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什麼出局了?
棒球規則7.10
在下列情況下,若有「促請裁決」,跑壘員應出局。
(B) 於比賽進行中,跑壘員進壘或返壘時,因未觸壘而重新觸壘以前,被持球觸及身
體或壘時。(參考7.10) 【原附註】(1)如後位跑壘員已得分時,不得重觸壘。
(2)比賽停止球時,如跑壘員到達漏踏壘的次壘時,不得返回重新再踏觸漏踏之壘
。 【原註】【例】擊球員擊出飛到場外或觀眾席之規則二壘安打(比賽停止球)而
漏踏了一壘,在該擊球員踏觸二壘之前,是可以在折回補踏觸一壘,但一經踏觸二壘
是不得再回一壘的,因此如防守隊提出「申訴」並獲成立時,擊球員應於一壘被宣判
出局。
【註三】漏踏本壘之跑壘員,於比賽停止球的狀況下,如投手已重新持球立於投手板
時,不得再行補觸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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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許基宏在促請裁決後在本壘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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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為什麼記成三壘安打?
棒球規則10.07
(D)擊球員擊出安打,但因漏踏壘而出局時,按其安全得到之最後壘,以決定其為一
壘打、二壘打或三壘打。如擊球員未踏二壘而被判出局者,記為一壘打。未踏三壘而
被判出局者記為二壘打,未踏未壘而被判出局者,記為三壘打,未踏一壘而被判出局
者,只記錄打數,不記為安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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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許基宏生涯的首支三壘安打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