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強制投手12秒出手,滿一個月現況比賽時間

作者: u1302094 (( ′▽`)-oâ–ˆ)   2015-06-07 23: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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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amama56: 打10局不如限制比賽時間,且規定球員不準以榜鞋帶名義摸 06/07 22:39
→ Tamama56: 魚 06/07 22:39
→ w300204: 比賽弄10局結束 然後投手打者一樣樣摸個1X秒的準備時間 06/07 22:47
→ w300204: 這樣比賽你還看得下去? 06/07 22:48
→ FORECORD: 我都說12秒是個辦法了 你沒看文? 06/07 22:54
推 leonjapan: 中場縮短應該已經有規定,不准抗議不大可能教練會抗議 06/07 23:03
→ leonjapan: 開場致詞本來就不算在比賽時間內吧. 06/07 23:04
其實隔壁棚(?)的板球和足球有很多值得借鏡的賽例。
例行賽正規時間打完和局就直接和局就是值得引用的一個,
(短期系列賽或國家隊盃賽的淘汰賽階段再來延長賽打到分出高下為止)
不過這裡我要提一個構想:Follow-On制。
一般的板球賽(多日賽)由於是由兩個局組成,
(Innings, 板球是先發11人全部打完一輪出局後得到的分數算一局)
如果賽前透過擲硬幣取得(或對方決定先守而取得)先攻權利的一隊
在第一局就狂轟濫炸,而使雙方的第一局完成之後分數差距過大時,
領先的一方可以要求比賽進入Follow-On狀態(中文譯名「連打」),
也就是跳過領先方的第二局,直接讓落後方打第二局,如果落後方
第二局打完還是沒辦法趕上差距就勝負已定,如果落後方打完第二局之後
反而將比分超前,則再讓原本的領先方打那個被跳過的第二局。
(在板球世界裡,國家隊正式對抗賽是差距達200分以上才可啟動Follow-On制,
其他正式比賽則依比賽預定日程縮減《國家隊對抗賽是五天》)
其實棒球也可以引入這個制度,而且因為棒球比賽是9個Innings組成,
在實行Follow-On制上有更多彈性,像是如果比賽進入到後段,先攻方大幅領先,
此時為了節省比賽時間,或許可以開放先攻方跳過八局上或九局上,
直接讓後攻方打八局下或九局下,啟動Follow-On制的臨界標準則可以
訂在七局打完領先10分或八局打完領先7分(或5分?)之類的大幅度差距,
如此一來可以節省時間(後攻方如果接續打他們的半局還是一直被壓制的話
當然比賽就結束了大家可以回家了)也不像提前結束制那樣
好像只是一個"Mercy"的"Rule"純粹為了趕緊結束比賽而結束。
作者: Tamama56 (袴田日向)   2014-06-07 22:39:00
打10局不如限制比賽時間,且規定球員不準以榜鞋帶名義摸魚
作者: w300204 (1~)   2014-06-07 22:47:00
比賽弄10局結束 然後投手打者一樣樣摸個1X秒的準備時間這樣比賽你還看得下去?
作者: FORECORD (廢文養小Q)   2014-06-07 22:54:00
我都說12秒是個辦法了 你沒看文?
作者: leonjapan (強尼六本)   2014-06-07 23:03:00
中場縮短應該已經有規定,不准抗議不大可能教練會抗議開場致詞本來就不算在比賽時間內吧.好像還沒其他職業棒球聯盟這樣做過,中職有可能先獨步?
作者: corhe (corhe)   2015-06-07 23:48:00
只是這樣球員的攻守數據統計應該也要因應調整?
作者: nedbob (狗腿)   2015-06-07 23:59:00
投手連續投球數會變長 局與局中間沒休息應該會很吃虧
作者: cloning (南部台客)   2015-06-08 03:19:00
這根本改變棒球比賽了 應該不可行
作者: leejitsong (洋蔥)   2015-06-08 06:55:00
一場比賽的上下半冠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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