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結論
無限期支持峰民回來打引退賽證明清白
今天看新聞
說桃猿立場與聯盟一致
而聯盟的立場
就是採取最高道德標準
起訴即不錄用
這樣的話
不禁讓小弟我有個疑問
假設
if
如果
有一天
不幸的
我們目前的職棒會長被起訴了
在還沒有定罪以前
是不是也該採取最高道德標準
把他革職呢?
不然的話
好像聯盟和球團是雙重標準耶...
大家認為呢??
作者:
utley (chase)
2015-04-17 22:35:00陳又沒打過LM是打LN,那麼多投手打假球他會完全沒責任?
很有可能也呵呵,不過應該很多人會轉彎吧,棒球版很多_ _ _ _
作者:
moto3g (請聯絡我)
2015-04-17 22:36:00找一個檢察官買通一下看想要弄誰的...栽贓一下亂起訴就...
作者: RobinTsao (每天欣賞美女五分鐘!) 2015-04-17 22:40:00
乳果論
作者: chenhom (安心上路) 2015-04-17 22:40:00
檢察官會聽你要弄誰就弄誰?先救救自己再說吧~
買通檢察官....你不如找個人把球員幹掉還比較便宜
作者: unformat (你們這些失戀的笨蛋) 2015-04-17 23:33:00
又不是打假球的起訴 你說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