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zyyxx77 (討噓大師77)
2015-06-19 22:07:00前桃猿隊投手謝長融昨天遭到台北地院判賠猿隊108萬元一事,今天仍在球場引發球員議
論紛紛,餘波盪漾,球員不理解法官根據什麼理由判決?而且中華職棒球員簽約金如何定
義?前任球員工會副理事高志綱說:「不好意思,目前工會太弱了!」
獅隊投手邱子愷是前旅美投手,他曾經左肩開刀復健,體驗美國職棒球團提供球員復健的
規模與陣容,他說:「一些中、南美洲球員曾經在復健時,因強力拉開筋骨而痛到流眼淚
,那是一個艱辛的過程。」
不過,獅隊球員知道謝長融被判賠錢,卻不知道如何判決,有人質疑「中職球員的簽約金
難道是跟隨終身嗎?」簽約金的定義要搞清楚,有球員認為:「只要簽下合約、上場出賽
一場,就算已經履約,簽約金歸球員所有。」
也有球員抱不平表示,中職球員簽約金至今沒有明確定義,旅外球員加入中職卻不能領簽
約金就是很奇怪的規定。獅隊球員七嘴八舌討論,最後的結論是「球員工會的力量不夠強
大,阻止不了球團的行動,而且聯盟立場要更強硬、中立,較偏頗球團。」(中時即時)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619003566-260403
作者: a33071201 2015-06-19 22:08:00
恰恰表示:
作者:
wglhe (阿美阿美幾時辦嫁妝)
2015-06-19 22:08:00吱吱要出籠了
作者:
LaBoLa (滾來滾去!!!)
2015-06-19 22:08:00CJS 4ni?
哀 少了恰恰就不行了 現任的啪數不大 講話不夠大聲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6-19 22:09:00
要黑了.........應該問個大師兄阿
作者:
LaBoLa (滾來滾去!!!)
2015-06-19 22:10:00原po啊 為何你那麼愛發陳志祥的文討噓呢?
作者: woulin (woulin) 2015-06-19 22:13:00
lamigo 球員都不敢發聲
作者:
cpcpao (.....)
2015-06-19 22:14:00CJS
作者: gdgy 2015-06-19 22:14:00
權利義務都要寫清楚才是法制 現行太多人治了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5-06-19 22:15:00球員工會的確太弱 胡金龍也覺得對這個提告很怪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5-06-19 22:16:00坦白說,這內容沒問題阿,這判決根本是法官不懂棒球
作者:
k75131 (FU)
2015-06-19 22:16:00大師兄不敢發聲???資方打手??
作者:
ORK 2015-06-19 22:16:00球隊少~資方態度強硬~不爽不要打
作者:
pray (gavin)
2015-06-19 22:17:00千秋 你完了!迷迷準備起底中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5-06-19 22:18:00所以樓上有看過他們的約,覺得合情合理,對嗎?
作者:
LKN555 (好的)
2015-06-19 22:19:00跟球員討簽約金真的很神啊~經營之神
奇怪耶~為什麼大師兄要發聲~犀牛有人發聲嗎~哼哼~~
作者: shindi (shindi) 2015-06-19 22:19:00
說得有道理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5-06-19 22:20:00犀牛有胡金龍發聲阿XD 請多爬文謝謝不是有沒有看過這個約 重點是法師已經判定了 既成事實
作者:
claude3 (精神病患)
2015-06-19 22:20:00現實中酸民在老闆面前不還是悶不吭聲,怎不見你跟老闆抗爭?
可惡 沒爬到 那把球轉給爪爪好了~~有人發聲嗎~~
作者:
supersars (ç¶ è±†åŠ è–ä»)
2015-06-19 22:21:00一開始簽的約就是資方給的,資方有利約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5-06-19 22:21:00也改變不了 但我真的覺得球團趕盡殺絕很無言= =
作者:
supersars (ç¶ è±†åŠ è–ä»)
2015-06-19 22:22:00沒有經紀人都是勞方吃虧,中職應該引進經紀人制度
問題是 球團一開始也是默默釋出 是謝長融對外自爆...
即便有經濟人 但問題是出在"違約",有經紀人也可能違約
作者: msisee (c'est la vie) 2015-06-19 22:23:00
老闆可不會叫我吐薪水還他嘿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5-06-19 22:24:00簽約金跟違約金的定義是什麼?
作者: knml (法師) 2015-06-19 22:24:00
基本上謝的錯沒錯,但工會必須去爭取對謝有利的部分,即使他本
作者:
t315866k (taiwantuc)
2015-06-19 22:24:00都打一折了...
作者:
psku (@(o‵ェ′o)@)
2015-06-19 22:24:00有經紀人也許能避免一些事就不會搞成這樣
怎麼不可能 現在一堆工作要簽"連保" 你違約還追保證人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6-19 22:24:00爪爪又來帶風向了
不過胡是對的 球員工會本來就要站在球員立場去爭取最大
作者: msisee (c'est la vie) 2015-06-19 22:24:00
不要操壞人 那有那麼多問題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5-06-19 22:24:00重點是全世界哪個國家會因為不復健告球員的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06-19 22:25:00中職制式合約裡頭的確有幾條寫到一些要賠簽約金的情況
作者:
AABCD ( )
2015-06-19 22:25:00時機若對這時候就不敢出聲了
作者:
claude3 (精神病患)
2015-06-19 22:25:00那你是有簽約不遵守條約嗎?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5-06-19 22:25:00頂多釋出 還追著去告他討回簽約金...這...真的全球首見
作者: knml (法師) 2015-06-19 22:26:00
所以經紀人制度蠻重要的,如果開始的合約有問題,經濟人會看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6-19 22:26:00時機若對
作者:
LKN555 (好的)
2015-06-19 22:26:00簽約金為啥要賠?一年一簽也都打完一個球季了~根本沒道理
作者: knml (法師) 2015-06-19 22:27:00
最好風向變啦...
作者:
psku (@(o‵ェ′o)@)
2015-06-19 22:27:00是告毀謗還是違約?
作者: kakarott32 (卡卡羅) 2015-06-19 22:27:00
那請問前副理事,以前工會有比較強嗎?
作者: knml (法師) 2015-06-19 22:28:00
現在時機對了,還沒出來露個臉嗎XD
作者: msisee (c'est la vie) 2015-06-19 22:28:00
黃佳安不就要賠死 中職果然領先全球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6-19 22:28:00時機不對 不予評論
作者: paul810928 (阿波~) 2015-06-19 22:28:00
不是先釋出 然後謝說謊抹黑球團 球團提告這樣嗎?
所以球團不請求返還好了大不了增加違約金的部分來請求
作者:
pujos (lks)
2015-06-19 22:29:00這工傷欸...
作者:
pujos (lks)
2015-06-19 22:30:00不是自己騎車出車禍欸..!
作者:
olye (æ爺)
2015-06-19 22:30:00打一折與否不重要.因為這判下去可是會成為重要案例
問題是 球團也不是斷了手就釋出 復健期也有付薪水的話
作者:
Kouzuki (フェリさまのしもべ)
2015-06-19 22:30:00替你打球打到手斷要討簽約金 顆顆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5-06-19 22:30:00認真討論吧 現在球員工會的確太弱了 因為只有四隊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5-06-19 22:30:00判違約金也很牽強,只因為謝不去復健?
地院而以不會成為重要案例拉 而且本案重在"違約"事實
作者:
A333 (展翅)
2015-06-19 22:30:00要賠的是簽約金還是違約金可能得弄清楚,先前新聞有寫桃猿原求償違約金240萬,後來打一折剩24萬。如果合約中有訂定違約
作者:
A333 (展翅)
2015-06-19 22:31:00的條款,那他被罰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5-06-19 22:31:00乾脆米糕告謝毀謗算了,因為謝有放話 XD
如果照安排去復健還是回不了身手,球團要討回薪水那很
作者: kakarott32 (卡卡羅) 2015-06-19 22:31:00
還是因為出來爆料黑球團?造成球團受損?
作者: knml (法師) 2015-06-19 22:31:00
看看日職那幾個領了錢就勞跑的MLB洋將,日職球隊佛心來的
作者:
pujos (lks)
2015-06-19 22:32:00認為是爆料不實指控搞毀謗/公然侮辱啊
作者:
olye (æ爺)
2015-06-19 22:32:00復健期間謝長融沒履行勞務供給義務.這段時間的薪酬球團追討
作者: Joey0222 (范范) 2015-06-19 22:32:00
去跟法官說。如果覺得不服我支持工會幫謝上訴爭取權益。
作者: kakarott32 (卡卡羅) 2015-06-19 22:33:00
簽約金有包含工作?復健算是附隨義務??
作者: Joey0222 (范范) 2015-06-19 22:33:00
說
作者:
fatout (DetroitBasket)
2015-06-19 22:33:00這不是謝自己不按照球團安排,自己又愛亂放話嗎..
作者: knml (法師) 2015-06-19 22:33:00
謝不要去亂爆料,還可以爽爽領薪水到年底,哪個工作這麼爽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6-19 22:33:00
鍵盤球迷不鍵盤說不然要幹嘛
作者: asd7935777 (HSRU) 2015-06-19 22:33:00
簽約金終身?
作者:
l791016 (瓦特)
2015-06-19 22:33:00因為說謊而告應該是毀謗吧 這跟簽約金有啥關係 要賠錢也
作者:
l791016 (瓦特)
2015-06-19 22:34:00不是賠簽約金吧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6-19 22:34:00
趕進殺絕沒品,但你不能亂誣賴吧,假如我今天巫賴你
作者:
fatout (DetroitBasket)
2015-06-19 22:34:00而且說不定記者根本不知道判決內容就亂問,鄉民也跟起鬨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6-19 22:34:00e77出現了 討論對味了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06-19 22:35:00作者: kakarott32 (卡卡羅) 2015-06-19 22:35:00
應該每次簽合約談薪水都約定簽約金,現在簽約金就是綁
作者:
olye (æ爺)
2015-06-19 22:35:00球員有服從球團指揮命令的義務.聽球團要求去復健算在其中
作者: kakarott32 (卡卡羅) 2015-06-19 22:36:00
到自由球員行使年限?能像韓職簽洋降那種簽約金嗎?
作者: msisee (c'est la vie) 2015-06-19 22:38:00
平常駡慣老闆 這事件倒是一堆人挺資方 難怪慣老闆老神在在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6-19 22:39:00
我覺得球團應該是要告謝毀謗會比較恰當
作者:
pujos (lks)
2015-06-19 22:39:00因公受傷為什麼復健算義務
你不違約 慣老闆怎麼玩你 何況復健也是保障員工自己耶
作者:
urhentai (不想取暱稱)
2015-06-19 22:39:00手術後乖乖復健當然是義務啊 不然天生神力就復活了喔
作者: kakarott32 (卡卡羅) 2015-06-19 22:40:00
提供球技應該算是合約主要義務吧,然後配合訓練,復健是
作者: jetc (jetc) 2015-06-19 22:40:00
看看螃蟹沈被球團逼迫重簽合約也是吞下去 看看這些球團
作者:
pujos (lks)
2015-06-19 22:40:00真的叫義務松板早被告解約了
作者: kakarott32 (卡卡羅) 2015-06-19 22:41:00
附隨於提供球技的義務???
作者:
werger (盃)
2015-06-19 22:41:00一般職災若要復健 不曉得算不算義務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6-19 22:41:00
奇怪~~最近某些午午一直帶風向?說誰會被黑之類的
作者:
pujos (lks)
2015-06-19 22:41:00針對球員傷勢一向都是三方和議
如果今天謝能提出他不去醫院復健是因為有別的復健方式
作者: jetc (jetc) 2015-06-19 22:41:00
一但鬧翻就是被釋出 三毛 小公主 唉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6-19 22:42:00午午不甘寂寞出來刷存在感啊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6-19 22:42:00
黑來黑去~~午午不煩嗎?球員發聲是好事,都是爭對法官判
好好復健對球隊戰力好對球員生涯也好,偷懶沒把自顧好
作者:
claude3 (精神病患)
2015-06-19 22:42:00林英傑還自費開刀 要說什麼
一下毀謗公然侮辱 一下三方和議 呵呵~你還是練練再來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6-19 22:43:00
決而不滿~~又沒爭對球迷或球團...這也可以扯到黑不黑
作者:
pujos (lks)
2015-06-19 22:43:00作者:
psku (@(o‵ェ′o)@)
2015-06-19 22:43:00你們要戰lm還是法官先說好嗎
作者:
pujos (lks)
2015-06-19 22:44:00所以最後松板被告了,被解約了沒?
謝並沒有拒絕並討論要怎麼復健讓球團同意喔,是說都有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6-19 22:45:00跳針跳針 跳到松坂去了
作者:
pujos (lks)
2015-06-19 22:45:00真的能解約要松板賠錢,幾千萬美刀,紅襪傻了不告啊
作者:
inb (..................)
2015-06-19 22:46:00簽約金跟違約金是兩件事吧…混在一起真是領先全球了
作者:
urhentai (不想取暱稱)
2015-06-19 22:46:00搞清楚 謝是被解約之後還找媒體捅球團 LM才告的
作者: kakarott32 (卡卡羅) 2015-06-19 22:47:00
違反復健義務違約成立,討違約金應該ok. 至於簽約金的
作者:
Windows8 (Rock 'N' Roll Star)
2015-06-19 22:48:00國情不同 法官不見得會參考
作者:
urhentai (不想取暱稱)
2015-06-19 22:48:00這個判決最弔詭的就是罰吐簽約金回來
作者: kakarott32 (卡卡羅) 2015-06-19 22:48:00
性質,球團是每簽一個合約就給嗎?還是只給一次,保終身?
作者:
tokyo730714 (....................)
2015-06-19 22:49:00說好的獅猿友好呢?
就結果上還是一樣的.但球團能要求返還應該是有寫在合
作者:
zzyyxx77 (討噓大師77)
2015-06-19 22:49:00壞事無獅熊
作者:
zzyyxx77 (討噓大師77)
2015-06-19 22:50:00好事無牛象
作者:
werger (盃)
2015-06-19 22:50:00好事也沒獅吧 根本被當成只有三隊了XD
作者: knml (法師) 2015-06-19 22:52:00
最後沒賠簽約金,看來還是會賠違約金,工會好像針對簽約金部分
作者:
sorrycar (redeem)
2015-06-19 22:52:00照合約要求賠錢正常阿 除非合約本身就違法
作者:
sorrycar (redeem)
2015-06-19 22:55:00會這樣判 球團 應該簽約金索回跟違約金計算 早就列好了雖然爭取簽約金合理 但球團要閃太容易了 轉嫁到提高違約金 不就好了
如果簽約金定義是和訂金概念一樣民法249條有規定違約必須加倍反還訂金
合約內一定有寫發生啥事可以返還簽約金,請求違約金拉
用膝蓋想想 一個主力球員受傷,被火還要被求嘗這樣好嗎?
作者: QQdragon 2015-06-19 23:06:00
鬼島司法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5-06-19 23:06:00求嘗我是不曉得啦,但不管求償原因也是蠻可議的把中間過程省略跳結論也蠻厲害的
作者:
Bihrava (bihrava)
2015-06-19 23:09:00用膝蓋想想 一個職業球員手術換韌帶不去復健 這樣好嗎?
作者:
shark64 (鯊魚Shark)
2015-06-19 23:10:00玩具玩壞了還要叫玩具賠錢!!!
作者:
Bihrava (bihrava)
2015-06-19 23:11:00有給薪 曠職說有去 最後被抓包又放話 結果是要求被判違約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6-19 23:13:00
簽約金給了理論上不能收回 但可以訂違約金
作者:
pujos (lks)
2015-06-19 23:13:00手是謝自己的要怎麼處理其他人沒有置喙餘地更何況這他X的是因公受傷被你弄壞還要賠你錢,見鬼了
作者:
Bihrava (bihrava)
2015-06-19 23:15:00所以球團出了手術費+復健費
作者: msisee (c'est la vie) 2015-06-19 23:16:00
扣薪就算了 連簽約金也要扣 實在有扯到 謝又不是打假球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6-19 23:17:00
簽約金就是你選擇跟我簽約的獎金 違反合約應該明確定義在合約中的違約金裡
作者: ShockG (平淡的生活~~..) 2015-06-19 23:18:00
猜是合約裡有寫 所以才賠錢 可以說合約不合理 但照規定走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5-06-19 23:20:00看判決書出來再討論吧,何必跟CJS認真
作者: msisee (c'est la vie) 2015-06-19 23:22:00
大概猿也知紅中會亂操人 所以把復健也寫到簽約金合約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06-19 23:28:00
等判決書出來看完再說。。。台灣媒體可信度等同是0判決書大概一個禮拜就會上網。 不過那時候熱度早就沒了也沒人著判決書
作者:
amovie ( )
2015-06-19 23:39:00時機不對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06-19 23:43:00
現在臺灣社會被智障媒體搞到集體弱智化 反正等判決書出來上網就對了。根本又沒人知道合約寫啥瞎猜一堆要討論也是對判決書討論。瞎猜沒有屁用
討回簽約金根本莫名其妙除非合約有明確規範不知道其他被球團操壞的選手是否能告球團不然球員一定都是弱勢
作者:
vacamin (轟吧全壘打轟吧Lamigo)
2015-06-19 23:59:00違約金打一折才怪吧....
作者:
LKN555 (好的)
2015-06-20 00:03:00一心想進職棒,想到簽這種合約嗎XD
賠違約沒問題啊,懲罰性高額也ok,但討回簽約金很神奇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06-20 00:06:00
所以才說等判決書啊。判決書很高機率會把合約內容寫進去。
作者:
Bihrava (bihrava)
2015-06-20 00:06:00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06-20 00:07:00
。。。簽約金是170萬 84萬是部份比例 別則新聞寫的
作者:
saus (超悶的人)
2015-06-20 00:11:00噗,吱吱不甘示弱,要硬在這篇扯上午午,哈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06-20 00:12:00
而且奇妙的事 另外24萬賠償自由是寫3倍月薪 et是寫違約金1折 馬的判決書是有ab兩版喔XD連智障媒體報導都不太一樣 還是釣到一堆高潮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6-20 00:17:00這是簽約金和違約金名目的問題 可以罰違約金 不該罰簽約金
作者:
pujos (lks)
2015-06-20 00:17:00新聞來源沒意外應該是桃猿公關稿目前就雙方當事人有收到判決書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5-06-20 00:18:00紅字應該是胡金龍說的
作者:
pujos (lks)
2015-06-20 00:18:00還是又搞雙方爆料這一套?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06-20 00:20:00
反正等約一個禮拜 判決書上網大家都可以看啊。只是那時候又有多少人記得要看判決書XD還不是被智障媒體第一印象影響
千秋別以為躲在統一,Lamigo就完全拿你沒輒...基本上球員還是別亂放話好,你是勞方 他是資方
現實就是這樣 就算胡金龍這種大咖 碰到義大有問題敢第一個跳出來說話嗎? 中職就四隊一個說不完聯盟就解散球員工會要強勢還得熬呢 至少要6隊以上穩的時候 最好
作者:
jackyliu (吱導吱演領頭羊)
2015-06-20 00:37:00哈哈 開始怪恰恰了 吱吱的智商真的不容小覷
的時機就是當年聲寶、時報、和信搶著進入的年代有可能
作者: lovejamwu (阿發我愛你!!!) 2015-06-20 00:38:00
這樣聽好像也有理...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5-06-20 00:47:00恰恰當年就是被推出來承接葉君璋以公益為出發點的理念而已要貫徹公益又要讓工會不會被清算 當時只有彭23才頂的住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5-06-20 01:05:00我只能說可以私下處理的 球員不會想讓事件上媒體如果私下不能處理 才會見諸媒體 不是大聲說才代表有做事
作者: agito00 (阿基托WO) 2015-06-20 01:10:00
這件事的風向一直變,頭好暈…
作者: FATDUDU (Giroro) 2015-06-20 03:49:00
等判決書 +1
作者: sgheart 2015-06-20 07:11:00
時機若對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6-20 07:26:00
掐掐沒在做事
作者:
hergan (Q.E.D)
2015-06-20 07:38:00推高
作者:
iceyang (追)
2015-06-20 07:49:00鄉民真的很好帶風向 難怪整天被打臉
看到有人一直跳針違約很好笑難怪台灣是資方天堂判賠簽約金一堆吱還覺得合理 科
作者:
iceyang (追)
2015-06-20 08:20:00合不合理是看合約 當謝的辯護律師都吃素的嗎 看到有人從情理出發更覺得可笑 是說版眾缺乏法治觀念也不是啥新鮮事
作者:
iceyang (追)
2015-06-20 09:02:00那就是辯方說服不了法官 還是你覺得你比較行?先想好你是要黑法官還是要黑LM 要黑法官 等判決書出來要黑LM LM一開始也沒打算告 是謝自作孽只是想找個對象黑 ... 那就當我沒說
作者: coolpixs (PoxsLoop) 2015-06-20 09:12:00
cjs
拿合約出來看在說,合約沒載明說可以這樣做就是不合理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5-06-20 10:24:00他是不是沒請律師,不然判決金額不太可能這麼高。
作者:
seven32 (一帆風順)
2015-06-20 12:14:00LM真的很丟臉,中職之恥