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的實力要在中職混飯吃,應該是不成問題。
問題在於他的牌子不夠大。
這種有實績的投手,理論上各隊想要。但中職一向有默契說的疑慮。
遠的事件像AB名單,近一點的就是LM選魚雷。
這兩年證明了,沒有高國輝的義大,根本無法跟猿獅競爭。
就算明年季中選秀,兄弟選倪需經倪同意,但若沒有球隊選倪的話,倪要怎辦?
我不知道是否有可能為了平衡四隊戰力去做這種事情。
但因為以前中職太多黑箱作業是球迷不知道的,也因此各種傳言一直不斷。
這也是大檸檬球員工會能受到球員愛戴的原因。
個人建議應該增設條款,精神是,
有優先議約權的球隊,若未能在期限內簽下該球員,
該球員參加選秀時,若仍然被同一球隊選中時,且未支付簽約金給該球員時,
其獲得自由球員年限,應縮短為3年。
若第二次獲得該球員議約權的球隊,仍無法於期限內完成合約,
則該球員直接成為自由球員。其餘各隊可自由接觸網羅。
這以上年限等數字,當然只是假設,可以更加精算。
個人認為,聯盟的透明化,是跟防止假球一樣重要的議題。
否則若再度發生不可思議的事件,傷害不會比假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