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
2014-10-19 16:10:00不抓旅行社 只抓賣票黃牛 虧這政府喊國球喊那麼大聲
作者:
lml99 ( )
2014-10-19 16:11:00跟網路上罵人一樣 很難抓很少抓 但也不會變合法
超過原價位就說是代買費,代買費是賣票人說得算還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0-19 16:17:00這條絕對有討論空間,但現行法規你不能說這樣做不違法
作者: Marytin (Asian tone) 2014-10-19 16:17:00
鄉警什麼案都辦 真忙
作者:
b54102 (可問江湖頂峰)
2014-10-19 16:38:00罰一萬八下次黃牛票賣一萬九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