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比賽裡面
門票上面有指定
由明台保險公司負責理賠
好像被丟死的話有兩百萬吧
這是門票上面的注意事項第二條
"明台產物保險公司為中華職棒指定理賠公司,
非因球賽而發生之意外(含突發性疾病)不予理賠。"
話說丟球事件接不接受理賠?
作者:
L046 (小強)
2015-01-29 22:25:00什麼都保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5-01-29 22:58:00判決都說 是球迷自己沒有做到預防 我想應該不會賠保險法就有寫 明知有危險的 例如跆拳道 這些都不算意外
保險和刑事責任不一樣 例如打者無意之下可能界外K死你但是保險公司不能說你進場看球就明知可能被K死而不賠沒有球迷會因為可能被K死就不進場 真發生也不可能不賠
作者:
kyle123 (..)
2015-01-29 23:15:00可能要釋憲才知道
作者:
langrisser (Y.H. Johnny Chen)
2015-01-30 00:01:00本田茂治被吉普森觸身球打死 吾郎也沒拿到錢啊棒球場不是什麼東西都有得賠
作者:
tpot (tpot)
2015-01-30 00:56:00推LAN 大家哈哈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5-01-30 06:40:00這還是算意外吧,照理保險應該是要賠的,當然細節還是得看保險公司的承保範圍。球員無罪是因為這在法律上屬於一種自負風險的概念,就像上面大大提的,妳知道它有一定的風險你還是決定去了,就不能說這叫過失傷害。
作者:
ethenlin (差一點先生)
2015-01-30 07:30:00基金投資有賺有賠 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1吾郎老爸被k死球團有給5000萬左右日幣唷吾郎爸的哥哥的老婆還因為這筆錢不想放棄監護權
作者:
cawba (.)
2015-01-31 04:59:00一定會賠球迷的 球迷又不是球員有受傷的可期待性 所以被送球打傷也算球賽發生意外的一種 跟界外球打到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