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小曹的問題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12-28 18:20:21
好吧,迷迷要說告知事實叫做被【抵制】那也沒辦法
因為迷迷只有兩個重點
1.籲中職勿趕盡殺絕,放了曹(其他黑人表示:)
2.不起訴阿(忽略見組頭、衝撞妮妮,因風災導致打假球未遂)
這篇新聞之前就有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ports/20141209/36254924/
重點是啥?
澳洲職棒聯盟總經理佛斯特(Ben Forster)表示,一開始會接受曹錦輝登錄,是依據最初
所獲得的資料,但在此時,我們依據最新資訊,做出了立即終止他登錄的選擇,他說:「
我無法透露收到新資訊內容的詳情,但當我們收到這些東西後,如果再繼續登錄他,會讓
我們覺得很彆扭,我們當然不希望以任何惡意形式去阻止曹追求他的生涯,只是在這時間
點,不會發生在澳洲職棒聯盟。」
簡單說就是別人拿到別的資料才決定真的不硬登錄
希望朵人不要有讓可悲的迷迷們桑心崩潰
以上
※ 引述《inkf (他現在27歲再打下去變28)》之銘言:
: 澳洲要用小曹 中職抵制 鄉民高潮
: 我之前也PO文詢問如果有業餘球界要給小曹機會 鄉民也是反對居多
: 現在MLB跟道奇同意讓小曹回小聯盟 鄉民又高潮了
: 真的不了解耶 為什麼棒球版鄉民遇到MLB就OK了
: 難道能上MLB就是王道嗎????????????????
: 我想每件事都該理性且公平的看待
: 在台灣 對職棒選手的道德標準應該是所有行業當中前幾高的
: 希望大家能夠拿開情感 客觀地來看待這些事情
作者: bxxl (bool)   2014-12-28 18:24:00
我贊成中職可以去函說明. 只是如果說明過了,如果人家照樣讓小曹打, 也不用悲憤, 去講說mlb道德低落之類的.
作者: IamBomi (寶迷)   2014-12-28 18:29:00
會講的都是鄉民吧 聯盟要怎麼人家道德低落? 發公告?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愛傅紅雪這變態)   2014-12-28 18:31:00
每次假球爆不都有發公告?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12-28 18:33:00
其他黑人應該學曹 四處爭取 建立迷迷防線不過可惜的是 曹還有人關注是因為它還有天分 11月出來還是飆到95mph 難怪引發議論 如果他連140都沒有我想也沒啥波蘭
作者: fuigo (最喜歡的顏色)   2014-12-28 18:35:00
不是有人說第二份資料就是終止台澳合作?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12-28 18:35:00
其他黑人沒這種天分可以啃 就老實的退出了 哈哈老美的論調根迷迷差不多 就是沒罪不在意 希望老美不要讓迷迷心碎 順便為國內球員建立典範 見組頭幹妮妮 OKder
作者: tangolosss (蛋疼)   2014-12-28 18:37:00
kobe都可以強暴惹 這算啥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12-28 18:39:00
我還說八扣子還偷竊過哩 不過偷竊和強暴算是違反運動道德嗎? 其他黑人真傻 應該說我跟組頭口頭約定而已 又沒真打假
作者: bb5678 (黑米)   2014-12-28 18:44:00
八扣子偷筆電那不是在學生時期嗎
作者: vergilmir (.)   2014-12-28 18:48:00
弄個牛肉麵都能弄成那樣 這種人還有人信喔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4-12-28 18:55:00
我比較想看中職抵制大聯盟
作者: ccmail (隨便)   2014-12-28 18:57:00
感覺種紙不能說的黑資料應該很具有殺傷力,最後應該不會簽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4-12-28 18:58:00
黑資料這麼猛 小曹就不會不起訴了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12-28 19:02:00
說不定是妮妮的爆料
作者: agantw (←高級鍵盤七逃郎)   2014-12-28 19:09:00
把不起訴書翻成英文就夠了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12-28 19:09:00
還要繼續忽略他向組頭詢價的事實 基本上也沒啥好說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4-12-28 19:15:00
詢價又如何 司法沒定罪 他就是無罪的什麼時候中職的標準變成世界的標準了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12-28 19:18:00
繼續護航沒關係 詢價又如何 也只有迷迷講得出來打假球根本就難以舉證 不起訴書裡講的多清楚 他明白的說了以下都是見過組頭之後的比賽 但難以舉證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4-12-28 19:22:00
你舉不出他有罪的證據 他就是無罪的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12-28 19:24:00
迷迷就信你所信吧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4-12-28 19:32:00
到底是啥資料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12-28 19:33:00
我無法透露收到新資訊內容的詳情 他就這樣說囉
作者: rondo   2014-12-28 19:46:00
不用想也知道內容不外乎是不排除斷絕與ABL的所有交流咩
作者: nalaculan (sera)   2014-12-28 21:49:00
先不管陰謀論 一定要去函 沒道理對澳職和美職差別待遇沒比照辦理反而坐實陰謀論 那我會更看不起這些主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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