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不能認同曹錦輝?

作者: aaronleo (拉拉~)   2015-03-20 04:16:16
※ 引述《A6M5 (偶然だぞ!!)》之銘言:
: PO文的當下
: 其實明白這議題,有人認同也有人不認同
: 所以感謝每一個推文回覆的人
: 幾個要回應推文的地方:
: 首先,我知道不起訴書的內容
: 也在原文提到「臺灣的司法無法定曹有罪」
: 但那是法律上的無罪
: 並不是社會大眾心中的「無錯」
: 大家可以問問身旁看棒球或是不看棒球的人
: 新聞報導一個跟組頭多次聚會接受招待的球員
: 你會相信他沒打假球嗎?
: 更嚴重的說
: 有多少人抱著
: 「曹這樣就是假球,其他人也都是假球啦」的心態
: 進而產生不想進場的影響來否定中職
: 這從票房可以絕得可以看得出
: 曹的五年空白與國內封殺
: 要犧牲這麼多人的權益跟名聲
: 這對真正清白的球員,公平嗎?
: 打個比方來說,曹是公司知名員工,接受政府官員招待
: 法院說沒有證據證明他因此跟官員共謀弊案
: 但是這間公司被掛上收買政府的黑名聲
: 公司清白員工的成果 = 黑金弊案的關係
: 你是員工
: 你可以接受曹跳去其他公司後,讓你繼續背惡名嗎?
: 你是消費者,又敢安心買這間公司的商品嗎?
: 更嚴重的說,沒有2013經典賽跟曼尼的效應
: 中職票房還要低迷多久?到底又是誰不給誰生路?
: 其次,我在原文也有說
: 我同樣不認同過去曾經打假球的人
: 只是我無力阻止他們去基層任教
: 所以就這樣放任了嗎?
: 所以就這樣放棄批判了嗎?
: 假球的確發生過很多次
: 但連亡羊補牢都不願意去做
: 臺灣的棒球才真正可悲
: 我同樣無力阻止曹錦輝去替道奇隊投球
: 但我能做的
: 就是不管曹投得再好,都不能接受
: (當曹不被認同的時候,媒體還會搶收視版面去稱讚曹嗎?)
: (少了這些追捧的報導,至少也有不鼓勵此類行為的價值)
: 「球技天賦好與司法不能定罪
: 所以就當作曹沒有傷害台灣棒球信譽這回事」
: 中職過去曾經爆發多次假球案
: 每次的復甦都要花費不少時間與機遇
: 我們無法阻止已經發生的事情
: 至少不能夠讓它無窮止盡的再發生,不是嗎?
: 這猶如,我們不能阻止有人被殺
: 但是不能因為天天有人被殺
: 就不去追現在殺人的罪犯,不是嗎?
: 重創運動頂端的職業聯盟
: 連帶也會影響底下的環境生態
: 所以過去MLB跟NPB雷厲風行的杜絕假球
: 今天當中職試圖去處理
: 即使不能完善處理,卻被球迷打臉
: 「球技好就是王道,你低階聯盟憑什麼阻止曹鴻圖大展」
: 請問,未來中職要用什麼立場去杜絕下一次的假球?
: 最後,我想說的是
: 盡力杜絕假球不只是幫助中職
: 也是幫助打球的孩子與想看球的人
: 你想看到更高的競技水準、更完善的球賽內容
: 沒有球迷熱潮怎麼做到?
: 而一場球賽連真假都不能讓人信任
: 又怎麼創造球迷熱潮?
: 曹的知名度跟影響力
: 遠高於過去所有參與假球的人
: 我們無須對他一個人特別苛刻
: 但也不能因為他的球技好,就輕言鬆手
: 這是我想要說的全部了
可是他被禁賽五年了
以棒球界來說就是坐牢五年
就法律的觀點
關五年算很重了
原po是個老師
對於法律的概念應該要更清楚
犯錯不是唯一死刑
如果小孩子問是不是有能力就可以做壞事
你還是可以說"錯!做壞事就會被處罰!"
曹在沒有被定罪的情況下就被中職宣判永不錄用
這就是做壞事的懲罰
怎麼能說沒有?
至於罰多重?
道德上的懲罰怎麼可能會有統一標準呢?
你可以選擇絕不原諒
其他人可以選擇再給他一次機會
如果給他機會
就讓時間來證明
我目前是相信他已經悔改, 若給他機會, 而他也專注於棒球事業
到他老了, 他的人生故事反而是小孩子很好的機會教育
另外也別對曹太生氣了
真正給中職重傷害的黑道和組頭
可能都不在監獄裡了
對這些人我們根本無能為力
只好攻擊默默承受而且希望改過的棒球員
這不就更印證了你假設的問題"有能力的人, 原來可以做壞事"嗎?
不支持曹, 至少支持他"改過向善", 也不錯阿!~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5-03-20 04:17:00
現在談抄不談曹
作者: sevenfeet (引戰不成)   2015-03-20 04:29:00
現在沒人在意這個啦 XDDD
作者: aaronleo (拉拉~)   2015-03-20 04:38:00
好像在講抄襲,阿...換一個就好嘛><設計logo的人抄襲,球團審查看不出那是別隊的希望能趕快修正吧
作者: Eric0517   2015-03-20 04:55:00
對於在球場上或監牢裡犯錯的人都需要給予改過向上的機會
作者: felix1017 (低調過日子)   2015-03-20 05:51:00
這個論述要建立的前提是要防堵簽賭的法律完備
作者: jimmyjtc (笨嘴巴快閉上)   2015-03-20 07:32:00
認同這樣的觀點!!!!!
作者: EasyVinus (尊貴鄙人)   2015-03-20 07:48:00
這論述還要吵幾年?認同不認同自己一邊去玩沙非得要踩另一邊的線引戰真的是吃飽沒事幹
作者: nanako81240 (呆魚-v-)   2015-03-20 07:57:00
作者: jacky98 (勇士魂)   2015-03-20 08:58:00
以他的名氣所造成對棒球環境的傷害,他這輩子只要踏上球場就會想唾棄他不管他拿CY或是一下被打爆都不會改變什麼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5-03-20 09:23:00
你認同是你家的事 有些傷害 有些事 是不能做的 不懂嗎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5-03-20 09:53:00
他並未被法律處罰,還有說穿了 ,你想對曹開恩是因為他有實力,有成績~但法律應一視同仁球星打假球=原諒 和 二軍球員打假球=去死這樣不對吧???
作者: pounil (IOU)   2015-03-20 10:19:00
他被認為沒打假球 法律處罰啥??
作者: leochang (leo)   2015-03-20 11:30:00
假球在法律上難以證明,so....臺灣都沒人打假球???
作者: pounil (IOU)   2015-03-20 12:45:00
難以證明?? 所以被扯到就是打假球了???
作者: Blader   2015-03-20 16:52:00
你說得太好了 不推不行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5-03-20 18:18:00
你憑什麼認為曹做了壞事?就憑假球聯盟的一面之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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