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文彬的臉書回應如下:「感謝大家對球隊的關心!沒能完成簽約,心裡失望與不平是難
: 免的,也是我須面對的。」
: 「但球隊願意提出好的條件,要求倪以成績表現爭取第二年或複數年合約,沒有不合理吧
: ?他對自己沒信心嗎?一定要提供複數年合約,才是尊重嗎?如簽了後,表現不如預期,
: 或是須養傷,大家再怪球隊嗎?」
李大領隊,是的,我真的也覺得你已經盡力了,您如此的用心良苦,卻
老是不被臭酸民諒解。倪選手不加入咱們中信是他的損失,真的有夠自
私的,他將來一定會後悔、會付出代價的,口亨!
建議領隊如果要培養咱們球員的自信心,爭取更好合約,那就改成每個
人的合約都一年一簽,這樣我們的球員一定會為了合約而更盡力效忠,
幹勁十足、拼死拼活的面對每一場球賽。一旦球員肯在球場上拼命,成
績自然就會好,不用學某猴隊譁眾取寵,相信球迷人數回到往日盛況的
八成以上一定不是問題!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218/4404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