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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疑似」是因為對許多La new熊球迷來說,陳峰民總是給人打擊很好的印象。
既然是疑似,肯定就不會是真的:事後查閱數據就會發現,陳峰民的打擊並不是真的
這麼好,他的生涯OPS.647僅在及格邊緣--而且還是守備組的及格,即使是CPBL生涯高
峰的2004年也只有.705而已。
那,為什麼他會讓人感覺打擊很好?
理由有二:
一、對照組,陳峰民打擊的對照組先是陳昭穎,一個生涯OPS只有.540,就在要發光
發熱的時候被上銬帶走的家伙。後來是劉家豪,一個很努力卻不怎麼打得出成績的左打捕
手,相比之下陳峰民就真的比較「攻擊型」。
二、令人印象深刻的打擊:陳峰民雖然結算不佳,但是他總有一陣子非常猛,猛到讓
你印象深刻,以下有三個例子可以說明:
在La new熊剛成立那一年,陳峰民在2004年9月連續三場在嘉義市球場開轟,苦主都
是中信鯨的成員:2004年9月2日炮打吉龍,3日棒打孟憲政,5日又從林朝煌手中擊出全壘
打,可以說,這三場比賽完全奠定他在La new熊球迷心中的「強打捕手」印象。
2007,在陳峰民職業生涯打擊最低潮的那一年,在季初一個月內,連續欺負時任中信
鯨投手的曾兆豪三次,3月29、4月14、4月28,對同一人擊出三發全壘打,搞到我都覺得
陳峰民真的該頒一塊「惠我良多」的牌子給中信了。
2008,陳峰民在巨熊交流戰,連續兩天又擊出兩支全壘打。
在此種種印象下,球迷總會讓覺得,陳峰民不是打擊不好,只是他因為其他很多原因
打不出去而已。
印象就是這麼神奇,即使汪俊良生涯只打過兩發全壘打,就因為他的第一發全壘打就
是中華職棒首轟,直到今天,部分中華職棒老球迷對他的印象仍舊是「強打一壘手」。
當然,對於「攻擊型捕手」還有另一種說法,吾友火風表示:攻擊型捕手,其實就是
暗示這個捕手的配球和守備不好,就和守備型選手一樣。
至少在球迷的評價上,陳昭穎的配球、守備和阻殺評價都比陳峰民高,而陳峰民的打
擊又比陳昭穎好,所以就產生一個是盾、一個是劍的感覺,那麼這「攻擊型捕手」的印象
,似乎也就不是這麼奇怪了。
話說回來,雖然La new熊很多球迷對陳峰民是直到2004年才有印象,不過早在1999年
,陳峰民就已經加入TML勇士隊,而直到2001年才正式扛下勇士經常更換的正捕手。
說經常更換,只要提一下勇士隊的捕手經歷就知道了:
第一年出賽最多的正捕手是洋將馬煞,雖然攻擊指數驚人(.749),不過因為種種大
人的原因,第二年就換成李奇岳,前一年做替補打出.790 OPS的李奇岳一蹲下去,攻擊指
數當場就掉到.567。第三年,和陳峰民同期入隊的湯登凱接手正捕手的位置,出賽70場,
OPS是淒慘的.476,2000年,新正捕范訓銘走馬上任,最後交出OPS.502的數字。
總感覺TML勇士隊的捕手位置有詛咒,就像La new熊的五棒一樣,誰在那裡誰倒楣。
就在這樣的狀況下,陳峰民自2001年起扛起捕手重任,當上正捕手第一年就交出.324
的高打擊率,還有一陣子站穩四成,這大概又是球迷覺得他是「強打捕手」的一個原因,
至於隔年.584的OPS和.215的AVG,大概就是「種種原因打不出去」了。
就這樣,陳峰民在職棒場嶄露頭角,一蹲九年,直到他離開球場為止,一直都是球隊
的主力中堅。
不過當「主力中堅」這種事情,從來就不是這麼討好的,尤其是身為一個捕手。
講個有點相關的故事吧:
陳峰民在2007年五月以後一直為打擊不振所苦,球季中,在不想被三振的想法驅使下
,他的打擊姿勢已經完全跑掉。直到有一次鏡頭照到休息室,我看到銳斯跟陳峰民在交談
,然後銳斯拿起球棒,表演出「翹屁股碰球」的樣子,陳峰民的打擊才又稍微好了一些。
不過最後,陳峰民在2007年仍然交出了很難看的打擊數字,不過這個故事就一直留在
我心中,而且還讓人想問,打擊教練在干什麼。
至於陳峰民2007年的打擊成績,我得說,這是可以理解的,2006年La new熊不止拿下
總冠軍,還去打亞洲職棒大賽,打完再去打亞運,根本就沒得休息。
這種叫捕手以接近全勤的數字蹲捕,而且一蹲通常就是九局蹲滿的調度,我實在是不
怎麼能理解。
不過,台灣的職棒教練通常會似乎多少都會以自身職棒經驗投射在球員身上,所以呂
明賜很難瞭解為什麼球員不會選球;郭泰源會跟底下投手說,要投到「疼痛都會怕你」。
而一位生涯鐵捕還打出OPS.692的洪一中,會叫底下捕手也跟著當鐵捕,也就不怎麼讓人
意外了。
2008、2009年,陳峰民在有適當休息的情形下,繳出了以捕手來說還過得去的打擊成
績,即使2009年他甲狀腺亢進纏身,成績也還是比谷底的2007年好看,而在當年年底爆發
的簽賭案,卻突然斷絕了陳峰民的職棒路。
對於這個「無罪定讞」的案子,我非常不能理解中華職棒和Lamigo的處理方式,雖然
司法偵察無罪,中職當局仍然以「永不錄用的原因,與是否犯罪無關」拒絕了陳峰民的歸
隊申請,而Lamigo甚至還向陳峰民求償300萬違約金,這件案子後來我沒查到下文,不知
道怎麼了。
據說,陳峰民在球隊的時候就屢屢警告某位涉入放水案的關鍵球員「不要太過份」,
該員對陳峰民心生不滿,於是抱著報復心態,在偵訊的時候把陳峰民拉下水,結果還真的
讓他報復成功,搞到我都不知道該說什麼。
就這樣,陳峰民抱著遺憾離開了職棒,至於什麼時候能還他公道,或是永遠沒有公道
?
老實說……這個問號會一直懸在那裡,反正這個聯盟掛著的問號太多了,不差這一個
,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