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信「猛象」新球衣 遭聯盟打槍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5-03-17 05:04:37
※ 引述《esunbank (嘻嘻)》之銘言:
: 中時 陳志祥/台北報導
: 坊間的「有應公廟」強調有「求」必應;在棒球場上並非有「球」必應,中信兄弟
: 日前公布猛象的新隊徽圖案出現烏龍,猛象吉祥物的象鼻上接住一顆棒球,這顆球
: 引起爭議,確定無法用在球員球衣上。
: 不過,新隊徽一出現馬上被統一獅的工作人員發現不對勁,因為2005年統一獅也曾
: 經發生過球衣有「球」的烏龍事件,當年獅隊精心推出客場新球衣發生胸前有一顆
: 棒球的圖案,這是不符棒球規則。
: 獅隊的球衣穿上例行賽後才被制止,最後球團緊急把繡在球衣上的棒球拿掉,才解
: 決爭議;時隔10年,中信兄弟的新隊徽同樣出現類似的憾事,當中信兄弟拿出設計
: 圖案給中職聯盟時,馬上被打槍。
http://ext.pimg.tw/ottocat/1202981325.jpg
http://0.share.photo.xuite.net/basecon24/1093563/9622077/437974822_m.jpg
2008年米迪亞的球衣上面也犯過有球這件事(當年的Logo還有抄襲問題)
統一當年球衣上Logo誤用球的報導:
http://news.ltn.com.tw/news/sports/paper/7119/print
2005年統一那次:
http://goo.gl/D88ZqD
中信兄弟這次超不明顯:
http://img1.cna.com.tw/www/WebPhotos/Chart/20150312/3560166.jpg
不過應該還是違規@@
作者: zhutou (zhutou)   2015-03-17 05:09:00
中信的在袖子上又超級小 說真的可以放水通融啦米迪亞跟統一都是放在球衣正面 比例過大拿掉也算合理不過猛像倒是不會因為少一顆球而失去設計主軸 還是很帥
作者: jenny86179 (葉葉)   2015-03-17 05:12:00
http://i.imgur.com/vmaVOxC.jpg 統一的應該是這套違規 http://i.imgur.com/kHSshE5.jpg 後來把球拿掉
作者: zhutou (zhutou)   2015-03-17 05:15:00
http://ppt.cc/uzpq 統一當初是因為這個胸前圖案被拔球
作者: adiemusxyz (挑戰的人生)   2015-03-17 06:08:00
兄弟這個球也太小顆啦 雖然說還是違反規定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5-03-17 06:09:00
其實那是花生(誤
作者: hsun3616 (God Bless Mario)   2015-03-17 06:40:00
大家早安!!!!
作者: DFTT (不要餵食巨魔)   2015-03-17 07:46:00
規定應該加大小限制
作者: frf2pujols17 (普神17號)   2015-03-17 07:50:00
我也覺得兄弟的可以通融 不過這樣規定就太模糊了
作者: ygupin (あきら)   2015-03-17 07:57:00
視力是有多好,那麼小一顆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03-17 08:12:00
象鼻沒球還比較好看
作者: clv (慢慢習慣成為大叔)   2015-03-17 08:18:00
看起來 所有圓的東西都不該在球衣上才對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5-03-17 08:22:00
規定就是規定 不需要我覺得
作者: n23454   2015-03-17 08:23:00
可以改叼香蕉
作者: centre0130 (Dracula)   2015-03-17 08:24:00
規定就規定 不需要想鑽漏洞
作者: mrecct (鬍鬚蟑)   2015-03-17 08:29:00
把它改成鼻涕就好了 也符合我猛象的形象
作者: formemory (改變成真)   2015-03-17 08:41:00
還在我覺得....那乾脆不用任何規則~都大家自己覺得就
作者: Alderamin (Alderamin)   2015-03-17 08:43:00
大聯盟也有類似規定 這時後就要轉彎了!
作者: eric02 (我 是 艾 瑞 克 零 二)   2015-03-17 08:50:00
抓這個有夠無聊 不愧是公務員隊 一切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作者: ultratimes   2015-03-17 09:05:00
哈哈UCCU,犯了這種錯,現任領隊和小李子有啥差啊?
作者: hhpsjoe (Chia)   2015-03-17 09:09:00
U大師在電蝦板被水桶就跑來棒球版當大師了啊?
作者: lesbianmac (T妹)   2015-03-17 09:10:00
規則遇到爪爪就該轉彎 這應該通融一下的
作者: taleschia (囧哥)   2015-03-17 09:11:00
我怎麼看都像花生
作者: funky0410 (荒唐)   2015-03-17 09:13:00
其時說他是大象的鼻屎我都信,抓這實在有點過頭
作者: WINKAO (被約談中)   2015-03-17 09:24:00
說真的小到看不出來 但規定就是規定
作者: vergilmir (.)   2015-03-17 09:24:00
這規定很合理阿~就改掉就好嘛
作者: benc8c8c8 (大神)   2015-03-17 09:25:00
說球太小顆的邏輯大概跟偷鉛筆可以通融一樣吧
作者: dailylily (Easy)   2015-03-17 09:26:00
統一那其實也很小 可能球員都眼力超群XD
作者: farsky (我恨過敏)   2015-03-17 09:48:00
眼力超群很正常 不然你頂著500度近視裸視跟不跟的到130以上的速球...
作者: chuyo (^___^)   2015-03-17 09:57:00
如果是顏色正確的那一隊,結果會不會不一樣?
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遊)   2015-03-17 10:02:00
規定就規定 難道換顏色就變成可以?
作者: yankeerock (yankeerock)   2015-03-17 10:14:00
明明都有換兩套球衣了 還報新聞?
作者: Edaw (Wade)   2015-03-17 13:15:00
老實說當初規定是怕球員混淆吧! 兄弟的那顆球我實在不知道要怎麼跟真球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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