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ng1126 (小紅哥)》之銘言:
: 他到底有沒有下達觸身球指示?
: 還是之前因為每次午午都被激怒,所以就灌輸了「潛規則」觀念,
: 《只要對方超過六分還觸擊就是觸身球伺候》
: 所以到底包總到底是想表達什麼?
簡單講我的觀察啦。
1.台灣鼻屎大的國家,不要以為自己有自己的玩法,
他從棒球宗主國帶來正確的觀念。
2.他沒有下令,是球員自己丟的。
文中傳達的意思大致上是上面兩點,
下面則是隱藏意涵,當然是腦補,歡迎討論。
基本上包總就是典型的美國思維,只可惜他不是白人,不然角色更完美。
正如美國人視中東人為MERS病毒,視黃種人為小丑,
雖然是以偏概全,但歧視很明顯。
美國隊長永遠是正義,美國人的意見永遠是對的,
這種觀念深植在美國人心中。
接著寫動機
3.丟主砲比丟菜鳥有價值
4.最近在連敗,清板凳順便拐氣。(這真的有用說)
5.對面剛好是主要競爭對手,更適合壓倒對方氣勢。
6.自己的菜鳥三壘手,這場被玩到沒信心,應該要報仇一下。
大概就這樣。
不過如果要領先七分不能盜壘的話,那哪天追六分就請三揮,
不然憑哪一點不准對方繼續盜壘,更別說人家點給你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