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撞曹跟27人不能相比的地方在於
全台灣大部分人不知道這27人幹過啥事
甚至連啥是27人名單都不知道
曹不同在於全台灣上下都知道他幹過妮妮
就那麼簡單
※ 引述《hcbr (hcbr)》之銘言:
: 27人名單的時代,就是在時報鷹解散之前(司法有介入假球),那根本大黑球時代好嗎?
: 整個聯盟大家一起打黑球,那根本就是共犯結構,像紅中就是那個時代的球員,
: 他怎可能不知假球的嚴重性,問題是他本來也是參與過大黑球時代的人,
: 自然而然會有放人生路的想法,所以才會有時報鷹是當時黑球時代的替死鬼的說法,
: 當時的聯盟還有後來的法院判決對那批時報球員也都是輕輕放下,
: 大家都有打總不能只重判他們,不然沒安撫好裡面有人不滿出來爆料怎辦?
: 而就是因為這輕輕放下,之後才會有後續不斷的再爆發,
: 然後某小李子會長根本是大混蛋,在自己任內爆發一次又一次假球無所作為,
: 棒球歸棒球,政治歸政治?我呸!
: 政治(上位者不幹事法律沒訂好政策沒做好)亂搞的結果就是職棒運動爛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