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蕭登獅判刑兩年半的判決如下
職棒賭博案 蕭登獅判兩年半確定
【聯合新聞網 記者劉明岩、熊迺群、郭勝恩/連線報導】
嘉義市農會前理事長蕭登獅被控在八十五年間,操控中華職棒球員打放水球詐賭,歷經十
年纏訟,花蓮高分院將他判處兩年六個月徒刑確定。
蕭登獅本人連絡不上,他太太、嘉義市議長蔡貴絲無奈地表示,既已判刑確定,多說無益
。
這件打放水球的醜聞,涉案的除蕭登獅外,還有廿二名球員。不過,球員都已在兩年前判
緩刑確定。蕭登獅原判刑兩年六個月,經聲請再審,花蓮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他為圖暴利
收買球員打放水球,操縱職棒賭博,造成台灣多年經營的棒球事業幾乎毀於一旦,讓台灣
人民對棒球的憧憬化為烏有,因此維持原有刑期。
判決書指出,八十五年八月五日,蕭登獅以電話遙控,由時報鷹球員郭建成、張正憲、尼
洛等人在比賽配合,放水給統一獅隊,讓蕭登獅首度詐得巨額賭金,蕭登獅並將七百萬元
酬金交給郭建成,再轉分其他人。
蕭登獅並與統一獅隊員牽上線,利用球員江泰權與他是鄰居關係,配合打放水球,分別致
贈一百萬元給郭尚豪、投手鄭百勝,只要每場放水一次可獲五十萬元,其他球員四十萬元
。
蕭登獅在十月間,又透過兄弟象隊球員陳義信連絡洪一中、林易增、吳復連等人,再透過
興農牛隊球員陳威成連絡黃忠義、王傳家、張耀騰等人配合打放水球,由於每場輸贏達一
千萬元,蕭登獅因而獲得鉅額賭金。
看見27人名單的事證了嗎?
出錢的人被判刑了, 可是27人可是被輕輕放下了...
※ 引述《FRANKYCHang (franky)》之銘言:
: ※ 引述《handfoxx (Broly)》之銘言:
: : 做不到的話就請閉嘴
: : 這27人名單可是檢查官認定的放水耶
: : 檢調迷怎麼沒有去抗議?
: : 這裡一大堆人現在都活的好好的
: : 都養出另外一堆迷迷了
: : 中職不用出來負責?
: 黃清文、張泰山、陳金茂、黃文博、陳大順、葉君璋、賈西(現已改名凱撒)、洪佩臻,
: 興農牛隊賴有亮、白昆弘、廖俊銘、黃杉楹、陳彥成、克魯茲、王傳家、張文宗、陳威成
: 、張協進、張建勳、黃忠義、張耀騰,以及兄弟象隊陳義信、陳逸松、洪一中、李文傳、
: 林易增、吳復連
: 這些是你要的27人名單
: 他們跟曹差在哪裡??
: 沒有證據或是任何資訊有顯示
: 他們比賽前一天接受組頭性招待
: 他們沒有跑去問組放水球的價碼
: 他們只是法官懷疑還不是撿調查到什麼
: 如果是曹迷就閉嘴支持他吧
: 一直吵只會一直掀曹的傷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