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曹錦輝事件發酵 陳峰民應冷處理

作者: zzyyxx77 (討噓大師77)   2015-04-20 11:34:56
Ramos
日前有網友在網路上串聯,希望幫前La new熊選手陳峰民辦引退賽,這是「曹錦輝事件」
所引發的漣漪,怎麼說呢?
我們先來看陳峰民好了。2010年3月9日中職官辦熱身賽La new熊對興農牛的比賽結束後,
陳峰民被指控涉嫌打假球,隔天就被La new球團開除,還記得當時是什麼樣的環境嗎?
2009年台灣大賽結束隔天,中華職棒發生震撼各界的「黑象事件」,由於事件暴風眼是素
以治軍嚴明的兄弟象,而且又是連續5年中職有打假球的事件發生,當時中職的環境壞的
不能再壞了,隨時有可能收攤,球迷對球員、甚至球員與球員之間的信任感降到冰點。
也因為如此,當時中華職棒聯盟採最高道德標準,只要因假球案遭檢方起訴、交保,無論
最後有沒有定罪,一律永不錄用,這是必須、也是不得不如此的作法,因為中職已經脆弱
的再也經不起任何一次假球案發生了。
在黑象事件幾個月後陳峰民被指控打假球,從消息一出到被球團開除,不到24小時的時間
,La new球團可說是快刀斬亂麻,「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人」已經是當時4球團和
聯盟的共識,也是百般無奈下的舉措。
2011年11月26日法院一審出爐,法官因查無陳峰民打假球的證據,判無罪,檢方不服,上
訴高院。隔年3月29日高院合議庭認為一審量刑無誤,將上訴駁回,仍判陳峰民無罪,全
案定讞。
陳峰民被判無罪,那麼,可以重返職棒圈了吧!陳峰民確實也向聯盟提出重返職棒打球或
當教練得請求,很抱歉,不行!不得已的情況下,他來到台南市崇明國中擔任棒球隊教練
至今。
這幾個月曹錦輝重返美職的議題持續延燒,網友想到既然曹錦輝在法律上是無罪的,還可
以繼續打球,那麼,同樣在法律上無罪的陳峰民無法重返職棒圈工作,很冤,球團對他有
所虧欠,應該幫他辦一場風風光光的引退賽才是。對此,Lamigo桃猿領隊劉玠廷只說,「
以聯盟回應為主,其他不再補充。」
老實說,這就是我之前所擔心的事情,那就是曹錦輝事件所引發的後續效應。沒錯,「在
法律上」曹錦輝是無罪的,但「實際上」呢?相信曹錦輝自己心知肚明,在此就不贅述了
。當初中職採高道德標準,甚至去函澳洲棒球聯盟和美國職棒大聯盟,說明曹錦輝事件始
末,這是正確的一步,至於美國職棒官方和洛杉磯道奇的作法如何,那又是另外一個層次
的問題。
好吧,曹錦輝如願到美國打球,陳峰民坦言,「要感謝曹錦輝,讓球迷再次注意他。」甚
至網路串聯推動幫陳峰民辦引退賽,還因為Lamigo桃猿冷處理而遭指謫「無情的球團」,
這就是曹錦輝所引發的不良後續效應,因為此例一開,往後還有很多類似陳峰民的案例會
出現,真的沒完沒了,那許多其他「在法律上」無罪的球員,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呢?
我不是說陳峰民有打假球,但和曹錦輝一樣,有沒有涉入假球案,球員自身應該最明白才
是。法律上給了陳峰民清白,他也在基層棒球服務,這樣也算不錯了;而曹錦輝過去的作
為真的不適合再從事棒求相關工作,他每上一次新聞媒體版面,台灣職棒的就傷疤就要再
一次被掀開,代價實在太大。
每次發生類似曹錦輝和陳峰民這類事件都令人感到沮喪,有些人為曹錦輝和陳峰民爭公道
,但大家何曾想過,在職棒圈工作的基層員工,多的是月領2、3萬元的,而且工時一個比
一個長,大部分職棒從業人員都對棒球熱情滿點,他們願意領少少的薪水酬勞,投入大量
時間,揮灑青春與汗水,就是因為每天張開眼睛都是棒球就感到幸福,你能想像這些基層
員工遇到假球案內心的煎熬嗎?這些基層員工很多都因為假球案傷心地離去,再也不回頭
,有些則是因為球團解散和轉賣被迫離開,當這些人沮喪、難過,誰曾幫他們發聲?
同情球員之時,別忘了那些無怨無悔付出的職棒基層員工,他們更值得人們的尊敬。
http://udn.com/news/story/7001/848371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4-20 11:36:00
會被曹迷噓 塊陶阿
作者: WeAntiTVBS   2015-04-20 11:37:00
因為如果讓峰民回來 其他三隊也會提異議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5-04-20 11:37:00
這麼多人支持陳峰民真的只是一個「在法律上」無罪的原因?
作者: LoveMakeLove (愛製造愛)   2015-04-20 11:38:00
當然要冷處理 LaNew高雄時期對太子簡直是黑歷史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4-20 11:41:00
看到這種論調只能給噓,隻字不提27人名單,標準何在?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5-04-20 11:41:00
像是髒B56這種的
作者: protect6090 (山茶花)   2015-04-20 11:42:00
一堆打假球的人渣也在基層服務阿,陳峰民有比人渣好?
作者: goldseed (黃金種子)   2015-04-20 11:46:00
陳峰民比那些人渣好多了好嗎
作者: hsiawenc (公司有法務,如有一寶)   2015-04-20 11:48:00
真是狗屁不通的法盲廢文。
作者: kimchimars (kimchimars)   2015-04-20 11:52:00
這篇邏輯超不通的
作者: gg36967 (Growl)   2015-04-20 11:56:00
共殺毀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4-20 11:58:00
當然要冷處理啊 這樣中華職棒多重標準 才會被遺忘每提一次陳峰民曹錦輝 就很快會出現27人名單中職應該很討厭這個理應要被遺忘的27人名單吧還有 也不知道為什麼 同樣被亂咬 測謊通過的郭銘仁被私下封殺 測謊沒過的周思齊變成英雄 這種事 中職當然要冷處理
作者: CMuie (喜大普奔)   2015-04-20 12:02:00
推3樓
作者: mistyday (霧)   2015-04-20 12:02:00
翻譯:有沒有錯殺我不管,當時環境如此,請自認倒楣。
作者: senate0125 (~~)   2015-04-20 12:08:00
1f看不懂文章好Bi 扣連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5-04-20 12:10:00
什麼鬼扯文
作者: HSnewlife (newlife)   2015-04-20 12:17:00
你到底在講什麼
作者: moto000 (小金剛)   2015-04-20 12:20:00
中職採高道德標準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04-20 12:21:00
浮動高道德真的高道德 假球聯盟早該解散
作者: kobe820721 (咻咻飼料雞)   2015-04-20 12:21:00
不需不行 自己心裡有數 你住她心裡嗎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04-20 12:22:00
我覺得之前一定還有一堆未爆的假球被壓下來而已
作者: pokedigi596 (FrankTony)   2015-04-20 12:23:00
栽贓不還人清白也算高道德?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20 12:23:00
那時候說要停賽一年徹底調查 所有球團都反對
作者: chsh910168 (海)   2015-04-20 12:27:00
可以說中文嗎
作者: kimchimars (kimchimars)   2015-04-20 12:28:00
前幾篇認真討論至少還指出為什麼峰民不那麼「清白」這篇就是「心裡有數」,請「自認倒楣」...
作者: flameteru (coffee)   2015-04-20 12:29:00
停一年別想了 聯盟又不會幫球團付球員薪水
作者: ginnietulip (直覺)   2015-04-20 12:30:00
基層苦是誰的問題?不應該是球團和聯盟嗎?
作者: bbopen88 (bbopen88)   2015-04-20 12:31:00
當時不得已至少事後也要幫人平反吧,不然像228有什麼好紀念,當時也是防止共產黨滲入的"不得不"阿
作者: fatmay (ANA 787型竹筏)   2015-04-20 12:34:00
對球員一種樣,對教練一種樣,怎麼不用最嚴格標準處理紅中一句我忘記了,一句沒有證據......不是要把打假球球員吃的飯吐出來,放縱假球教練吃的飯就不用吐出來唷
作者: kkjjkkjj (我是本尊,其他都是偽物)   2015-04-20 12:38:00
呵呵
作者: kingghidora (老王)   2015-04-20 12:47:00
不要亂拉基層員工救援好嗎
作者: L046 (小強)   2015-04-20 13:03:00
工山小
作者: kenike   2015-04-20 13:19:00
看到作者就了
作者: uangxchia (Leslie)   2015-04-20 13:27:00
不是自己的人生什麼都可以亂講
作者: Lukin (尋找中...)   2015-04-20 13:28:00
球團還真是無奈
作者: rxvt (rxvt)   2015-04-20 13:38:00
這個邏輯..
作者: DeepWhite (腦殘沒藥醫)   2015-04-20 13:42:00
心知肚明是什麼東西?
作者: leonjapan (強尼六本)   2015-04-20 13:54:00
。。
作者: mistyday (霧)   2015-04-20 13:57:00
再噓一次,看到就火大,還心知肚明勒,先承認你就是先入為主給人家定罪了再來講話好嗎?球員被錯殺就是活該嗎?當時環境如此他們就得概括承受嗎?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作者: yangch (秋天別來)   2015-04-20 14:37:00
還好發廢文不會被永遠封殺
作者: shoupon (小胖)   2015-04-20 16:27:00
所以我說,你的制度咧?中職過了這麼久,制度真的建立完備了嗎?總不能永遠都叫球員球迷吞下去吧?
作者: jaguars33 (要改變的太多了 就變天吧)   2015-04-20 17:24:00
乖 多唸點書喔
作者: johnson20524 (Megumin's explosion!)   2015-04-20 17:34:00
猴子,好了,下去領500。陳峰民沒你想像那麼糟。
作者: wonderverge (不問歲月任風歌)   2015-04-20 19:03:00
講三…
作者: cracKnel (阿脆)   2015-04-21 01:37:00
寫專欄前 能不能去把相關資料 看清楚 完全不同通聯記錄說明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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