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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網友在網路上串聯,希望幫前La new熊選手陳峰民辦引退賽,這是「曹錦輝事件」
所引發的漣漪,怎麼說呢?
我們先來看陳峰民好了。2010年3月9日中職官辦熱身賽La new熊對興農牛的比賽結束後,
陳峰民被指控涉嫌打假球,隔天就被La new球團開除,還記得當時是什麼樣的環境嗎?
2009年台灣大賽結束隔天,中華職棒發生震撼各界的「黑象事件」,由於事件暴風眼是素
以治軍嚴明的兄弟象,而且又是連續5年中職有打假球的事件發生,當時中職的環境壞的
不能再壞了,隨時有可能收攤,球迷對球員、甚至球員與球員之間的信任感降到冰點。
也因為如此,當時中華職棒聯盟採最高道德標準,只要因假球案遭檢方起訴、交保,無論
最後有沒有定罪,一律永不錄用,這是必須、也是不得不如此的作法,因為中職已經脆弱
的再也經不起任何一次假球案發生了。
在黑象事件幾個月後陳峰民被指控打假球,從消息一出到被球團開除,不到24小時的時間
,La new球團可說是快刀斬亂麻,「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人」已經是當時4球團和
聯盟的共識,也是百般無奈下的舉措。
2011年11月26日法院一審出爐,法官因查無陳峰民打假球的證據,判無罪,檢方不服,上
訴高院。隔年3月29日高院合議庭認為一審量刑無誤,將上訴駁回,仍判陳峰民無罪,全
案定讞。
陳峰民被判無罪,那麼,可以重返職棒圈了吧!陳峰民確實也向聯盟提出重返職棒打球或
當教練得請求,很抱歉,不行!不得已的情況下,他來到台南市崇明國中擔任棒球隊教練
至今。
這幾個月曹錦輝重返美職的議題持續延燒,網友想到既然曹錦輝在法律上是無罪的,還可
以繼續打球,那麼,同樣在法律上無罪的陳峰民無法重返職棒圈工作,很冤,球團對他有
所虧欠,應該幫他辦一場風風光光的引退賽才是。對此,Lamigo桃猿領隊劉玠廷只說,「
以聯盟回應為主,其他不再補充。」
老實說,這就是我之前所擔心的事情,那就是曹錦輝事件所引發的後續效應。沒錯,「在
法律上」曹錦輝是無罪的,但「實際上」呢?相信曹錦輝自己心知肚明,在此就不贅述了
。當初中職採高道德標準,甚至去函澳洲棒球聯盟和美國職棒大聯盟,說明曹錦輝事件始
末,這是正確的一步,至於美國職棒官方和洛杉磯道奇的作法如何,那又是另外一個層次
的問題。
好吧,曹錦輝如願到美國打球,陳峰民坦言,「要感謝曹錦輝,讓球迷再次注意他。」甚
至網路串聯推動幫陳峰民辦引退賽,還因為Lamigo桃猿冷處理而遭指謫「無情的球團」,
這就是曹錦輝所引發的不良後續效應,因為此例一開,往後還有很多類似陳峰民的案例會
出現,真的沒完沒了,那許多其他「在法律上」無罪的球員,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呢?
我不是說陳峰民有打假球,但和曹錦輝一樣,有沒有涉入假球案,球員自身應該最明白才
是。法律上給了陳峰民清白,他也在基層棒球服務,這樣也算不錯了;而曹錦輝過去的作
為真的不適合再從事棒求相關工作,他每上一次新聞媒體版面,台灣職棒的就傷疤就要再
一次被掀開,代價實在太大。
每次發生類似曹錦輝和陳峰民這類事件都令人感到沮喪,有些人為曹錦輝和陳峰民爭公道
,但大家何曾想過,在職棒圈工作的基層員工,多的是月領2、3萬元的,而且工時一個比
一個長,大部分職棒從業人員都對棒球熱情滿點,他們願意領少少的薪水酬勞,投入大量
時間,揮灑青春與汗水,就是因為每天張開眼睛都是棒球就感到幸福,你能想像這些基層
員工遇到假球案內心的煎熬嗎?這些基層員工很多都因為假球案傷心地離去,再也不回頭
,有些則是因為球團解散和轉賣被迫離開,當這些人沮喪、難過,誰曾幫他們發聲?
同情球員之時,別忘了那些無怨無悔付出的職棒基層員工,他們更值得人們的尊敬。
http://udn.com/news/story/7001/848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