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旅外球員回國是否參加選秀

作者: notover (中華民國是海島型小國)   2015-05-09 22:24:44
其實這個話題之前已經討論到爛了
只是有些想法不吐不快
目前所謂"優秀旅外球員"
沒有一定的標準 完全是聯盟說了算
這就是為人詬病的人治 沒有制度可言
再說了 簽下自由球員該放棄幾輪選秀 也沒有一定標準
本魯覺得 以大聯盟系統為例 可以將旅美球員以年資作區分
1.A級旅外球員(MLB自由球員,MLB年資>6年)
回國取得自由球員資格 簽下的球隊須放棄3輪選秀
2.B級旅外球員(MLB薪資仲裁資格,MLB年資3~6年)
回國取得自由球員資格 簽下的球隊須放棄2輪選秀
3.C級旅外球員(未達薪資仲裁資格,MLB年資1天~3年)
回國取得自由球員資格 簽下的球隊須放棄1輪選秀
4.D級旅外球員(未上過MLB)
一律參加選秀
畢竟上MLB即使才一天 就是一項了不起的成就
給予自由球員的資格 也是對球員的尊重
另外增加特別條款,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的旅外球員
可自行放棄自由球員資格投入選秀 避免老將有行無市
P.S
其實旅日球員也可以比照辦理
只要將球員依日本職棒自由球員年限、年限的一半
也可以劃分成ABCD級
本魯一點想法
作者: DarkKnight (.....)   2015-05-09 22:25:00
優秀定義: 曾有電視台 特意轉播相關賽事 end
作者: Mulsanne   2015-05-09 22:26:00
以後應該沒有人敢簽A級球員了 一堆小倫可憐的喵喵
作者: sonnyissonny (sonny)   2015-05-09 22:27:00
MLB那段同意 既以證明過登上最高殿堂 讓人家自由去接洽球隊喬身價合約打中職
作者: hn771123 (taco)   2015-05-09 22:31:00
放棄一輪等於沒放棄吧…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5-05-09 22:31:00
是依據有沒有球團願意放棄選秀順位來判斷
作者: leonjapan (強尼六本)   2015-05-09 22:41:00
建議是不錯,不過目前應該沒球團想這樣做會不想參加中職選秀的大多是因為中職球團不給簽約金既然不給簽約金就不應該勉強旅外球員參加選秀讓球員比照像洋將一樣可以自由決定要加入那個球隊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5-05-09 22:59:00
覺得沒有簽約金很虧 那就另謀高就
作者: otto23   2015-05-09 23:01:00
不給簽約金很.... 還要參加選秀
作者: goodevening (小瑋柏)   2015-05-10 00:23:00
沒簽約金的月薪都很高,中職只是變相把簽約金加到薪水
作者: lsp33 (LSP)   2015-05-10 00:34:00
先討論最高殿堂的定義吧 WBC冠軍誰拿最多??這明明就是統一支持的黃前會長 為統一定的人為制度 早該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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