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聲明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5-01-14 22:23:48
※ 引述《ZenUp (路過的貓)》之銘言:
: ※ 引述《book8685 (8686 you out)》之銘言:
: : 本聯盟於台北時間12月29日收到大聯盟(MLB)官方的身分照會,要求確認曹錦輝選
: : 手與中華職棒球隊的合約關係。本聯盟隨即於12月30日回覆大聯盟官方,曹錦輝與
: : 中職球隊沒有合約關係同時已被中職永不錄用,並詳實說明曹錦輝雖然在2009年的
: : 假球事件中獲判無罪,但起訴書明載他意圖放水的事實。
: 曹錦輝沒有「獲判無罪」,而且也不是「起訴書明載他意圖放水的事實」。
: 曹錦輝只有「不起訴書」且既然檢察官不起訴了,當然沒有法官判他有沒有罪的問題。
: 中職要抗議或表示遺憾甚至抵制都可以,但是寫出這段聲明會讓人覺得對整件事情有
: 狀況外的感覺......
http://www.cpbl.com.tw/info/newspage.aspx?a=12620
現:
「曹錦輝雖然在2009年的假球事件中獲判不起訴,但不起訴書明載他意圖放水的事實。」
原:
「曹錦輝雖然在2009年的假球事件中獲判無罪,但起訴書明載他意圖放水的事實。」
中職把整句改掉了,但「獲判不起訴」是?@@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1-14 22:24:00
以為不起訴是法官判的吧 中職的法律顧問別睡了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5-01-14 22:25:00
中職為什麼不打電話給法律顧問問一下怎麼順比較不會搞笑
作者: supertyphoon (交李資勝)   2015-01-14 22:25:00
陳穎大也太威 聯盟為你轉動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1-14 22:25:00
然後之前的版本亂抹曹錦輝 中職有要公開道歉嗎?
作者: asd0112   2015-01-14 22:25:00
叫種花再改一下啊 XD
作者: pujos (lks)   2015-01-14 22:25:00
既然不起訴何來事實。檢察官又不是法官。憑什麼下判決
作者: a33071201   2015-01-14 22:26:00
中職:快點偷改 被人家笑了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1-14 22:26:00
一個公開聲明寫成這樣 程度可見有多低落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5-01-14 22:26:00
難怪國外球探評價中職都是"不專業的聯盟"
作者: rondo   2015-01-14 22:26:00
王惠民猛秀下限 丟人現眼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5-01-14 22:27:00
這長遠來看會影響球員輸出阿
作者: a33071201   2015-01-14 22:27:00
發函都可以發兩次了 改個兩三次錯了嗎
作者: scimonster (紫色的初夏)   2015-01-14 22:27:00
中職又再作假了啦 我也已經習慣了~~~
作者: a33071201   2015-01-14 22:28:00
隨便說要發函道奇的事也很好笑 根本沒發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01-14 22:28:00
我們有我們的玩法 謝謝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5-01-14 22:29:00
中職應該是說要發函給MLB,而不是道奇,所以道奇沒收到正常
作者: asd0112   2015-01-14 22:30:00
是意圖放水之可能情狀,誰跟你意圖放水的事實啦~~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1-14 22:31:00
整個聲明充滿錯誤和偏頗 完全展現聯盟不成熟的氣度
作者: a33071201   2015-01-14 22:32:00
No 中職有說過要發函“大聯盟與道奇” 自由的新聞
作者: scimonster (紫色的初夏)   2015-01-14 22:33:00
中職:假球數次 爛曹:疑似預備假球 MLB:我選爛曹
作者: a33071201   2015-01-14 22:34:00
自由:道奇若簽曹錦輝 中職將發函美職與道奇隊
作者: spy9527 (實事求是,以理服人)   2015-01-14 22:35:00
沒想到假球聯盟連這個也能做假 還有人挺真是世界奇觀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5-01-14 22:36:00
作者: a33071201   2015-01-14 22:36:00
所以記者後來才去問道奇總經理有沒有收到
作者: crazyoscar (瘋狂阿~斯卡)   2015-01-14 22:39:00
不起訴又不是法官判的...都不會問聯盟法律顧問嗎?
作者: a33071201   2015-01-14 22:39:00
新聞連結就不貼了 google很簡單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5-01-14 22:40:00
我懷疑聯盟根本沒有聘常駐的法律顧問 可能都是by case上次MPS約簽成這樣說有法律顧問的話沒人敢找那家..
作者: minnesota (mn)   2015-01-14 22:41:00
純噓腦殘聯盟.......................................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5-01-14 22:41:00
不要說法律顧問啦 聘一個法務來處理相關契約文書都不會寫成這個樣子..
作者: kukuso (阿So)   2015-01-14 22:42:00
給人亂戴帽真的有點難看 不需要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1-14 22:48:00
聲明稿都能打成這樣 這種聯盟講話有可信度??
作者: minnesota (mn)   2015-01-14 22:49:00
MLB信箱: 中職欲回收信件,因為分不清起訴與不起訴差別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1-14 22:56:00
好險 會長換一個有法律背景的 不然從中職去年搞笑到今年
作者: gsm1634 (こじはる大好き!!!)   2015-01-14 22:56:00
好想看中職回MLB的公文 內容一定斬釘截鐵說曹打假球
作者: saijuk (sai)   2015-01-15 01:59:00
假球聯盟捏造起訴書也是很合理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