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判決書認定打假球的不鞭,只鞭不起訴書的?

作者: L046 (小強)   2015-04-14 08:49:42
1997.09.10   職棒簽賭放水案,台北地方法院下午宣判。檢察官起訴的三十九名被告,
到案的三十六人中,卅四人被判有罪,其中郭建成、卓琨原、古勝吉、張正憲、楊章鑫、
陳慶國、王光熙、廖敏雄、曾貴章、李聰富、陳執信、黃裕登、謝奇勳、邱啟成、曾政雄
、陳耿佑、褚志遠、黃俊傑、蔡明宏、吳俊賢、江泰權、鄭百勝、郭尚豪等二十三名球員
全數被判有罪,僅兩名涉賭者獲判無罪。承審法官李英豪在判決中也認定未在這一波起訴
名單中的味全龍隊管理黃清文、球員張泰山、陳金茂、黃文博、陳大順、葉君璋、賈西(
現已改名凱撒)、洪佩臻,興農牛隊賴有亮、白昆弘、廖俊銘、黃杉楹、陳彥成、克魯茲
、王傳家、張文宗、陳威成、張協進、張建勳、黃忠義、張耀騰,以及兄弟象隊陳義信、
陳逸松、洪一中、李文傳、林易增、吳復連等二十七人也共同打放水球,將依職權移送檢
方偵查起訴。
http://ppt.cc/Yeeb
不起訴書
組頭說小曹性招待
小曹說沒有
道德迷信組頭信的服服貼貼,就像殺父仇人一樣對小曹狂鞭猛抽!
法官判決書中寫的27個放水的球員,現在一大堆在枱面上.
就不用鞭?
未經過法院辦證的不起訴書>判決書 ?
到底差在哪裡?
作者: SungHyun (高雄李鐘碩)   2015-04-14 08:50:00
中肯 推曹錦輝
作者: tony123839 (~tony~)   2015-04-14 08:50:00
喔 整天吵這個不膩嗎
作者: starcry (天王星)   2015-04-14 08:51:00
真的 小曹好無辜 原來他好了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4-14 08:52:00
27人名單還有後續 檢察官認定沒打假球 你知道嗎
作者: EasyVinus (尊貴鄙人)   2015-04-14 08:55:00
這話題都討論到爛了,你是腿多久
作者: LondonHairs (倫敦之毛)   2015-04-14 08:56:00
你好棒棒唷,乾脆曹粉一人捐100補償他五年損失好噗好
作者: YCL13 (靜默)   2015-04-14 08:57:00
請問你查了檢察官偵查的結果嗎?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5-04-14 08:58:00
他只會跟你說檢察官說得都不算數啊
作者: LondonHairs (倫敦之毛)   2015-04-14 08:59:00
跳針po文卻說別人跳針推文,你真不簡單(^_-)
作者: zaknafein (zak)   2015-04-14 09:01:00
累不累
作者: shanaandlai (saisai)   2015-04-14 09:01:00
鞭什麼,他們現在又沒在檯面上受人檢視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5-04-14 09:04:00
三天兩頭就來一樣論點的文章,發文前都不先搜尋有沒有類似的文章就是了...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5-04-14 09:09:00
吃飽太閒喔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5-04-14 09:10:00
因為被起訴的已經官司纏身了,但可惜還是有露網之魚能逍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12:00
認真回你 因為小曹長得帥又有女主播倒貼 鄉民特別不爽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5-04-14 09:13:00
遙法外。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13:00
那27人裡面有那個比小曹名氣大又妹多的嗎?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5-04-14 09:14:00
黑曹出事後,女主播也跑了。
作者: i9100 (i9100)   2015-04-14 09:14:00
同樣不起訴,但狀況也不一樣。小曹是罪證確鑿,只是司法微罪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14:00
跑了又如何? 小曹從來不缺女人呀罪證確鑿? 那檢察官怎麼不起訴? 是不是有意縱放?還是沒有證據 檢察官怕上法庭會被法官洗臉 才不敢起訴?是那一種呢?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5-04-14 09:16:00
就是因為錢多名氣大,還搞有的沒的才震撼大。錢少長得喜感的人還被酸自費打假球。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17:00
樓上說的好 XD就是小曹名氣大 鄉民才趁機狂打呀 不然那有機會呢?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4-14 09:17:00
軍檢跟地檢你搞在一起看喔 XDDD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5-04-14 09:18:00
有沒有打放水球放一邊,接受組頭的花酒性招待他自己可沒否認。
作者: dm03 (莫宰羊)   2015-04-14 09:19:00
明知污點證人為了脫罪常亂咬,台灣法官還是愛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5-04-14 09:19:00
所以樓上認為名氣大就不可以講?
作者: ponguy (●胖蓋●)   2015-04-14 09:20:00
閱讀有問題嗎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5-04-14 09:21:00
一個二十多歲就賺進臺幣八千萬的年輕人,他的前程本來可以是很光明的。所以責之切是希望下一個可以賺進八千萬的年輕人不要跟他一樣。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4 09:24:00
阿就是查了半天查不到什麼東西怕亂起訴被法官打臉又不甘心所以就寫了一個故事發洩一下 嫌疑人還不能爭執呢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5-04-14 09:24:00
法律沒規定球員不可以接受花酒性招待啊。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25:00
名氣大當然可以講 講的同時先問問自己是不是雙重標準?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5-04-14 09:25:00
但中職有。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4 09:25:00
因為你法律上是利益的一方 不起訴書的內容是民眾法律素養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26:00
連小姐都沒找來說 光憑組頭講就是有性招待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4 09:26:00
被寫的就是只能乖乖閉嘴去賣麵摟 還好上帝垂憐開了一扇窗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5-04-14 09:26:00
海公公吃禁藥,A肉也吃禁藥,多少美國人知道海公公這個球員?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5-04-14 09:27:00
你的洪家已經被黑曹撞倒了。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28:00
洪家關我p事?講不出道理只能扯東扯西?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4 09:28:00
洪家在曹回來之前就不太想玩了 四千萬解散說不是出現在09年假球案也不是曹錦輝撞倒的阿 一干認罪換起訴人等你視而不見我有什麼辦法 全隊抓了一半抓不了曹錦輝 還真奇怪捏別忘了看起來最乖的阿鈣一樣是認罪換緩起訴喔 還一堆人信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30:00
假球5連霸 包庇耳心雄 人家不也好好還在當總教練?有猿迷說什麼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4 09:31:00
我只能說曹就像柯比布萊恩一樣倒楣而已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5-04-14 09:32:00
要記得開除黑曹的是洪瑞河而不是中職,你應該要去問洪為什麼要開除他。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4 09:33:00
真正的罪人是吃裡扒外的王勁力跟莊宏亮 甚至是洪老親自指控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33:00
人家沒有開除他好嗎? 是不續約 因為聯盟不給登錄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4-14 09:34:00
黑曹戰力低落 叫幾個能打得上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4 09:34:00
簽 一開始是不續約但是後來洪因為惜才想給他一次機會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34:00
你怎麼不去問中職講好了起訴才永不錄用 小曹沒起訴呀?
作者: skvis (乳房觀察家)   2015-04-14 09:34:00
真正封殺曹錦輝的中職不去抗議 只會在這PO廢文?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35:00
中職的標準在那裡呀? 請你開示一下?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4 09:35:00
看到一群人在哪裡指控曹錦輝是魔頭就好笑 曹頂多是看板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36:00
開酸前至少也先查一下資料 記者不是法官別全盤接受ok?舉發打假球被解約 被舉發包庇的穩穩當他的總教練這就是中職標準 懂了嗎?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4-14 09:39:00
沒辦法 這裡的標準很難拿捏的 哀...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39:00
更不要說陳峰民、何紀賢被惡搞的 中職自己標準錯亂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4 09:40:00
中職沒有標準 酸民也沒有標準阿 認罪的一些人因為看起來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5-04-14 09:40:00
那可不是中職所有的標準喔,也有總教練不起訴但也就沒了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44:00
恰恰向洪瑞河報告蔡豐安莊洪亮打假球 洪瑞河怎麼處理?潘忠韋向洪一中報告許文雄打假球 太子家又怎麼處理呀?洪立馬把他們降二軍 太子家還是讓耳心雄出賽呀 這標準?
作者: ben1013 (二代龍)   2015-04-14 09:49:00
黑槽:妮妮你看吧,很多人替我說話呀,打假球沒關係啦
作者: Iyar (Iyar)   2015-04-14 09:50:00
好 曹曹最棒了好不好....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50:00
你有證據說小曹打假球再說包庇的不管 管起不起訴的了 管好寬喔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5-04-14 09:51:00
不用跟八卦與政黑常客認真...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51:00
不用和講半天只會拿記者的話出來講的人認真記者說什麼只會跟著說的鸚鵡 有思考能力嗎?
作者: guysBBBB (B)   2015-04-14 09:52:00
繼續打球就鞭阿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4-14 09:53:00
包庇的你也順便鞭一下咩 wwwwww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4-14 09:54:00
鞭可以改變什麼嗎= = 努力做自己想做的事吧
作者: lipsred1006 (唇紅)   2015-04-14 10:11:00
曹粉崩潰囉~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5-04-14 10:16:00
呵呵 自說自話 你開薰就好
作者: hakk (hakk)   2015-04-14 10:16:00
種花迷遇到27人名單都會自動轉彎的
作者: mutta (mutter)   2015-04-14 10:19:00
反正我就是剛好看不到這些字 你要我怎樣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4 10:19:00
道德迷遇到曹錦輝都會突然開起聖人模式 結果平常也沒什麼道德感
作者: tonypfc (冬尼君)   2015-04-14 10:23:00
有差
作者: mutta (mutter)   2015-04-14 10:23:00
老實說 這篇為什麼被噓到X1 很奇怪...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4 10:26:00
因為假道德迷很多阿
作者: azym (ddd)   2015-04-14 10:39:00
這二十七人是法官認有嫌疑 但後來檢察官查無事證不起訴處分 我是看不出來他們哪裡比曹嚴重
作者: kikory (喔耶)   2015-04-14 10:47:00
對曹的不起訴書裡檢方也只是根據其餘被告之證述所得之結論真要查起曹很可能也是查無事證呀,真要說確實兩者差不多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4 10:49:00
曹錦輝還沒牽扯到假球案的時候就已經很多人在黑他了啦還不就他回來咖馬太囂張了 呵呵表現不好就什麼廢掉啦 小看中職啦 之類的一堆喔就連中職史上第一神獸陳義信 也有人在那裡說他什麼大魔神
作者: slashlin (Bo Rhap)   2015-04-14 10:51:00
因為當初這27人是中職的命根啊 拔掉就沒棒球看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4 10:51:00
堪比郭建成 根本就是有心人士操作風向的
作者: kikory (喔耶)   2015-04-14 10:54:00
若要同套標準,這27人確實該跟咖馬曹同等視之承審法官會在判決書裡認定這27人有嫌疑,所依據的當然也是各被告、證人具結後所陳述之內容所得之結果檢方起不起訴往往也沒有同套標準,看檢察官呀有些檢察官會認為你有嫌疑我就先起訴再說,把戰場送到法院有些是認為雖然有嫌疑但覺得最後很難讓法院下有罪判決,那乾脆就直接下不起訴處份省得白忙一場,看人啦
作者: ghed (ghed)   2015-04-14 16:43:00
會移轉檢方調查就是不確定有沒有,不然法官直接判刑就好了!至於不起訴書內載明查到的內容,曹如果覺得不是實情,就應該聲明抗議甚至告檢查官妨礙名譽,但曹在那之後就沒再否認,我們當然就相信檢查官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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