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陳峰民清白? 桃猿看法與聯盟一致
TSNA – 作者: 王婉玲
前La New熊隊(現為Lamigo桃猿隊)捕手陳峰民,在2010年遭起訴打假球最後無罪定讞,中
職採「起訴後永不錄用」,他不得再回職棒圈,今天(17日)桃猿領隊劉玠廷表示:「以聯
盟回應為主,不再多做補充。」
陳峰民獲判無罪,網友希望還他清白,發起連署引退賽的請願,陳峰民也提出希望未來能
有更適當的處理方式,中職聯盟秘書長朱康震表示,採取相對較高的標準是聯盟、球迷共
識,現階段傾向維持現狀。
朱康震指出,當初採用的條款不會因為單一個人或案件就予以推翻,也不是他一個人說了
算,牽涉到社會觀感、輿論等眾多因素,「起訴後永不錄用」是相對較高標準,「職棒環
境不容許再有類似事件發生,這是愛惜職棒的標準。」
今天劉玠廷面對記者詢問,不願多作回應,只說「以聯盟回應為主」,至於桃猿總教練洪
一中也表示「以球團回應為主」。
http://www.tsna.com.tw/index.php?q=node/61025
造樣寫短句: 以______回應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