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聲明

作者: nowiganwood (nowiganwood)   2015-01-15 00:10:48
小弟認為中職其實沒有理由用不起訴書來封殺小曹
在刑事訴訟法裡面,被告在審判時有詰問的權利,原因是因為詰問是一種可以發見真實最
好的方法,可以藉由攻防去辨別證言的真偽
在偵查裡面由於只是用來判斷起訴與否,所以沒有詰問權的設計,換言之,整份不起訴書
,裡面全部皆是檢察官自己的判斷,沒有經過質疑跟挑戰,而到底會不會出現錯誤也不知

所以,本魯是認為曹沒有在法庭上享受實質被告應享有的權利但是卻要在結果上去負這個
跟獲判有罪一樣的不利益其實是對他不公平的
中職不應該只是千夫所指的把茅頭全部指向曹錦輝而是應該好好的反省到底是在福利或待
遇上出了什麼問題, 這樣瘋狂的追殺不會改善整個中職遇到的困境的
幹,好不容易最近國際賽成績起來了,別再傷了球迷的心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1-15 00:11:00
以聯盟的法律素養 不懂不起訴書的意義很正常
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遊)   2015-01-15 00:11:00
PO也可以水桶
作者: saveme (hihi)   2015-01-15 00:13:00
你講這個智障中職也聽不進去.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5-01-15 00:14:00
中職真的聰明 就該在道奇簽下曹錦輝時放棄把眼睛放在如何改善台灣棒球環境的議題還比較有幫助而不是藉由追殺曹到天涯海角來彰顯自己反假球的立場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5-01-15 00:16:00
中職公司都快解散了 哪還請得請常註律師...
作者: a33071201   2015-01-15 00:21:00
放心 中職會自己生張判決書出來 利害吧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5-01-15 00:23:00
人家中職可以在五年之後才追加永不錄用聲明才厲害
作者: aff0021   2015-01-15 00:25:00
當年明明是默契封殺 洪本來要續約的
作者: saijuk (sai)   2015-01-15 00:27:00
假球聯盟的聲明當然不用全部都是真的啊
作者: greenlive (反紀藤聯盟1號會員-綠樣)   2015-01-15 01:02:00
不給TSAO在台灣打球這可以理解,但老是要管到別人家去,就真的很不知所以然
作者: juihua (蔚藍海岸)   2015-01-15 01:14:00
中職正經事不做 跑去打壓一個人在全世界的工作權中職以為自己是皇帝嗎
作者: utley (chase)   2015-01-15 01:18:00
中值:基層黑人ok,只要不要上媒體低調點就行了
作者: takuren   2015-01-15 01:25:00
這些話法盲聽不進的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5-01-15 03:27:00
就事論事,但法盲會要小曹自己找證據認罪
作者: AndGuideHer (掩蓋河)   2015-01-15 06:53:00
想問一下 詰問權可以爭取嗎? 例如說要求檢察官如果不修改不起訴書內容或別人的起訴書內容 就強迫他起訴你或是法官審理相關案件時 衝上去要求詰問跟自己相關的情節 因為直覺上似乎不能就(不)起訴書內容控告檢察官不然很多案子可能演變成被告和檢察官互告 沒完沒了而且另案審理可能又會怕判決結果跟原案矛盾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1-15 09:47:00
沒辦法 這件事無解 所以我說這種書類很恐怖如果是假的 跳到黃河都洗不清 唯一的辦法是去告民事調閱卷證 讓民事法官重新認定一次 不過前提是 要找的到民事能告的地方... 在曹錦輝這件 民事還真不容易找出能告中職什麼...
作者: stevenyeh (steven)   2015-01-15 10:21:00
此篇法律見解正確.....
作者: s6525480   2015-01-15 13:00:00
你這種什麼球迷 贏球那種哦?黑鷹那時 如果球界嚴厲封殺敗類 今天何須如此就是不停放手 不斷放水 敗類才一直生敗類
作者: timmmm78 (Yoyo)   2015-01-15 13:24:00
樓上快去投書媒體要求聯盟嚴厲封殺當年的27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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