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曹錦輝不起訴書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4-11-13 08:40:14
 曹錦輝於97 年底返國後,即到處找尋賺錢及打球之機會,98
年初,因兄弟象隊所開出之價碼及保障合約均與曹錦輝所設
想的有所出入,故曹錦輝遲遲不願與兄弟象隊簽約,此時經
由好友黃俊中之介紹,曹錦輝遂與有能力「綁球」之林秉文
(綽號「流氓」,97 年間因涉及米迪亞暴龍隊假球案遭本檢
察官起訴)認識,當時林秉文有意至大陸籌組球隊打球,故
透過球員經紀人林濬宇找球員簽約,曹錦輝認為赴大陸打球
有保障合約6 年,且年薪高出兄弟象隊所開出之條件甚多,
故一直在等待赴大陸打球之機會,還與林秉文數度一同至澳
門及大陸辦理籌組球隊事宜,期間(約98 年2、3 月間)曹錦
輝數度與黃俊中等人邀集林秉文至台北市之各大酒店喝酒玩
樂,曹錦輝每次均帶一名或二名酒店小姐出場為性行為,鐘
點費、出場費及性交易費用均由林秉文負擔,因黃俊中有介
紹林秉文之來歷,並聲稱林秉文可作為打假球之老闆,曹錦
輝即主動詢問林秉文若其為他打假球,每場比賽可拿多少謝
款,林秉文答稱先發投手每場假球代價為100 萬元或150 萬元
,曹錦輝隨即向林秉文表示可否先給他100 萬元,且要求其
放水打假球之場次,林秉文必須額外幫其下注200 萬元,讓
其自己除了可以拿放水球謝款,亦可贏得下注金,惟林秉文
因先前官司仍在法院審理中,故不敢允諾等情 ,業據證人黃
俊中於偵查中證述甚詳,核與證人林秉文證述情節相符,足
認曹錦輝於與兄弟象隊簽約(即98 年3 月22 日)前,即已和
「綁球」組頭林秉文過從甚密,且因在臺灣打球並無保障且
薪資過低,在無法如願赴大陸打高薪棒球之情形下,主動詢
問林秉文為其打放水球之代價多寡,並希望林秉文可以在其
先發主投放水之場次,幫其下注簽賭200 萬元。
 次查,黃俊中於97 年球季結束後即遭La new 熊隊解約,並因
嗜賭成性致負債連連,故黃俊中即到處找尋賺錢之門路,先
前林秉文似乎已無在98 年球季出資運作打假球之意願,故98
年球季開打後,黃俊中再介紹蔡政宜給曹錦輝認識,蔡政宜
98 年與莊侑霖合力運作兄弟象隊打假球,然其等手中配合打
假球之球員欠缺先發投手(原有96 年配合之廖于誠自97 年起
即不願再配合、97 年配合之買嘉瑞98 年變成中繼投手),故
蔡政宜即積極拉攏曹錦輝,並詢問曹錦輝是否願意加入打假
球之集團,曹錦輝一開始不置可否 ,蔡政宜及莊侑霖為說服
曹錦輝首肯,即不斷邀請曹錦輝上酒店及提供性招待,曹錦
輝亦利用此點,不斷至酒店消費及帶小姐出場過夜性交易,
費用均請蔡政宜付款(一次約3、4 萬元),直至98 年8 月8 日
之前,曹錦輝原本答應要替蔡政宜打放水球,然該時期因莫
拉克颱風致取消比賽,後曹錦輝又答應於98 年8 月22 日兄弟
象隊對Lanew 熊隊的比賽要打放水球,然於比賽前一天(21
日)晚上,曹錦輝用王勁力的專線電話打給莊侑霖,說配合
的球員人數不足,最好取消,蔡政宜立即用莊侑霖的專線電
話打給王勁力,要王勁力把電話拿給身旁的曹錦輝聽,向曹
錦輝說「明天可以不可以幫個忙」,然曹錦輝仍說配合的球
員人數不足,所以就沒有答應隔天要放水等情 ,業經證人蔡
政宜於偵查中證述甚詳,核與證人莊侑霖證述情節相符,並
經證人王勁力於偵查中到庭結證屬實,足認曹錦輝確實曾答
應蔡政宜要打放水球,本來是說好有兩場要打放水球,1 場
是因為颱風天取消,另1 場是以配合的球員不足為由而臨時
拒絕配合。 另證人莊侑霖於偵查中具結證稱:「蔡政宜到台
北找曹錦輝的時候我幾乎都在場,我跟蔡政宜與曹錦輝見面
有超過5 次,每次都是在鵝肉店先吃飯,之後1 次是到台北市
八德路與敦化北路的酒店,1 次到內湖的「台北戀館」、1 次
到南港的「星墅汽車旅館」(現名頂級汽車旅館)、1 次到
松江路的錢櫃KTV 等,有時候到鵝肉店吃完飯就離開了。我
、蔡政宜與曹錦輝見面時,都有談及打放水球的事,每次找
曹錦輝見面都要花十幾萬元性招待費用,因為連到汽車旅館
都是先到酒店再帶小姐到汽車旅館。我、蔡政宜與曹錦輝見
面所需花費有時候是蔡政宜付的,有時候是我付的,曹錦輝
沒有付過。」等語,足認曹錦輝於98 年確實與組頭蔡政宜、
莊侑霖及兄弟象放水球成員王勁力、吳保賢等人均過從甚密
,且數度接受蔡政宜、莊侑霖等人之性招待,並曾答應要替
蔡政宜打假球,惟尚無積極事證足以證明曹錦輝確實已替蔡
政宜打放水球之事實。
 又查,曹錦輝與黃俊中、蔡政宜等人雖於以下時間會面,隨
後出賽即表現不佳之情形:
 98 年4 月26 日晚間黃俊中與曹錦輝密集通聯後,隨即與陳昭
穎、高俊強自高雄北上入住臺北市建國北路1 段52 號宣美商
務飯店,並開設2 間房間,同月27 日凌晨0 時許,曹錦輝趕赴
該飯店7 樓與黃俊中等2 人會面。5 月2 日第49 場例行賽,兄弟
象隊與統一獅隊在臺南市臺南球場比賽,兄弟象隊由曹錦輝
擔任先發投手,曹錦輝主投2.2 局中,遭擊出8 支安打、4 次
四壞球,失9 分,其中3 分為自責分,終場兄弟象隊以4 比13
落敗;
 98 年5 月12 日晚間8 時許,蔡政宜與黃俊中搭乘高鐵北上與曹
錦輝餐敘會晤,至隔(13)日凌晨4 時許,曹錦輝因不勝酒
力,由黃俊中駕車載送曹錦輝回家,蔡、黃兩人另宿臺北某
處。5 月16 日第67 場例行賽,兄弟象隊與Lanew 熊隊在高雄縣
澄清湖球場比賽,兄弟象隊由曹錦輝擔任先發投手,在主投
6 局中,遭擊出7 支安打、2 支全壘打及1 次暴投,失分4 分,
皆為自責分,終場兄弟象隊以2 比4 落敗;
 98 年5 月21 日晚間,蔡政宜與黃俊中再度自高雄北上與曹錦
輝相約在臺北市新東街41 之8 號「阿成鵝肉店」見面餐敘會
晤。5 月23 日第77 場例行賽,兄弟象隊與統一獅隊在臺北市
天母球場比賽,兄弟象隊由曹錦輝擔任先發投手,在主投
1.2 局中,遭擊出4 支安打、1 支全壘打及1 次四壞球,失分4
分,皆為自責分。兄弟象隊於第5 局結束前雖取得3 分,惟第
2 任中繼投手王勁力於第6 局接替上場投球,在未解決任何一
名打者前,即遭擊出3 支安打、2 次四壞球,失3 分,皆為自
責分,再度讓統一獅隊拉開分數差距,終場兄弟象隊即以3
比7 落敗。曹錦輝賽後乃對外宣稱,渠係大腿內側拉傷,導
致投球表現失常;
 98 年7 月12 日,蔡政宜電聯曹錦輝隔(13)日當面會晤,渠
等亦於同月13 日凌晨2 時許在阿成鵝肉店餐敘,同月16 日22
時許,兩人再度相約在阿成鵝肉店前碰面,並由曹錦輝駕車
帶蔡政宜至他處與兄弟象隊投手吳保賢餐敘。7 月18 日第138
場例行賽,Lanew 熊隊與兄弟象隊在臺北市天母球場比賽,
兄弟象隊由曹錦輝擔任先發投手,在主投4.2 局中,即遭擊
出4 支安打、1 支全壘打及2 次四壞球,失分2 分,皆為自責分
,接替之中繼投手王勁力主投2 局中,遭打出2 支安打、1 支
全壘打,失1 分,為自責分,終場兄弟象隊即以1 比3 落敗;
賽後曹錦輝對外宣稱,係因腳部拉傷造成投球表現不佳;
 98 年8 月18 日晚間8 時許,蔡政宜與柯文彬駕駛2008-WS 號BMW
X5 黑色休旅車自高雄北上,當晚11 時許抵達阿成鵝肉店,蔡
員聯繫曹錦輝至該鵝肉店會面。惟同月19 日凌晨0 時許,曹
錦輝與女友韓佩穎因發生激烈爭吵及肢體衝突,乃電聯蔡政
宜表示其不克前往,蔡員遂返回高雄。8 月22 日第179 場例行
賽,兄弟象隊與Lanew 熊隊在高雄縣澄清湖球場比賽,兄弟
象隊由曹錦輝擔任先發投手,在主投4 局中,即遭擊出9 支安
打及2 次四壞球,失分7 分,其中6 分為自責分,終場兄弟象
隊即以4 比12 落敗; 職是之故,98 年上半季比賽,曹錦輝
除第二次出賽5 月2 日比賽,投2.2 局失9 分以外,於5 月23 日
、7 月18 日分別係投1.2 局及4.2 局,在落後情形下,即在投
手丘上自稱大腿不適要求下場,最後兄弟象均輸球,而曹錦
輝總是在隔日即表示傷勢無礙,下星期六(曹錦輝固定每星
期六出賽,即投一休六)照常出賽。雖有可能曹錦輝係以詐
傷方式打假球詐賭(蔡政宜於賽前5 月21 日及7 月16 日均與曹
錦輝相約面見),且證人郭一峰於偵查中亦證稱曹錦輝之狀
況起伏確實很大,有時賽前其狀況明明沒那麼差,開賽後球
卻投不進來,且常有「一局爆」之情形等語,然在無其他積
極證據足佐之情況下,尚難僅憑上開事證,遂遽予推論曹錦
輝確實有配合打假球之情事。
綜上所述,本案雖能證明曹錦輝原本已答應蔡政宜要配合打
放水球,然該兩場比賽後來均因故取消,而曹錦輝確實與「
綁球」組頭蔡政宜、林秉文等人過從甚密,且時常接受蔡政
宜、林秉文、莊侑霖等人之性招待(從卷附之通訊監察譯文
可知曹錦輝因常至酒店消費及帶小姐出場性交易,故與臺北
市松江路欣殿酒店之媽媽桑「葳葳」十分熟識),且與蔡政
宜、黃俊中等人見面之時間與下一次出賽之敗投場次均有所
關聯性,然相關證人均證稱曹錦輝雖曾答應要配合,但尚未
實際配合打假球,再參以證人莊侑霖、吳保賢、王勁力均已
供出所有球員之涉案情節,應無單獨包庇曹錦輝一人之理,
故本案並無積極事證足以顯示曹錦輝已正式下場替蔡政宜或
林秉文打放水球,在無其他積極事證足資佐證之情形下,實】
難遽為不利被告之認定。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08:41:00
不起訴書不是判決書好嗎
作者: gadgets (小玩意兒)   2014-11-13 08:41:00
人家可以上大聯盟捏 迷迷都高潮了支持台灣之胱 讓世界看到台灣
作者: EEERRIICC (大尾魯蛇)   2014-11-13 08:43:00
不道歉又說人家無恥 道歉就可以安心定罪囉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拍融)   2014-11-13 08:43:00
推 打假球讓中職倒退30年
作者: OLM (歐買尬得)   2014-11-13 08:43:00
美國那邊當初不是說只要不起訴就讓他打球 不知曹為何拖到現在
作者: k33536 (是什麼?)   2014-11-13 08:44:00
如果他真的不幸在國外又登投手丘 經歷一定會被主播提出來屆時 就可以讓全世界更多人知道台灣之光的利害惹 某迷真
作者: g44619 (請叫我胖虎)   2014-11-13 08:45:00
這就像本來要持刀殺人,後來因故沒有達成,那要以殺人罪定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11-13 08:45:00
結論就是他沒打阿 5年的反省時間也夠了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08:47:00
連著手的程度都不到還未遂咧 刑法老師在哭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4-11-13 08:47:00
預備犯不會簡單成罪,殺人預備犯有罰則,但打假球詐欺沒有
作者: spy9527 (實事求是,以理服人)   2014-11-13 08:48:00
酸民就紅衛兵阿 思想有罪就可以處死刑了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1-13 08:48:00
我很討厭曹錦輝,因為他背叛了球迷對他的信任。但是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拍融)   2014-11-13 08:49:00
所以中職是用“道德關係”永久禁賽阿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1-13 08:49:00
起訴書如果全部都正確無比,那就不需要法院的判決書了
作者: WeAntiTVBS   2014-11-13 08:49:00
剛剛看U報 有他去測試的新聞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4-11-13 08:49:00
從內容看,比較像未遂而不是中止
作者: kimkenxxx (天天狒狒)   2014-11-13 08:49:00
事實就是他沒打假球阿,死在超高道德標準,還可惜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4-11-13 08:49:00
殺人罪定??詐欺有這條??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11-13 08:50:00
以前中職4隊都有默契 但今年來看已經沒有統一的默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拍融)   2014-11-13 08:51:00
有這種的思想 誰還敢讓他再打球…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11-13 08:51:00
契 或許有機會讓他回來
作者: ice31 (小修修)   2014-11-13 08:51:00
說穿了只是道德面的問題!!法律上無罪也不能一直說人有罪
作者: spy9527 (實事求是,以理服人)   2014-11-13 08:51:00
問美國球探
作者: WeAntiTVBS   2014-11-13 08:51:00
啊U報那篇新聞就在上面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08:51:00
不用回來阿 這種碰到事情只會砍球員的鳥聯盟 不值得
作者: msn12345679 (吼~~)   2014-11-13 08:52:00
主動諮詢打假球欸 真是積極 呵呵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拍融)   2014-11-13 08:53:00
呵呵 那就別回來了吧 講的好像中職對不起他
作者: ultratimes   2014-11-13 08:54:00
殺人罪因故中止也是殺人罪,包括自己做到一半不想做
作者: msn12345679 (吼~~)   2014-11-13 08:54:00
這樣說他黑真的太瞧不起他了 根本就是毒瘤啊哈哈
作者: juliantaipei (8月以來)   2014-11-13 08:55:00
某樓到了嗎?
作者: kevinshyu (仁)   2014-11-13 08:56:00
此篇已定歷史定位!
作者: lml99 ( )   2014-11-13 08:56:00
主動詢問打假球哪國職棒可以接受 還超高道德標準勒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08:57:00
呵呵 有些人就對待證事實深信不移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4-11-13 08:57:00
我不在意他打不打假球 重點是聯盟遇到假球只會砍球員根本防範不了 整個國家根本不在乎假球
作者: kimkenxxx (天天狒狒)   2014-11-13 08:57:00
那他有打嗎?沒有嘛,那所以勒,哪裡有錯?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1-13 08:58:00
中職假球紀錄應該是世界記錄了,再不用高道德標準要求是要怎麼說服球迷看的球賽是沒有打假球的?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11-13 08:59:00
中職迷的假掰害死一堆球員教練
作者: choosin (秋心)   2014-11-13 08:59:00
答應打假球 > 被聯盟禁用 兩邊都跟法律無關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4-11-13 08:59:00
他也在跟組頭打"假球"~只是要免費的招待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4-11-13 08:59:00
「本案雖能證明曹錦輝原本已答應蔡政宜要配合打放水球,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08:59:00
那又怎麼說服我現在打的都是真的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4-11-13 08:59:00
兄弟、中信、米吉亞、時報打假球 對於球迷來說都一樣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4-11-13 09:00:00
然該兩場比賽後來均因故取消 」
作者: whereyougo (今天晚餐吃啥?)   2014-11-13 09:00:00
上一次假球之後就再也沒看過中職了 遊戲也砍掉
作者: spy9527 (實事求是,以理服人)   2014-11-13 09:00:00
米吉亞:都要去日本了還中槍
作者: t55020255 (YO~~)   2014-11-13 09:00:00
講白點 就是有動機
作者: whereyougo (今天晚餐吃啥?)   2014-11-13 09:01:00
也再也沒進去過新莊跟天母棒球場了
作者: rbull (假高尚一大堆)   2014-11-13 09:01:00
就說美國人敢收的話 他就是無罪啊 免得一推奇怪的護航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4-11-13 09:01:00
但其中有多少 根本是政府造成的 砍球員根本沒屁用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4-11-13 09:01:00
哪裡不對?你看中職再來一次假球事件~我經歷過黑鷹
作者: dennis99 (dennis99)   2014-11-13 09:01:00
米迪亞跟米吉亞是好兄弟嗎?XD
作者: a7107772 (板橋蕭博駿)   2014-11-13 09:01:00
為什麼要一直跳針在殺人罪==可以請問曹跟殺人罪的關聯在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4-11-13 09:01:00
冰泰山讓一員 算不算變相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4-11-13 09:02:00
哈 當猿迷太久 打成米吉亞 漏掉一對熊隊順便補上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11-13 09:02:00
連陳偉殷 趙士強 棒協 有的沒的都能罵了 根本是鄉愿
作者: ljuber (美少婦與女兒同學的故事)   2014-11-13 09:02:00
不起訴也是黑掉了
作者: spy9527 (實事求是,以理服人)   2014-11-13 09:02:00
真高道德張泰山早該封殺了 呵呵
作者: ultratimes   2014-11-13 09:02:00
沒關係,只是台灣法律的可笑而已,殺人罰未遂罰疏失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4-11-13 09:03:00
之後的蕭條~觀眾都是3位數為基準~到01年才好轉
作者: ultratimes   2014-11-13 09:03:00
但是詐欺卻沒有罰未遂及疏失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拍融)   2014-11-13 09:03:00
等等 遇到問題不先把球員砍掉不然要怎麼辦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1-13 09:04:00
假球案是政府造成?雖然不是無關,但主要的原因還是球員
作者: ultratimes   2014-11-13 09:04:00
最大的兩大禍源
作者: moto3g (請聯絡我)   2014-11-13 09:06:00
替這種人辯護的人真的很可悲....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1-13 09:06:00
打過假球的球隊多得很,中職幾乎所有球隊都有中獎過只列那幾個球隊代表你是新警察吧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11-13 09:07:00
沒中獎的幾乎沒有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4-11-13 09:07:00
衝撞野球!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09:07:00
中職號稱高道德標準 碰到29人名單卻拐彎了 呵呵 偽善
作者: frf2pujols17 (普神17號)   2014-11-13 09:08:00
請不要挑戰迷迷的極限
作者: maoimaoi21 (小毛)   2014-11-13 09:09:00
他值得同情 但中職高道德標準不錄用也沒有問題
作者: gadgets (小玩意兒)   2014-11-13 09:09:00
號稱高道德標準是護航迷迷說的 一般認為中職就是假球聯盟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09:10:00
無所謂阿 反正他也不會回中職
作者: maoimaoi21 (小毛)   2014-11-13 09:10:00
同 道歉跟認罪、有罪是兩件事好嗎
作者: gadgets (小玩意兒)   2014-11-13 09:11:00
假球聯盟還不懂得自愛 是要挑戰觀眾下限嗎?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拍融)   2014-11-13 09:12:00
還好他不會回中職 真是謝天謝地謝長亨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4-11-13 09:12:00
awpex真聖人 記得中信+兄弟 忘了耳心隊 這何等的記憶力 被發
作者: skycloudtw (漾)   2014-11-13 09:12:00
有意殺人,工具都買好了,卻因臨時外在因素無法動手..
作者: rbull (假高尚一大堆)   2014-11-13 09:12:00
A肉也是有道歉 然後快被美國封殺了耶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4-11-13 09:13:00
現才勉強補上 啊 忘了換隊名惹 所以是不同隊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toudanlong (偷蛋龍)   2014-11-13 09:13:00
哇 每次都3-4萬 是叫幾個啊?支持咖馬曹回歸屠殺中職..
作者: EEERRIICC (大尾魯蛇)   2014-11-13 09:14:00
A-ROD扯謊幾次 反咬聯盟幾次? 而且他自己承認有用藥
作者: Jeff0910 (JeffWilliams)   2014-11-13 09:14:00
答應了卻從未真正配合,不就是跟假球集團打假球而已嗎?純粹是為了要免費的性招待而已吧?
作者: rbull (假高尚一大堆)   2014-11-13 09:15:00
鬼島有這種事啊 你在臉書放話說要對馬桶不利看看 準備被押
作者: maoimaoi21 (小毛)   2014-11-13 09:15:00
跟A肉的情形這麼不同你也能扯....囧
作者: Jeff0910 (JeffWilliams)   2014-11-13 09:15:00
護航不護航其次,案情與結果都已經攤開在眼前啦?
作者: f204137 (Fj)   2014-11-13 09:15:00
打假的 還有人看~
作者: skycloudtw (漾)   2014-11-13 09:16:00
咖馬只詐欺了組頭,花組頭錢戰酒店,可沒欺騙球迷打假球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09:16:00
簡直是義賊廖添丁
作者: juliantaipei (8月以來)   2014-11-13 09:17:00
先不論道德瑕疵,小曹自己說每次先發前都要吞一把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4-11-13 09:17:00
人家騙一下組頭而已 黑暗騎士
作者: Jeff0910 (JeffWilliams)   2014-11-13 09:17:00
就爽自己而已說義賊就太過了啦...
作者: gadgets (小玩意兒)   2014-11-13 09:17:00
中職迷迷以為自己觀眾很多啊~不跟人搶位子比較爽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09:18:00
本來就是敷衍組頭而已
作者: rbull (假高尚一大堆)   2014-11-13 09:18:00
他跟前女友的麵店糾紛 後來是誰有問題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09:19:00
就每次都晃點所以莊宏亮才這麼不爽阿
作者: gadgets (小玩意兒)   2014-11-13 09:19:00
你們就努力向世人解釋吧 看他們會不會相信
作者: skycloudtw (漾)   2014-11-13 09:19:00
以他的臉,漢草,知名度,體力,其實要玩女人完全不用花錢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1-13 09:19:00
29人名單不過是種傳言,如果道德標準高到這種地步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1-13 09:20:00
那明年中職可以不用開打了,直接解散算了
作者: gy5566gy (gy5566gy)   2014-11-13 09:20:00
前女友一提告 咖蟒曹就急著求饒和解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4-11-13 09:21:00
我國刑法有疏失犯?過失疏失??
作者: rbull (假高尚一大堆)   2014-11-13 09:21:00
那個麵店糾紛也是搞得很難看 好像沒有後續消息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09:22:00
阿 講錯了 是27人
作者: lyleselena (Libra)   2014-11-13 09:22:00
不起訴書看看就好 跑過法院就知道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4-11-13 09:22:00
除非你在美國也敢打假球~才會被美國封殺。白襪事件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4-11-13 09:23:00
還有安打王羅斯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09:23:00
可能真的怕動搖國本吧 畢竟才剛抓完時報鷹
作者: toudanlong (偷蛋龍)   2014-11-13 09:23:00
話說麵店...我都還沒去支持過..看看咖馬曹煮麵功力耶.
作者: n23454   2014-11-13 09:24:00
lol 黑象往事被提出來,馬上有爪迷拉la new救援
作者: skycloudtw (漾)   2014-11-13 09:24:00
別說啦,原PO就只是想酸而已,還拿個莫名其妙的例子....我實在不懂原PO舉的殺人例子,跟咖馬到底有鬼關係...XD
作者: Jeff0910 (JeffWilliams)   2014-11-13 09:25:00
等等又會有人神出麵店起訴書嗎? (笑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4-11-13 09:25:00
耳心迷迷先撿討自已吧 提假球故意忽略耳心隊 何等無耳心~
作者: rbull (假高尚一大堆)   2014-11-13 09:26:00
麵店事件有結束了嗎?
作者: zoidsx (烈空)   2014-11-13 09:29:00
他媽的垃圾
作者: stevenyeh (steven)   2014-11-13 09:30:00
為何您拿得到" 不起訴書"? 網路找得到嗎?
作者: bruce8104 (())   2014-11-13 09:31:00
不同於a肉想贏咖馬想輸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4-11-13 09:31:00
Wrb 看到猿迷少打一隊你也可以高潮 假球就熊隊時期
作者: lml99 ( )   2014-11-13 09:32:00
還詐欺組頭義賊勒 收組頭利益你真以為能清白全身而退??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4-11-13 09:32:00
我有說lm是不同隊? 中信迷迷忙著切割象 喊沒有象就暴走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4-11-13 09:33:00
熊隊的假球規模和五連霸 要漏打 真的很難很難 司馬昭之心喔~~
作者: vergilmir (.)   2014-11-13 09:33:00
主動+要求下注 那就沒什麼好談了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4-11-13 09:34:00
come on是垃圾 無庸置疑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4-11-13 09:35:00
五連霸我還以為是指中信小李的連續五年假球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4-11-13 09:36:00
你用殺人比?這連殺人未遂都沒有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4-11-13 09:36:00
又一次示範 很明顯是故意漏打的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1-13 09:37:00
那個球隊每次假球都有分,自己去查就有答案了
作者: n23454   2014-11-13 09:37:00
爪迷不想想新東家也打過假球,領隊小李子任內假球五連霸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4-11-13 09:38:00
還以為這篇標題是討論LN球員假球 沒有象迷忙著抓筆誤
作者: n23454   2014-11-13 09:38:00
只拉lanew出來鞭屍,才是司馬昭之心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4-11-13 09:39:00
awpex127兄弟、中信、米吉亞、時報打假球 對於球迷來說都一樣
作者: hermionex (hermionex)   2014-11-13 09:39:00
這種人還有人挺?難怪臺灣現在是馬芙丸執政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09:40:00
噗 球員打假球聯盟管得到嗎 球隊自己都管不了了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4-11-13 09:40:00
我也會說是熊隊.因為當時發生假球上面是la new熊,但熊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4-11-13 09:40:00
那你提中信米迪亞時報幹麼?!卻不提洛杉機新熊耳心隊?!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4-11-13 09:41:00
就是猿,以當實被封殺時所用的隊名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4-11-13 09:42:00
一個猿迷 在象文章底下提這四隊 卻不提熊 再來說這篇不是曹嗎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4-11-13 09:42:00
中信是指中信鯨 謝謝
作者: a25172366 (Ei)   2014-11-13 09:42:00
是米迪亞不是米吉亞謝謝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4-11-13 09:43:00
他不是有提了嗎??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4-11-13 09:43:00
下面堆文我也坦承錯誤補上熊了 愛鞭屍我也無法了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4-11-13 09:43:00
重要嗎?那你提中信鯨幹麼?!再拗啊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1-13 09:44:00
新警察才會認為自家球隊在假球問題前是清白的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4-11-13 09:44:00
沒人否認兄弟打假球 但有人一直想隱藏耳心隊這個事實 噁~~~~~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4-11-13 09:45:00
Lamigo這名稱只是噁心的遮羞布,我不會用的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09:45:00
說也奇怪 整隊都抓掉一半了 偏偏抓不到曹錦輝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4-11-13 09:46:00
當猿迷太久 打成米吉亞 漏掉一對熊隊順便補上(沒隱藏吧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4-11-13 09:47:00
看到猿迷提中信就跳腳 第二次推文就補上了還一直跳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09:47:00
監聽半天 證人訊問都搞不倒他 是他有通天本事?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1-13 09:49:00
假球案雖然是重大社會案件,但本質上只是詐欺的輕罪
作者: pat1006 (......)   2014-11-13 09:49:00
有預備殺人罪....沒有預備打假球罪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1-13 09:50:00
我是不太相信檢調單位會投入太多資源,畢竟資源有限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4-11-13 09:50:00
提中信跟時報是強調政府不作為 假球永遠無法止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1-13 09:52:00
中職假球都討論快爛掉了,還在那邊要凹就太難看了最好政府對假球都沒作為,自己去查查運彩相關條例吧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4-11-13 09:53:00
詐欺罪真的很輕本來就不會投入太多資源運彩是後來的吧,中信、時報那時有運彩?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1-13 09:55:00
就是因為從黑熊->黑象這中間發生太頻繁,一堆人反映
作者: awpex127 (Brian)   2014-11-13 09:55:00
法條越來越完善是好事 但吳健保還一堆政治人物相挺....
作者: yesman2210 (夜市man)   2014-11-13 09:55:00
come on~ come on~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1-13 09:56:00
假球刑責太低,所以把假球刑責提高到接近殺人案的刑責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4-11-13 09:56:00
政府是後來才有加重罪刑的,當時真的沒什麼作為
作者: qw6789q (李小龍)   2014-11-13 09:57:00
酥粥表示: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4-11-13 10:01:00
不只是沒殺人吧,是確定意圖殺人甚至已殺人卻無實證不過要回來就回來吧,中職想自找死路的話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10:04:00
樓上邏輯很差 沒實證你怎麼確定人他殺的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1-13 10:05:00
打個假球會被關到十年,就比例原則上來看實在有點誇張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10:06:00
打假球頂多就禁賽+民事賠償而已 搞得像亡國一樣超好笑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1-13 10:06:00
就刑法的傷害罪上來說,人沒死最多就關十年而已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4-11-13 10:06:00
一說到黑曹vv都高潮惹www
作者: lp210723 (Andrew)   2014-11-13 10:10:00
傷害cpbl球迷的心是無法彌補的 但是又想看他回mlb好矛盾喔
作者: iceyang (追)   2014-11-13 10:12:00
用殺人比喻不好 用再犯爭議性比較高的性侵未遂來類比吧殺人有時你未必想殺這人 性侵和假球就純粹為慾望驅使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10:14:00
詐欺就詐欺 什麼殺人性侵都是亂扯
作者: iceyang (追)   2014-11-13 10:15:00
那樓上討論那麼多 是再跟什麼風 xDDDDD
作者: littlepogi (普及)   2014-11-13 10:15:00
只要夠強,大家容忍度都比較高,這就是社會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4-11-13 10:16:00
隨便啦,反正互相說服不了對方,反正他別來中職就好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10:16:00
我一開始就是在說原PO立論有誤阿
作者: saijuk (sai)   2014-11-13 10:17:00
用不起訴書批曹 那一堆幫陳峰民何紀賢叫屈的是怎樣
作者: iceyang (追)   2014-11-13 10:17:00
你就簡單一個不當類比就好惹 回那麼多
作者: ecknair (蛋定ˊ_>ˋ)   2014-11-13 10:18:00
這才高招阿 連打假球都LUB不打
作者: stja (風)   2014-11-13 10:18:00
...
作者: ParkerLin (theworldchange)   2014-11-13 10:19:00
搞不懂那些再護航的心態是什麼
作者: c11110703 (We love Von )   2014-11-13 10:19:00
林秉文部分都黃俊中說的欸,如果這樣就被鄉民認定有罪,不夠嚴謹吧;而雨刷那邊,證據顯示是沒有打,但檢方就故意給你說每每見完雨刷,第二天表現就不好,來回馬槍
作者: MindWork (.....)   2014-11-13 10:20:00
以後收錢打假球 都說沒放水就沒事了 好棒難怪台灣是假球天堂
作者: lml99 ( )   2014-11-13 10:21:00
收組頭利益就沒好講了 你以為玩家家酒喔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10:22:00
阿就有人把待證事實當聖旨我有什麼辦法
作者: lml99 ( )   2014-11-13 10:22:00
一堆幫陳峰民何紀賢叫屈就是因為他沒跟組頭往來
作者: washltz (羊)   2014-11-13 10:25:00
真的是個垃圾人無誤
作者: kess (台積馮迪索)   2014-11-13 10:27:00
爪:1.午午又高潮了 2.這邊是聖人板 3.統一都路人啦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4-11-13 10:29:00
垃圾無誤,就算沒打成還是接受組頭的好處了
作者: kess (台積馮迪索)   2014-11-13 10:30:00
沒有打假球成功 無罪阿 所以勒? 好啦爪迷能接受就好^^
作者: saijuk (sai)   2014-11-13 10:31:00
起訴書寫的你都全信 怎會說沒跟組頭來往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11-13 10:31:00
LUB就是這個時候來的XDDDDD
作者: sunnyyoung (搔你癢)   2014-11-13 10:32:00
可惜,那批人打假球比這批人打軟球還好看
作者: saijuk (sai)   2014-11-13 10:32:00
起訴書寫的你不信 又憑什麼批曹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11-13 10:32:00
各種理由讓人聽了覺得神扯,你可以再LU一點而且那時候就有人看出他丟球很奇怪,簡直用餵的但沒有合理解釋方式之下只能解釋成他有傷用6分力丟
作者: lml99 ( )   2014-11-13 10:39:00
陳峰民跟組頭來往全部都是組頭自己講的阿
作者: sars7125889 (sars7125889)   2014-11-13 10:40:00
起訴書不能信難道要信鄉民腦補的XDD?
作者: whj0530 (億載金城武)   2014-11-13 10:40:00
爪爪們的神 來振興票房毒藥沒有象吧
作者: lml99 ( )   2014-11-13 10:41:00
曹接受性招待是真的查到的阿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4-11-13 10:41:00
起訴書寫的不能相信,偉哉,台灣司法體系原來是家家酒。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4-11-13 10:42:00
起訴書都不能相信,那還有甚麼可以相信的XD
作者: saijuk (sai)   2014-11-13 10:46:00
要信就用同一標準批陳峰民 曹還是不起訴書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4-11-13 10:47:00
不能相信 就是各種腦補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10:48:00
明明就是不起訴書 話說如果起訴書都可信 那檢方永不敗訴了你覺得有可能嗎 呵呵
作者: lml99 ( )   2014-11-13 10:49:00
就說了陳峰民查不到組頭來往證明 話全部是組頭說的
作者: iceyang (追)   2014-11-13 10:50:00
這篇爪爪戰力稍嫌薄弱 要開始跳針惹 xD
作者: lml99 ( )   2014-11-13 10:50:00
曹錦輝就查到跟組頭往來(性招待) 青番喔
作者: formemory (改變成真)   2014-11-13 10:56:00
某w#b好兇喔~~~超怕的!!!先罵先贏?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4-11-13 10:56:00
陳峰民是連有打假球協議或著計劃的證據都沒有,曹是已經講好要放水,只是還沒放案子就爆開想把兩者硬混為一談的人是來亂的還是別有用心?
作者: lml99 ( )   2014-11-13 10:58:00
http://disp.cc/b/451-5Ds9陳峰民被起訴是因為不認罪
作者: formemory (改變成真)   2014-11-13 10:59:00
========標準拖人下水阿!!!!怎麼會不用心呢????======
作者: lml99 ( )   2014-11-13 11:00:00
而陳峰民的證據全部都是蔡英瘋那批人說的話
作者: a23639978a (爻雨月雪爻)   2014-11-13 11:00:00
加油 希望可以在看到你登板!
作者: lml99 ( )   2014-11-13 11:03:00
陳峰民被起訴大家挺 曹不起訴大家罵 你有認真去了解原因嗎
作者: sbarnet (走低調路線)   2014-11-13 11:04:00
為何有人看到不起訴書就high了~
作者: F760720 (阿謎)   2014-11-13 11:12:00
不是他不打,要是沒有颱風勒?不就打了…這要原諒?!
作者: a7107772 (板橋蕭博駿)   2014-11-13 11:12:00
boom
作者: msn12345679 (吼~~)   2014-11-13 11:14:00
主動詢問打假球的垃圾球員也在護航 難怪永遠在草創聯接受組頭招待還主動詢問打假球多少錢還答應連這樣都在護航喔 難怪中職整天打假球 球迷都不在意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11:17:00
在意的話你怎麼還會看中職 真好笑那在意禁藥就不用看大聯盟了?在意裁判哨聲亂吹那也不用看NBA了 生活有需要這麼艱難嗎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4-11-13 11:19:00
你不知道他們身上都有一到聖光嗎 神聖不可侵犯
作者: z83420123 (VoLTsRiNe)   2014-11-13 11:22:00
XDDDDDDDDDDDDDD快笑死
作者: gadgets (小玩意兒)   2014-11-13 11:28:00
終於說出真心話了 曹迷迷不在意是否打假球真以為會繼續看的人不在意那些問題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11:30:00
你在意你看到低級失誤或者被打爆就疑神疑鬼是你痛苦阿
作者: gadgets (小玩意兒)   2014-11-13 11:30:00
你要是宣布中職全打假 MLB都吃禁藥 NBA都黑哨
作者: JACK19920102   2014-11-13 11:30:00
一堆新球迷根本不懂假球對台灣棒球的傷害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11:31:00
反正我又不賭球 演球打球都可以
作者: abc33211 (大蕃薯)   2014-11-13 11:31:00
垃圾護航個屁啊
作者: gadgets (小玩意兒)   2014-11-13 11:32:00
你以為MLB裝純潔裝假的 NBA都不用管黑哨謠言啊整天講現實利益 不裝純潔那來觀眾哪來利益
作者: b039365055 (小老鼠)   2014-11-13 11:34:00
爪迷就愛這味,一直抓別隊來救援,不過不意外拉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11:35:00
那職摔很純潔嘛 吸引純潔迷嗎?
作者: SsennaV   2014-11-13 11:38:00
生活好艱難喔,應該大家一起來擺爛,越爛越不艱難。
作者: gadgets (小玩意兒)   2014-11-13 11:39:00
職摔本來就走綜藝路線 自有他客群 中職想走這路線???想走這路線早點說 世界職棒史上第一人
作者: SsennaV   2014-11-13 11:39:00
立場、台階、面子、聖光都比是非對錯重要,受教了。
作者: NewPoliceman   2014-11-13 11:46:00
還是黑啊 想打假球 但因故沒打
作者: rul3gj3 (志不立無可成之事)   2014-11-13 11:49:00
沒打假球 跟想打假球 我認為是一樣的...
作者: ghed (ghed)   2014-11-13 11:56:00
同樣是不起訴或法院告贏,陳峰民沒有收錢的證據,也沒接受招
作者: kess (台積馮迪索)   2014-11-13 11:58:00
爪的意思就是不起訴代表無罪 代表沒打甲球 代表大家就不能罵
作者: ghed (ghed)   2014-11-13 11:58:00
待,只有白手套間接的證詞,以及陳父曾收錢,陳峰民知道後馬
作者: ghed (ghed)   2014-11-13 12:00:00
上退回去。何紀賢更是被配合組頭的檢察官栽贓,那個檢察官已經被抓去關了。曹則是一直走在接受招待以及放水邊緣,雖然不起訴,但檢察官仍然在裏面詳載他各種不道德的行為
作者: iceyang (追)   2014-11-13 12:08:00
自己擺爛 硬要別人跟著一起擺爛阿 這言論頗呵
作者: IMpcFox   2014-11-13 12:08:00
美國安打王,不過就買張自己贏,就被驅逐了,台灣還護航?
作者: freezee (就讓我 拼一次!)   2014-11-13 12:10:00
中職綜藝化也是個好方向 呵呵
作者: nicky51 (^^真 停住了 喔)   2014-11-13 12:13:00
爪迷秀下限,真噁心
作者: q123527135 (我不是身分證字號)   2014-11-13 12:27:00
曹:愛打炮錯了嗎?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4-11-13 12:34:00
莫拉克颱風救了曹錦輝
作者: ALspeed (~AL~)   2014-11-13 12:38:00
V大應該被傷很深...
作者: leonjapan (強尼六本)   2014-11-13 12:42:00
這種人真的喜歡棒球嗎????????
作者: gadgets (小玩意兒)   2014-11-13 12:44:00
被傷個屁 你沒看到他說不在意 還酸別人聖潔勒
作者: freeze0968 (hsiaochung)   2014-11-13 13:09:00
還主動詢問 傷了多少人都不知道
作者: saijuk (sai)   2014-11-13 13:15:00
講陳何怎樣被冤枉 就是證明起訴書 不起訴書不見得是事實然後你選擇相信陳何的起訴書是錯的 卻完全相信曹的不起訴書
作者: homebrian (威哥)   2014-11-13 13:46:00
回來會有風險還是別回來比較好
作者: lang0720 (西瓜)   2014-11-13 14:20:00
快被護航的笑噴XDDDDDDDDDDDDDDDDDDDDDDD護這種啦機
作者: theDorcus   2014-11-13 14:48:00
最後一段打完炮被打爆再找理由這殺小 這樣沒打假球?
作者: bye2007 ( )   2014-11-13 14:58:00
只差沒有自費打假球
作者: msn12345679 (吼~~)   2014-11-13 15:08:00
真懷疑某些人智商欸 為什麼講不贏就只會亂扯咧就事論事什麼意思總看的懂吧^_^垃圾也在護航 難怪中職永遠都在草創
作者: b54102 (可問江湖頂峰)   2014-11-13 15:43:00
個人是不太相信台灣司法寫的東西
作者: arainyday (我要用無雙亂舞了喔~~~)   2014-11-13 16:01:00
這只證明他不需要被起訴而已~護航曹的人想證明什麼??阿就檢察官覺得可以不用起訴他而已~給他條路~清白在那~
作者: peanut7516 (匹那特)   2014-11-13 16:11:00
再有誘惑曹也是忍不住啦,這種人還值得期待嗎?
作者: s2081332 (noname)   2014-11-13 16:23:00
所以酸民都不是打手槍?思想犯罪就是有罪?
作者: macekoff23 (koff)   2014-11-13 16:37:00
組頭是傻瓜嗎?怎麼一次十幾萬給你玩,玩了那麼多次,還可以一拖再拖,最後假球未遂?太不合常理了!
作者: saijuk (sai)   2014-11-13 19:37:00
相不相信不起訴書是你的選擇 但是如果陳何的起訴書你不信為什麼全盤接受曹的不起訴書 這根本是標準不一如果你相信陳何被冤枉 就沒道理用不起訴書的內容來批曹難道是因為法院判無罪? 那連起訴都沒的曹反而直接被認定有罪 這哪裡合理還說檢察官覺得不用起訴清白在哪 那只是法官覺得無罪的呢
作者: lml99 ( )   2014-11-13 19:53:00
曹被判無罪了 如你所說他沒放水 沒人認定他有罪大家幹的是他出去跟組頭花天酒地 這是明確"事證"陳峰民起訴證據全是黑人所述 查沒任何跟組頭往來事證大家講那麼多 結果在幹曹幹啥你一點都搞不清楚
作者: saijuk (sai)   2014-11-13 19:58:00
這就好笑了 如果起訴書或不起訴書上寫的事證都這麼明確都完全可信 那陳峰民還會無罪喔你不能一邊選額不信 卻相信另一個不起訴書所謂明確的事證更何況還寫到什麼跟組頭見面後隔天表現就不好這種字眼
作者: deadknightvi (堂)   2014-11-13 20:01:00
恩 最後一段的想問就是 有犯罪意念就要算有罪囉?
作者: lml99 ( )   2014-11-13 20:01:00
就一邊有提事證一邊沒提 選擇性相信怪我喔陳峰民有跟組頭往來證據 無論有無放水 不會有那麼多人挺這篇最後一段就有提及曹接受組頭性招待明確"事證"什麼跟組頭出去完敗投我不管 無罪我也認同我看的點就是跟組頭花天酒地接受招待這點
作者: saijuk (sai)   2014-11-13 20:14:00
照你這種看法 你也應該要相信起訴書裡面那些明確的收錢事事證 各種借球員轉交賭金的過程一樣很明確如果今天陳是不起訴 但是檢察官把這些過程寫下來 最後說事證不明確 不起訴 這樣對球員公平嗎還是說 你認為只有白手套有罪 沒有直接跟組頭見面的都OK?
作者: lml99 ( )   2014-11-13 20:19:00
誰收多少誰收多少都黑人講的這算事證喔
作者: saijuk (sai)   2014-11-13 20:19:00
否則你也應該相信起訴書裡面寫的明確過程 就如同你相信不起訴書裡面寫的事證一樣我也相信陳峰民 我反駁的是一些人全盤接受起訴書不起訴書
作者: lml99 ( )   2014-11-13 20:21:00
曹接受性招待是通訊監察 這才是事證
作者: saijuk (sai)   2014-11-13 20:22:00
如果你要用這 那就請用一樣的標準看待所有球員
作者: lml99 ( )   2014-11-13 20:22:00
我也跟你說了 我看的點是接受性招待這點通訊監察有問題嗎如你所說 這篇組頭講曹怎樣我都不信 我信通訊監察可以嗎
作者: saijuk (sai)   2014-11-13 20:29:00
那是你的選擇 我也早說了 信不信信什麼是你的選擇我選擇的是對政府跟司法機關都存疑更不用說這種充滿臆測字眼 道德宣判的不起訴書
作者: candychu (Dreamer)   2014-11-13 23:27:00
球迷欣賞棒球就好了啦,別管那麼多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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