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職/球星月薪高 繳稅也沒少

作者: XDDDDDDDD (笑死)   2015-05-27 06:03:12
http://udn.com/news/story/7001/927606
記者藍宗標/桃園報導
綜合所得稅申報必須在月底前完成,高收入的中職球員每年都是繳稅大戶,稅率超過40%
的球星不少;猿隊總教練洪一中表示,繳稅是國民應盡義務,但政府對職棒應有更實質的
獎勵辦法,才能提升這個產業,把餅做得更大。
中職球員幾乎都已完成報稅,以「大師兄」林智勝為例,去年月薪42萬元,今年是5年合
約最後1年,月薪衝到43萬,稅率就是40%,更別提身價比他更高、月薪突破50萬大關球員

為了避免每年5月報稅後,一次支付大筆鈔票,不少球員每個月固定從薪水扣稅,林智勝
就是先扣20%,各種所得加一加後,大約扣除10萬元。
其他球員也有類似做法,依薪資高低按月扣稅,猿隊內野手陳雁風固定每個月先扣5%;他
表示,希望每年繳給國家的錢,能用在改善棒球相關設施,讓這個環境更進步。
洪一中長年在職棒發展,算一算自己繳稅超過1千萬元,他說:「以前球員時期,也繳過
40%的稅,最高有過1年兩百多萬。」
洪總估算,中職4隊教練、球員每年繳稅總額應有1億元,不然也接近這個數字;他表示,
日職球員消費可抵稅,若有這種獎勵措施,球員一定會增加消費,也讓外界對中職有期待
,一旦成為社會指標,就能帶動棒運蓬勃發展。
洪一中認為,中職是國內最完整的運動產業,政府若給球員相關獎勵,雖一時稅收減少,
但更健全的環境一定可帶動更多收入,這種附加價值會讓稅收更多,這才是最大重點。
作者: twnc1006 (twnc1006)   2015-05-27 06:11:00
推簽名檔
作者: Thief73 (一整個冏到...約在你們通)   2015-05-27 06:51:00
其實球員如果同意球團用信託的方式將薪資做遞延支付應該可以合法的幫助球員節稅 不曉得他們有沒有考慮過?
作者: thirdlittle (小三)   2015-05-27 08:04:00
日職球員消費可抵稅?有這種事?
作者: wrb (等等找妳喔~~~<3)   2015-05-27 08:11:00
一個33歲的笑球員虛 我真的笑了 33歲的禮藏嗎wwwwwwwwwwwwwww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5-05-27 08:11:00
有可能把球員當成專業人士,工作薪資為執行業務所得購買的一些行頭或是球具可以抵稅醫生就是這樣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5-05-27 08:28:00
那種直接扣薪水從公司名義買就一樣可以抵稅
作者: jay90482213 (香帥)   2015-05-27 08:35:00
推簽名檔髒56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5-27 08:39:00
33歲的皇家禮砲豈是精盡過度的運動員可比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5-05-27 09:00:00
繳稅還笑那麼開心!
作者: photonic (徵FAE站內信)   2015-05-27 09:18:00
鄉民還是無須替有錢人煩惱 錢賺得多自然會想辦法節稅
作者: skymay0323 (may)   2015-05-27 09:26:00
消費抵稅還算合理 球員又不是公司行號 能賺一輩子錢就算頂級球員 平均十幾年生涯 但輪不到我們凡人操心啦
作者: epw (Epw)   2015-05-27 10:14:00
推球員,反觀某些號稱台灣支柱的大企業.....
作者: liafree (星羽~晴)   2015-05-27 10:16:00
作者: BENCH5566 (NARUDO)   2015-05-27 12:15:00
臺灣稅制根本不公平啊!都是領死薪水的在繳稅
作者: JASONZOU (阿煜)   2015-05-27 13:26:00
回misson大,執行業務是指非受雇於人自行執業,醫生若是自行開診所執業才屬於執行業務,所受雇於大醫院仍屬薪資球員因為受雇於球團所以一定得屬於薪資除非是接代言的代言費用才可能屬執行業務所得
作者: kekehaflow (kekehaflow)   2015-05-27 14:12:00
髒56好髒xd
作者: ian031545 (IanTsaiTW)   2015-05-27 14:27:00
繳稅養公務員啊,那會傻傻的改善棒球環境
作者: oliver81405 (苦瓜)   2015-05-27 14:42:00
公務員是世界最下賤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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