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tiva (阿布)
2015-03-17 10:36:131997.09.10 職棒簽賭放水案,台北地方法院下午宣判。檢察官起訴的三十九名被告,
到案的三十六人中,卅四人被判有罪,其中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吉、張正憲、楊章鑫、
陳慶國、王光熙、廖敏雄、曾貴章、李聰富、陳執信、黃裕登、謝奇勳、邱啟成、曾政雄
、陳耿佑、褚志遠、黃俊傑、蔡明宏、吳俊賢、江泰權、鄭百勝、郭尚豪等二十三名球員
全數被判有罪,僅兩名涉賭者獲判無罪。承審法官李英豪在判決中也認定未在這一波起訴
名單中的味全龍隊管理黃清文、球員張泰山、陳金茂、黃文博、陳大順、葉君璋、賈西(
現已改名凱撒)、洪佩臻,興農牛隊賴有亮、白昆弘、廖俊銘、黃杉楹、陳彥成、克魯茲
、王傳家、張文宗、陳威成、張協進、張建勳、黃忠義、張耀騰,以及兄弟象隊陳義信、
陳逸松、洪一中、李文傳、林易增、吳復連等二十七人也共同打放水球,將依職權移送檢
方偵查起訴。被檢察官起訴的三十九名被告,沈芳達、王志雄及時報鷹隊洋將尼洛三人未
到案,法官將發布通緝。
http://ppt.cc/TtIA
法官判決書中寫的27個放水的球員,中職何時開始要依小曹標準開始掃垃圾了?
道德迷會出來雙重標準嗎?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3-17 10:38:00檢察官寫的小說有時是聖旨有時笑話,多重標準囉
作者: slashlin (Bo Rhap) 2015-03-17 10:40:00
就這些人比較乖啊 而且當初全抓的話早倒了
作者:
aninto (悶)
2015-03-17 10:40:00你這樣會傷到花粉的情感 說好不提27人名單的
連某位多報五張摩洛哥椅的醫生都會被起訴了現在好像是 台灣最夯的人物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5-03-17 10:43:0027人名單認真查.中職早就倒了
作者:
amovie ( )
2015-03-17 10:45:00曹錦輝的不起訴書中 有提到曹錦輝有讓組頭請喝花酒這27人的不起訴書 應該在2005 內容是啥 就不知道了
作者:
ccpz (OoOoOo)
2015-03-17 10:46:00曹錦輝嚴重很多,中職作法蠻合理的
紅中包庇放水,還只有一個球員片面之詞,鄉民還不是信簡單的說酸民就是信可以酸中職的一切,對中職有利的一切不予採信
不重要啦 大家只會相信自己想信的~~~~~~~~~~~~~~
作者:
ccpz (OoOoOo)
2015-03-17 10:50:00反正無限期支持中職就好了,酸酸只會鍵盤講講,重要嗎?
作者: msekili 2015-03-17 10:51:00
這不是起訴書 這是判決書 可信度哪個高 呵呵
作者:
eric20 (艾力克)
2015-03-17 10:53:00這嚴重性和可信度都遠勝曹
所以這樣曹就是OK的啦~痛哭道歉也假的啦~~好棒棒瞎子都知道他做虧心事只是做多做多只有他自己知道
當初一堆人在批九把刀應該也是道德魔人又沒起訴書應該鼓勵球員腳踏兩條船或多P反正無罪能上MLB就好
作者: msisee (c'est la vie) 2015-03-17 10:59:00
洪中快抓走 連吱迷都會高興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5-03-17 10:59:00以髒56的邏輯 髒56應該是曹迷惹(蓋章
27人名單是判決書寫到的又如何,檢未起訴根本沒法詰問
證據也無法合理調查,簡單的說就跟曹粉質疑不起訴書的內容未經檢驗所以不真實一樣
作者:
amovie ( )
2015-03-17 11:01:00檢方就從此97年判決書 查到2005查不出證據 才不起訴
再說法官根本不能超出審判範圍調查,檢察官卻可以,從
花粉法律素質不意外法官閱卷後寫的判決書比不起訴書不可信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15-03-17 11:05:00
假球何苦為難假球
那27人名單就是超過起訴範圍阿,法官閱的卷是誰寫的??就檢察官阿,那27人名單就只是法官閱完覺得檢有遺漏建議調查而以
無罪但我覺得他是爛人不行喔?上MLB還是想噓也犯法??
作者: msisee (c'est la vie) 2015-03-17 11:11:00
廢物米蟲板檢 還我陳峰民!
法官就閱卷時認為27人有疑慮請檢再查會沒事吃飽寫27人
作者:
ykesha (所有的最好都從最壞開始)
2015-03-17 11:15:00學白色恐怖 寧殺錯一百 不放過一個 很難嗎? 又不是真的殺
作者: nmdblue ( ) 2015-03-17 11:19:00
支持統一標準,中職必需出來說明!
看看雨刷是判得很重厚??你怎知小曹的無罪是哪種??
有道德問題管他有沒有放水球迷的我就不爽就夠了不就單純不喜歡他還一堆人強迫別人喜歡他誰崩潰??
陳峰民何紀賢沒有道德問題 你怎不去建議假球聯盟讓他們
對啊錢給夠多有管道就查無事證那你怎知27人的檢沒問題
作者:
bxxl (bool)
2015-03-17 11:22:00你可以不爽,別人也可以支持啊,現在卻有些不爽的人譴責支持的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3-17 11:23:00
他好可憐 講到自己被打臉了還不知道 你們不邀逼他了
作者:
bxxl (bool)
2015-03-17 11:23:00前面還有一篇呼喊蒼天已死的...
之前不是你們說檢查官的起訴書不可信嗎??還是現在要改口??
作者: wolf0531 2015-03-17 11:31:00
曹有沒有跟組頭有往來? 有嘛 光是這一點就讓人覺得.....
作者:
vacamin (轟吧全壘打轟吧Lamigo)
2015-03-17 11:32:00台灣人還是喜歡看實力,小曹只要上大聯盟拿個中繼以後就白了
怎不貼05年的東西出來???曹都承認自己對不起球迷了 抓救援XDD以上案例哪個與曹一樣
作者: evaq 2015-03-17 11:39:00
小曹->不可信 其他人->可信 這好像怪怪的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5-03-17 11:42:00美國才是最看實力的吧 台灣才一堆假高尚道德魔人 私生活都管
作者: evaq 2015-03-17 11:43:00
曹也支持 台灣人嘛不意外 時間久了就原諒 難怪永遠鬼島
作者:
bobon0921 (You are funny)
2015-03-17 11:43:00曹是指交友不慎 又不是為了打假球道歉 = ="
作者:
notea (QOO)
2015-03-17 11:48:00科科 還開價
你也有證據證明曹有收錢有確定打假球的場次 不然說再多都是腦補zzz
作者: a23639978a (爻雨月雪爻) 2015-03-17 11:51:00
這個判下去中職就倒了啊。。
作者:
GaoYY (0.0)
2015-03-17 12:09:00為什麼對張泰山和曹錦輝的標準差這麼多
作者: a33071201 2015-03-17 12:23:00
放心 有人一直看不到27人XDDF
作者:
ofpurity (love twiggy)
2015-03-17 12:25:00小曹-->打假球啦 其他人-->台灣司法不可信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3-17 12:29:00
少魚目混珠了 後來檢方證明沒有打假球還在27人名單
27人的事證描述咧?曹的寫得很清楚耶,雖然最後無罪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3-17 12:34:00曹的寫得很清楚的是組頭的說法吧 不叫做事證描述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3-17 12:52:00
他沒打阿 因為約好放水的那場比賽延賽沒打阿
作者: ramirez 2015-03-17 13:01:00
中職雙重標準道德迷無視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3-17 14:00:0027人時代 沒證實的說法『不會被寫出來』所以法官只說那些人有嫌疑 沒寫是因為什麼而有嫌疑曹的案件則是第一次把沒證實的說法都寫出來
作者: ssyykkbb (sykb) 2015-03-17 15:33:00
地檢署很忙的 27人要加班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