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30 聯合新聞網 李祖杰(邊邊角角論壇)
阿河,死了…
誰呀?多大歲數?做什麼來著?英年早逝嗎?有沒有很重要?何德何能躍上媒體搏得版面
,話題性十足,供閱聽大眾憑弔,大開特開哀號一片人道追悼會?
就是那隻因人為疏忽,在驚恐中受變相凌虐,導致不幸身亡,引發全民公憤,並招惹外媒
側目,對台灣欠缺動保意識頗有微辭,而且永遠搞不懂「主人幹啥要狠心害牠客死他鄉」
的河馬!
源自非洲國籍不詳,某年某月某日經奇幻漂流,千里迢迢乘風踏浪而來,達達的馬蹄,於
高雄上岸,喜獲戴勝益收養,卻淪為展示品…又三生有幸,輾轉登陸台中,繼續動物奴工
表演生涯,然後就…莫名其妙結束了,在和大家說再見之餘,其暗黑歲月亦倏地嘎然而止
…
才32歲,比70年次的曹錦輝還年輕…外交部及農委會等有關單位是不是也該,行文照會友
邦最多的非洲,告誡彼等台灣很危險,逆天造孽者眾,務必小心防範,莫再輸出瀕危國寶
,以免阿河魂斷異域憾事反覆重演?
生於斯長於斯,還是乖乖待在原棲息地終老比較好啦!層級屬於哪裡,理應活在那裡,刻
正領教生命中最寒冷冬天的小曹,若如王寶釧苦守寒窯般,寧在milb翻滾掙扎,尋找絕處
逢生的機會,也不回歸一度遭誤傳,疑似行將復辟,再次視事的飯店洪麾下,成為黑球聯
盟共犯結構體圍事幫眾助手之一,怎會落得惡名昭彰,街頭巷尾人盡皆知這般下場?早知
如此何必當初哩?
什麼?拿無辜枉死的阿河,跟罪有應得的小曹比,引喻失義不倫不類,無聊透頂噁爛至極
?拜託,請尊重死者,別侮辱動物!
哪會!兩者不都是天賦異稟奴工,甚且同屬休閒娛樂產業的表演者?差別僅止於,一低薪
,一無酬!
什麼?敬業阿河從未打假球?你嘛幫幫忙,那是包山包海無所不賭本土黑盤,瞧不起雜耍
馬戲,沒派人去綁這塊小到不行的餅屑!況乎,牠的主子呢?其無良作為算不算另類作假
?否則台中市政府幹嘛揚言:先裁罰五十萬,再把天馬牧場負責人移送法辦?
請問水球大廠中職,有無吃過主管機關的罰單?喔,有人嗆聲了:他們是被矇蔽的「受害
者」!
哎喲,這話聽起來好耳熟,頂新魏家不也如是辯解,自稱是上游原料供應商闖的禍,連累
他們被波及…英明睿智的道德論述者,殺曹心切的您,信不信?還須磨刀霍霍滅頂嗎?
現在可好了,情勢丕變,真相亦大白了…原來,死阿河之所以令人一掬同情之淚,只因為
牠有動物權,怎能不護之愛之惜之憐之?死小曹,偏沒有,啥也沒有,既無人權,更甭提
所謂的境外工作權,即使他也的確沒有…正式登記在案的犯罪紀錄!
人,不也是動物?據說某年某月某日曾應允雨刷,配合作業的曹錦輝,就算不配當人,好
歹也是動物吧?
新科苗栗縣長徐耀昌,曾涉貪腐被法院判刑,猶能風風光光走馬上任,夾尾逃出國門的小
曹,果真走投無路?咱究竟是不是法治國家?
「最高道德標準說」原創發明人,兼唯一僅剩僅存著作權所有者,坐鎮指揮獵曹行動,自
許為馴獸師的CPBL高層,麻煩公布一下,賴以全球化行銷台灣黑球風雲錄的利器,分別致
函ABL與MLB的「照會內容」,讓挺曹者審視其遣詞用字,看看有無落井下石,蓄意誇大其
辭,俾加油添醋謗之誹之,委實太超過之處?
除可藉此以昭公信,還能倒打一耙,順便杜悠悠眾口,叫「恬不知恥」的曹迷,趁早死了
這條心算了!不然心境七上八下,或將愈來愈悲涼的曹錦輝,何妨提個告,乃至聲請釋憲
,為自己爭取應有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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