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鍵盤小魯律師來說明一下好了
本來洪家創立
兄弟象棒球股份有限公司,設商業登記是,A12345678
旗下管理有兄弟象棒球隊
而今天華藝何其他隊伍轉讓不同是,他們買走上面那間公司的"股東權"
以前球隊轉讓,可能是買下旗下球隊資產,成立新公司。
(簡單版:變成不同的人格主體。)
今天不同的事,所以還是同一間公司
只是老闆換了,在商業登記還是,A12345678
(簡單版:經營權轉換,沒有變動)
只是改名:兄弟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旗下球隊改成中信兄弟,吉祥物:象。
所以他的確是同一個人,
至少在法律上他法人格仍屬同一,只是改了名字。
他可以繼承兄弟象的歷史,只是他現在不叫兄弟象。
PS. 如果一個朋友都大聲說我改名子了,你還一直叫他舊名
是不是很不尊重他阿。
PS2. 反正部份象迷不尊重人也不是沒有耳聞...(我這邊說的是兄弟象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