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台灣的場地市政府的所以不能亂改
這個想法是錯的,美國的場地也是政府的啊
不要說容納四萬人以上的棒球場了,連兩萬人的NBA球場
都因為西雅圖沒有新球場所以超音速隊才遷出西雅圖的
至於大聯盟的話,前幾天轉播講到聖地牙哥教士隊的球場
就是政府蓋的,當然聖地牙哥花錢蓋了球場,假如球團雖變就遷出就虧大了
所以簽了30年不能出走的合約
最主要就是公務員交差了事的心態,所以什麼是都做不好
最近鄭文燦視察了以後才發現外野建築裡面還有公務處的辦公室還是什麼的
所以只是遷移
蓋一棟建築應該事前計畫該有什麼設施,兩萬人的球場該有多大的空間才夠寬敞
要有多少購物空間、包廂、餐廳,或者原文說的外野主題空間
然後再來編預算
跟是不是政府的沒有任何關係,美國的球場也是政府的,但是事前規劃做好
就可已有好的設計
※ 引述《alfredgod (小江湖)》之銘言:
: 看了許多MLB的比賽發現
: 他們的球場外野有許多種形式
: 有像郊遊的草皮那種 也有綠色怪物
: 有的是停車場 有的還有人在划船
: 還有養魟魚的,如下:
: http://goo.gl/Jzhzaq
: 感覺各式各樣實在非常特別
: 請問
: 我們的球場為什麼不也效法用些特色呢???
: 有些應該也不用太花錢不是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