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曹的新聞

作者: apporience (椰蛋)   2015-03-21 15:39:51
藉這篇文問一下,有沒有法律專業的朋友可以解釋一下
假設球員真有打假球,但打死不認
究竟要有怎麼樣的證據才會被起訴/定罪?
記得之前有相關的文章說若未有線報知道要看哪些場、哪些球員
直接觀看比賽的話根本分不出來有無打假球
這樣的話,我好奇若當事人不認,究竟要如何才能起訴/定罪?
我外行人的想法是要找得到當事人所收受的報酬
例如帳戶有不當來源的金錢,才能算是罪證確鑿吧?
但若現金交易,錢又藏在家中池子裡(?)沒有被找到
又或者是非金錢交易,譬如招待喝酒、小姐
在未有錄音、錄影的情況下,
如何才能確定打假球的事實?
甚至如果球員供稱他的錢是撿到的,或即使收了錢也未真的打假球
譬如說:"朋友(組頭)愛送我錢我拒絕不了阿",完全否認知悉朋友其實是組頭
這樣的話,可以定罪嗎?
我是想不太通,因為若是選舉的話好像比較明確
只要贈品超過一定金額馬上就是賄選
但不可能組頭請球員吃個飯或是性招待就能夠起訴球員吧?
究竟這判定的標準為何?
是否一定要養案、長期監聽或跟蹤才有可能有足夠證據定罪?
又,檢察官必須要有什麼樣的證據才能達到起訴標準?
檢察官能不能證據微弱的情況下也起訴?
舉例來說,如果檢察官覺得小曹根本有問題
為何他沒有隨便找一個方式起訴小曹?按照中職的高道德標準這樣不是封殺得更快?
總之我想來想去想不通假球的判定標準,感覺上應該會很難定罪
但事實是有一堆球員的確被抓包打假球
也不明白起訴的標準為何,請法律專家幫忙解惑~thx!
※ 引述《wfelix (清雲)》之銘言:
: ※ 引述《charles1975 (charles)》之銘言:
: : 檢察官的不起訴書的內容 可以去翻出來看 小曹幹了什麼事情
: : 裡面寫得很清楚 這是公權力調查之後的結果 不是水果報還是數字週刊的新聞
: : 小曹有明顯的意圖想要放水 但最後沒實現 所以不起訴 因為不處罰預備犯
: 檢察官的不起訴書裡明白告訴我們
: 『組頭說小曹想放水』『組頭說小曹有和他達成協議』
: 除此之外沒其他證據佐證
: 大聯盟的標準雖然也是有意圖放水就永遠不准進入大聯盟體系
: 但大聯盟要施用這項裁決時,可不想只憑組頭說卻沒讓兩方辯證就把人封殺
: : 檢察官在認定不起訴的同時 也明白告訴大家 這傢伙是"想要"放水的
: 此案是檢察官認為小曹想放水,但他的認為並無明確證據能佐證
: 然後檢察官因為認為小曹有問題卻又找不到證據
: 但他又不想輕易放過這些他認為有問題但沒足夠證據的人
: 所以把一些沒明確證據的事情寫在不起訴書裡頭給媒體報出來
: (這是史上第一次這樣做)
: 然後謝佳賢、李明進、曹就因此跟台灣職棒永遠絕緣了
: 大聯盟不採信檢察官這種證據不充足狀態下寫出來的臆測判斷
: 另外 小曹案是 檢察官認為小曹想放水但沒放成
: 27人是法官認為有放水但證據不足(還不是想而已)是有放但證據不足
: 然後27人時代沒有把不明確的證據寫出來給媒體看
: 法官為何認為這27人有問題我們不清楚,因為法官認為證據不夠不必寫出來
: 法官只是要求移案調查這27人補足證據起訴他們
: 小曹則是檢察官把他認為有問題的地方寫出來給大家看,就算證據不夠也要寫
: 可以告訴我為何前者比後者嚴重嗎?
: : 小曹在MLB眼中 根本不是咖 應該是沒認真審視不起訴書到底講了什麼
: : 如果代換成 美國檢察官的不起訴書 是美國一線球星 意圖仲介賣禁藥 但是沒成功
: : 所屬球團跟整個MLB應該是會先瘋掉....
: 最好沒認真檢視 中職都去函兩次了
: 道奇要簽之前也是探聽過的,甚至還提到大聯盟的調查團也有調查整個案件
: 人家才不像中職 完全憑風向和輿論反應在封殺的
: 反正有上報消息被吵很大你就死定了
: 若是有河蟹成功的 連暫時禁賽靜候調查都不必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5-03-21 15:41:00
檢察官自由心證
作者: apporience (椰蛋)   2015-03-21 15:42:00
樓上是指起訴的部分嗎?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5-03-21 15:43:00
只能從約談組頭賭客和其他球員得知,若有咬人出來就給你緩起訴不然就勞動役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5-03-21 15:43:00
最基本的收錢,對價關係!
作者: rondo   2015-03-21 15:44:00
黑鈣就不承認啊 但組頭跟白手套明確講出他哪一場同意配合做
作者: Roystu (Roystu)   2015-03-21 15:44:00
一場假球配合的球員有好幾個 互咬就可以拉一串了 ~
作者: rondo   2015-03-21 15:45:00
假 事後他也收了贓款100萬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5-03-21 15:45:00
檢察官的(不)起訴書,根本不是什麼公信力!最重要的是到後面的法官判決,才能認定檢方提的事正可不可取!事證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3-21 15:46:00
最主要就是錢 證詞 和監聽 還有自白一定有些被起訴是被冤枉的 不然也不會有球員事後被判無罪如果有被查到金流、現金 加上組頭、白手套證詞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3-21 15:48:00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3-21 15:48:00
可靠性就大很多了啊 不然周思齊也被咬 測謊還沒過檢察官連將他列為被告都沒有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5-03-21 15:48:00
法官判決是看檢方的事證而定,沒有基本對價關係,就算檢方怎麼掰,法官也是不一定會理檢方事證,懂嗎?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3-21 15:49:00
找不錢和對價 很難認定有 我覺得 不然誤判機率太高陳峰民都被判無罪 到現在還回不來 他一直喊冤 也沒人理他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5-03-21 15:50:00
只是檢方只要寫份自己心證的(不)起訴書,一般人就被唬的一愣一愣的!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5-03-21 15:52:00
檢方是說沒有詐欺未遂這條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3-21 15:52:00
找不到證據 就不該判 照理法律上就要這樣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5-03-21 15:52:00
陳峰民就是中職河蟹的犧牲品啊!中職騙一般大眾不懂起訴書,來個什麼起訴封殺,笑死人了!
作者: Blader   2015-03-21 15:54:00
請問你覺得要起訴什麼 毫無證據 一直在應該起訴zzz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5-03-21 15:54:00
因為小曹這案件,檢方根本就認為自己打不贏,所以用不起訴書罷戰,根本不敢上法院,由檢控法三方來交叉辯證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3-21 15:54:00
照不起訴書說法是這樣 總之 還沒真的開始詐術的手段法律不處罰預備詐欺 所以沒辦法辦 這是不起訴書看法但實質上 檢方連這樣認定的證據都很薄弱... 完全只有組頭白手套說法 沒有其他任何證據 沒金流 甚至也沒一場價碼多少 對比其他人打假球情況 這種高風險行為 很難想像沒談價碼就答應打假球沒有前金 後謝 這都匪夷所思啦 曹錦輝只值幾次酒店嗎看張誌家還沒打假就以借錢為名義拿幾百萬走了...組頭說法根本不合邏輯很無辜啊 所以他一直喊冤 還有何紀賢 中職不理啊在我看來 這份不起訴寫法 在檢察官明知自己的書類會受矚目下 還要這麼寫 就是擺明了 我辦不了你 但還是要搞你反正我寫了算囉 沒其他管道有辦法爭執 曹出來講也沒人信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5-03-21 16:04:00
檢方還有一招叫認罪協商,類似民事的合解.當檢方威脅起訴重罪,一般人嚇傻就認罪協商換輕罪.結果你認罪之後,就成自白的罪證,也許事實上不一定如此
作者: victor33   2015-03-21 16:05:00
突然想起了許竹見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5-03-21 16:06:00
最倒楣的是何紀賢沒有之一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5-03-21 16:08:00
為何會這樣?因為中職定了條起訴就不錄用,給了檢方很大的空間在這些案子上!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3-21 16:08:00
也不是現在比較先進 是陳峰民檢察官覺得起訴還有機會定罪所以起訴(但陳峰民一樣只有組頭說法 連通聯譯文都沒)曹錦輝這個 是檢察官覺得起訴沒有定罪的可能 只能不起訴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5-03-21 16:10:00
日後如果有像何紀賢或陳峰民被冤枉的五支羊是不是要想個辦法出來?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3-21 16:11:00
中職早該有一套自己的辦法 合理調查和評斷球員涉假問題
作者: apporience (椰蛋)   2015-03-21 16:31:00
謝謝以上各位的回答~釐清了很多疑問!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5-03-21 16:33:00
希望本篇道德粉能看完,不要每次一直拿不起訴書來鬼打牆,很累人
作者: wonderverge (不問歲月任風歌)   2015-03-21 16:35:00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作者: phix (88)   2015-03-21 16:35:00
有錢放水 沒錢叫有觀念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3-21 17:20:00
1中職應該還陳峰民公道公開道歉賠錢 辦正式引退賽陳在那幾年損失多少薪水 還有精神傷害 中職全都該賠
作者: voodist (小蟲)   2015-03-21 17:41:00
中職本身根本不想處理假球案吧 全部都丟給檢調處理然後封殺標準又很奇怪.....中職也沒有任何防範機制 跟事後的處理機制凡正就是假球爆發>檢調調查 封殺看心情?
作者: RonaldFisher (費雪)   2015-03-21 17:46:00
看自己有沒有下注啊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5-03-21 18:03:00
推文中肯
作者: neutrino (十年一夢)   2015-03-22 06:38:00
推rahim推文 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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