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5-04-17 07:48:28※ 引述《zzyyxx77 (討噓專家)》之銘言:
: 〔記者林三豐/綜合報導〕陳峰民在2009年涉入假球案遭檢方起訴,遭到La new熊隊(猿
: 隊前身)開除,之後法院判決無罪,現有球迷在網路上連署,希望猿隊幫他辦引退賽,但
: 有棒壇人士直言難度非常高,若是此例一開,恐怕後患無窮。
: 棒壇人士指出,中職當時頻頻發生假球案,在風聲鶴唳下,聯盟只能相信司法,才訂出球
: 員被起訴就開除的標準,採取堅壁清野的態度,把有問題的球員清乾淨。
: 陳峰民在2011年獲法院判決無罪後,一直想重返職棒,最近更有球迷發動連署,認為他遭
: 中職「錯殺」,應該還給他清白,但棒壇人士認為,假球案受害最深的是球團,法院還給
: 球員清白,球團受傷卻只能自己承擔。
說得好
假球案受害最深的是球團
球團每年賠幾千萬甚至於上億來經營職棒
結果至今倒的倒,賣的賣
元老球隊只剩一隻
由此看來
不能怪球團堅壁清野 寧枉勿縱的態度
否則又發現假球N連霸該怎辦?
情感上你能主觀認為陳峰民無被冤枉很可憐
但是別忘了他很可能只是"錯殺"的一員而已
其他更可憐的人可能大有人在
還不如想辦法將規則明定
不是單以以起訴為開除標準
來照顧還在打球的選手權益才是
況且有些類似放水問題也不是球員才能做
教練也該明定標準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