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HWM (#1)
2015-04-27 13:07:58規則五選秀再CPBL有個不太人情的地方
要有人就是想待在某球隊
卻因為這樣 被選到另一隊
結果當一兩年球員就被FIRE
那他怎麼辦?
原本好好在原球隊或許還能待個五六年說!
作者:
aninto (悶)
2015-04-27 13:10:00寧願在統一當RP也不要去吱吱當玩具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5-04-27 13:11:00確實阿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5-04-27 13:12:00不過現在各球團都算是資本,即使比較沒資本的拉米糕經營的有聲有色,口碑也出來了,應該是可以討論這制度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5-04-27 13:14:00不要扯什麼三寶事件,每次都要東扯一點、西扯一點台灣所有職棒球團,哪個是完美球團?從沒犯錯?
作者:
mystage (亭)
2015-04-27 13:29:00可以加進意願的條件,球員家庭在這邊不想動,就不能動
沒有啊 就看球員要不要參加規則五吧 他覺得想留在原球隊就不要申請規則五啊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5-04-27 14:29:00用申請制會很尷尬。申請了,但別隊沒有選,那母隊會XD
就申請後幾天截止留原隊就好了,真的是好選手母隊也不敢亂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