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規則都有,幫你查一下吧
: 1.甲隊跟乙隊2連戰的第1場比賽,此時甲隊投手A對上乙隊打者a,第1球是好球,
10.17
三振的記錄
(A) 有下列之情況應記錄為三振
(1)捕手捕住第三好球,擊球員為出局時。
(2)無出局或一出局跑壘員在一壘時,被宣告第三好球而擊球員為出局時。
(3)捕手捕不住第三好球,擊球員成為跑壘員時。
(4)第二好球後,擊球員企圖觸擊而成為界外球者。該觸擊球成為界外飛球被
任何野手接捕者,不記錄為三振,給予接捕者刺殺之記錄。
(B) 擊球員於第二好球後退出,而代替的擊球員以被三振完了者,記為最初擊球
員的三振與打數,如代打者除三振以外完成擊球者(包含四壞球),均視為
該代替擊球員的行為。
【註】同一打席中,分別由三個人調換出場擊球,第三位擊球員被三振出局時,其
中被判第二好球之擊球員,應被記錄為三振及計算其打擊數。
: 2.甲隊跟乙隊2連戰的第2場比賽,此時甲隊投手A對上乙隊打者a,第1球是壞球,
10.16
四壞球的記錄
(A) 投出四個壞球於好球帶外,裁判員判給擊球員上一壘時,記錄為四壞球;如
第四個壞球觸及擊球員時,應記為觸身死球(HIT BY PITCH)。如一次四壞
球關係到兩名以上的投手,參照10.18(H);又如10.17(B)之規定一次四壞球
關係到兩名以上之擊球員時,應給予最後之擊球員四壞球之記錄。
(B) 所謂故意四壞球,係指投手有意投第四個壞球給在投球前已站立而起的捕手
時,被記錄為故意四壞球。
【註】獲四壞球的擊球跑壘員,因不進一壘被宣判出局者,取消四壞球,記其打數
。(參考10.10(A)之(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